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下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9日至1993年3月9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0年3月9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經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艱苦邊遠地區和民族鄉的部分職位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申請人大專及以下學歷,非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原籍或常住戶口在廣西;?
(八)具備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以及招錄計劃中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