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各地獲悉,《規定》對考試收費做出了明確規定:嚴禁駕校、考場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取消駕駛員考試場對學員的服務費。科目壹、科目三40元,科目二、科目三80元。建立駕考監督員隊伍,從全市駕培機構中公開選拔壹批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業務精通的管理人員或教練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後,該支隊將聘為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監督員,對各考點的考試工作進行現場監督。
“違反者不超過3800將被罰款200萬元”,據悉這是駕駛證考試收費新規的內容。在最新的獲取C片的費用標準中,培訓費和檢查費不會超過3300元,即使加上體檢費和制作費,最終總費用也會控制在3830元以內。如果駕校膽敢收取其他費用,將面臨至少5000元、最多200萬元的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