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化咨詢 - 公證查詢函銀行查詢範圍

公證查詢函銀行查詢範圍

法律解析:經公證機關審查確認的繼承人,可以憑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在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查詢作為繼承人的存款人的存款信息。公證處出具存款查詢書時,應當審查確認存款人死亡的事實,查詢申請人是存款人的合法繼承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七條。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表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