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使館只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公民的結婚登記申請,這兩個國家的公民都必須在日本合法居留六個月以上。想結婚的男女雙方都必須親自到大使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有男方不低於22歲,女方不低於20歲的人才能在大使館登記結婚。
中國大使館不接受壹方為外國公民的婚姻登記申請。請到日本市或地區服務處辦理相關手續。
所需材料如下:
雙方的中國護照及復印件。
雙方原船票(3個月內有效)的入境證明原件。
雙方照片3張(4×5cm)。
每個人都應該填寫壹份申請結婚登記的聲明。
填寫《婚姻登記審查處理表》
基本費(4個工作日):5000日元。
加急費(2個工作日):基本費+3000日元。
希望對妳有幫助。
有問題隨時可以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