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條建立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增強網絡與信息安全防護能力,加強網絡與信息技術的創新研究、開發和應用,實現網絡與信息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信息系統及數據的安全可控;加強網絡管理,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網絡盜竊和傳播違法有害信息等網絡犯罪,維護國家網絡空間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