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到期要按約定交錢,對方不能推脫。因此,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應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有約定違約金的,也可以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3.保留委托投資理財合同、未到期兌付的銀行流水信息等。
4.協商解決糾紛,避免沖突,發律師函。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註意兩年的訴訟時效。
5.要求公司不僅要給約定的利益,還要給延遲履行的利益。
6.最重要的是申請訴訟保全。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限制提取公司近期收入,並通知有關單位協助執行。
7.起訴前申請保全應當提供擔保,起訴後申請保全可以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