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補貼有:壹次性住房補貼=經濟適用住房價格÷2×該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住房補貼比例(80%);工齡住房補貼額=當年房改成本價×0.6%×(該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已享受實物分房建築面積)×1994年前工齡;公積金住房補貼=職工月工資×25%。
法律客觀:《杭州市市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試行辦法》第十七條 對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按本人月工資的25%(不包括住房公積金制度規定的繳存比例)在職工全部工作年限內按月發放住房公積金補貼。計算公式為:每月住房公積金補貼=職工月工資(按繳交住房公積金的計算口徑)?25%。 《杭州市市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試行辦法》第十八條 對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發放壹次性住房補貼的總額為:用於住房補貼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壹半和職工可享受的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及住房補貼比例的乘積。計算公式為:職工壹次性住房補貼額=經濟適用住房價格?2?該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住房補貼比例。 《杭州市市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試行辦法》第二十壹條 對1994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或已享受實物分房面積低於規定補貼標準的職工,其住房補貼總額為:該職工壹次性住房補貼額與工齡住房補貼額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