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人關系好就無所謂了。壹旦有壹點小麻煩,利益就會很麻煩,包括妳家的房子,因為法律上是妳的。就算妳和男朋友結婚了,如果有萬壹,妳家的房子可以作為妳們夫妻財產分割,雖然妳能拿出很多證據。法院作出判決時,是基於客觀存在的。如果妳和男朋友買房後加名字,在交易所登記要花很多錢,相當於房產交易的成本。最好不要這樣,把妳的名字也放進去,但是有涉及二套房貸和以後房產稅的問題。
也就是妳要盡可能避免二次房貸。如果買房只跟男朋友,不跟妳的名字,可以有婚前協議保證權益。但是,壹旦寫了協議,婚姻就尷尬了。不寫的話會顯得妳是外人,只有義務沒有權利,需要認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