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擴展
商業銀行應當向理財產品投資者充分披露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及項目名稱、剩余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發生變化或者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在5日內向投資者披露。
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總量,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余額應當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和商業銀行上壹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的總資產的4%兩者中較低者為上限。
商業銀行代其他機構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資產的,必須經商業銀行總行審批。商業銀行不得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的擔保或回購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