物業壹詞譯自英語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傳入沿海、內地,其含義為財產、資產、地產、房地產、產業等。該詞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現已形成了壹個完整的概念,即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