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對機動車駕駛證和駕駛人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駕駛民用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全國有效。
第三條本辦法由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