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上半年重慶考試公務員職位表
2.2012上半年重慶考試錄用人民警察職位表
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職業指導目錄(2012上半年修訂)
4.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為適應我市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單位,下同)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重慶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65438。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首先,候選人
本次招聘的候選人是:
(1)報名起始日(2012)前取得國民教育(含全日制、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專科及以上學歷,並在報名起始日前取得重慶市常住戶口的人員;
(2)2012 8月12日前可取得全日制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的在渝高校就讀的重慶籍外地學生和在渝高校就讀的重慶籍學生的畢業生;
(3)報名開始日期(2012年3月20日)前已取得,或能在2065 438+02年8月前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申請條件
(壹)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20日至1994年3月20日期間出生),新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20日以後)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品行良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
(2)其他要求:
1.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驗的,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工作經驗。其中,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基層和生產壹線的工作經歷,即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的工作經歷,以及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在軍區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算是有基層工作經驗。大學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至2012年3月20日。
2.下列人員不得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三)2007年以來被認定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四)現役軍人;(5)試用期的公務員;(6)不在2012的畢業生;(七)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8)2065 438+02年3月20日前服務期未滿且未終止選調協議的我市選調大學生;(九)法律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此外,下列人員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勞動教養和少年管教的人員;(二)犯罪嫌疑人尚未查明的人員;(三)被辭退的人員;(四)近三年內受過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5)有道德敗壞、流氓行為、盜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六)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員,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七)直系血親和對我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國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習且未畢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以其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有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筆試、體能測評(限報考監獄人民警察和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的考生,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應聘者競爭同壹單位的同壹職位,分別被錄用。
四。註冊程序
(1)職位查詢
各招聘機構擬招聘崗位的具體招聘崗位、指標及資格條件見附件1、2。
對招考職位有專業要求的,參見《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2012上半年修訂)》(詳見附件3)。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1.提交申請。考生可於2012年3月20日9:00至3月27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首頁“網上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打印準考證”欄目,或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欄目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機構中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壹致。報名時,請認真閱讀誠信書,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的全部內容,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和關鍵詞)。
申請人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資格預審。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供的信息和報考職位的條件,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在報考人員報名後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符合註冊條件的,不得拒絕註冊申請;對初審未通過的,應當說明理由;提供的資料不完整的,應當註明缺失內容,退回申請人補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部門要及時下載打印初審通過人員的報考信息表,進行報名資格現場審核和考察。通過初審的考生應及時下載打印本人報考信息表進行資格復審。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後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信息有誤未通過審核,可在3月29日24:00前及時修改,資格復審。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人員和職位,通過初審者不得變更報考人員和職位。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的,可致電招聘考試的區、縣、市級部門。聯系電話見附錄1和2。
4.在線支付。報考人員初審合格後,須於3月31日24:00前網上繳費(按〔2006〕144號文件規定,公務員筆試考試費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具體確認程序按照網絡提示的操作步驟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減免考試費。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市家庭申請人憑家庭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申請人憑家庭所在地縣級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資格初審合格後,於3月29日前的工作日(周壹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2: 30,下午18: 00,下同)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號辦公樓1號)。也可以先網上繳費,在筆試前壹個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款。逾期未報考的,不再免除考試費。
5.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並繳納報名考試費的人員,於2012年4月20日9: 00至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首頁“網上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打印準考證”欄目,或通過“重慶市公務員報考信息”欄目打印準考證(使用A4。逾期未打印準考證,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動詞 (verb的縮寫)檢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招聘指標與筆試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各招聘崗位面試比例(詳見附件1和2)及以上時,方可開始考試。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指標。
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比例,已取消招聘的職位,由市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已繳納該職位費用的報考人員,或經報考人員同意,調入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職位。
(壹)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進行,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應用兩科,每科成績100。筆試時間2065 438+2002年4月21,具體安排如下:
09: 00-165438+淩晨0: 0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下午14: 00-16: 30。
公共* * *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專欄發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筆試成績由市公務員局統壹劃定。
(二)報名資格現場審查
5月28日至6月2日進行現場審核報名資格2012。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和專業科目考試)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須持相關證件和材料,按時到指定地點(詳見, 請以2012年5月下旬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發布的筆試成績及其他有關事項公告所列地點為準)接受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招考。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1本公告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需要提供的具體證明材料包括:本人畢業(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初審合格後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表。此外,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的批準證明(提供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直部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2屆畢業生,還應持有學校簽署的《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4);2012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在36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出國學歷(學位)證明;報考“限少數民族”職位的,還應提供《少數民族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經市公務員局批準,可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選擇報考同壹單位同壹職位的合格人選遞補。
(3)體能評估
體能測試於2012年5月29日至6月2日進行。按照體能測評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同壹單位同壹崗位的體能測評人選。如果最後壹名進入體能測評的申請人成績並列,並列人員將全部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前,體能測評人數未達到面試比例規定人數時出現的空缺,經市公務員局批準後,可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監獄人民警察的考生體能測評由市司法局組織實施;報考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的考生體能測評由市交通委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能測評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評當天。體能測評三項全部合格,其中壹項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果將在體能測評結束當天公布。
(4)專業科目考試
在市公務員局的監督指導下,按公告要求(詳見附件1《其他要求》)在面試前(2065年5月29日至6月2日之間)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專欄發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市外經貿委專業科目考試人選,按筆試專業科目考試(不超過1:20)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按照崗位面試(專業科目考試)比例,專業科目考試最後壹名並列的,並列人員全部進入專業科目考試。專業科目考試滿分100,合格分數線80。專業科目考試第二天內,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由市外經貿委公布。
(5)面試
面試於2012年6月3日進行。面試由市公務員局組織,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部門實施。按照面試比例,在筆試(體能測評)中按同壹單位同壹崗位遴選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
市外經貿委面試人選在專業科目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比例(即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果面試最後壹名應聘者成績並列,並列人員進入面試。
達不到招聘崗位面試比例的,按照“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招聘指標(計算結果中的小數部分四舍五入);招聘崗位數量減少的,招聘區縣和市直部門應當當場告知參加面試的考生。
面試按照《關於印發〈重慶市公務員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於人社發〔2009〕151號)進行。面試成績為100,合格成績為60分(若某職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保留該職位1名考生的招聘指標,且該考生面試成績的合格成績必須達到面試考官組當天相同面試方式下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面試結束後,除報考市外經貿委外,按考生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市外經貿委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3×60%+面試成績×40%。
招聘單位將在面試當天向考生公布總成績和體檢人選名單。以上成績及名單也可在面試後2天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查詢。
六、身體檢查和檢驗
(1)體檢。體檢於2012年6月4日至6月8日進行。根據總成績,按照同壹單位同壹崗位招聘指標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當最後壹名進入體檢的報考者總成績並列時,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考試成績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考生;以上兩項成績相同的,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加試,根據加試成績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按照《關於轉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銀發[2005]25號)和《關於轉發〈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銀發[2007]113號)執行。關於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意見的通知(於人社發[2010]49號)和《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專項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於人社發[2016544)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體檢項目壹律不再復檢。
(2)檢查。體檢合格者,由有關單位按照《關於印發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的辦法>進行招聘;的通知》(於人社發[2010]57號)和《關於做好我市錄用人民警察調查工作的通知》(愚公居發[2011]2號)規定,應當進行調查,並作出調查結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和成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並再次核實該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及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空缺的,經市公務員局批準,可進入同壹單位同壹崗位面試人員後,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考生總成績出現並列,按本公告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辦理。
七。宣傳
對符合條件的人選,由招錄區縣和市直部門通過張貼、區縣(市直部門)網、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目等方式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報考人員、招聘崗位、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所學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以及各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公示時,要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八、聘用審批和初審
錄用審批前,考生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經市公務員局批準,可根據報考同壹單位同壹職位的其他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空缺。如遞補人選總成績並列,則按本次招聘公告中確定體檢人選的原則處理。
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有嚴重問題且有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舉報存在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核實,則暫緩聘用,待核實並有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錄用的公務員,由招錄區縣和市直部門發給《公務員錄用通知書》,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實行壹年試用期。試用期自新錄用公務員到招錄機關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滿者,予以任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公務員是面向社會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會關註,政策性強。各招聘區縣和市直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原則,嚴格按程序,按規則辦事。在招聘工作中,要嚴格執行考試招聘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公開招聘公務員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如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壹經查實,將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126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試錄取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考機構,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暫停考試1年。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崗位或紀律處分。
違反招考紀律的報考者,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並根據不同情況取消其錄用資格,記入其誠信檔案。
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報考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從報考的次年起計算)。
上述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X.其他人
(1)公共* * *科目合格分數線,各崗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最低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報名資格現場審核、面試(體能測評、專業科目考試)、體檢報告等具體時間和地點。,請於2012年5月下旬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
(2)為方便考生選擇報考職位和招錄單位考察專業,我們制定了《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2012上半年修訂)》(附件3),供考生和招錄單位參考。
(3)為方便考生報考和社會各界了解本次考試錄用的相關程序規定,我們編制了《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
請在正式報名前,在“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壹欄下載學習《考官指南(2012上半年修訂)》。
在招考過程中,對於《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2012上半年修訂)》中未涉及或未回答的相關問題,請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86868838,023-86868837。
2.聯系電話:023-86868820,023-868685438+02筆試及考試費減免。
3.聯系電話:023-86868612,023-86868663。
4.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報名資格現場審查、體能測評、專業科目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問題,請按附件1中的聯系電話直接咨詢相關招聘區縣市級部門。
(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面試、體檢、考察、違紀違規處理等政策文件詳見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欄。
(5)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本次考試無關的考試。
本公告由重慶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