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精神,結合淄博師範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淄博師範學院2020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
第二條淄博師範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淄博師範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淄博師範學院學校代碼:13777。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淄博淄川經濟開發區唐郡歐靈路99號,郵編255130。
第六條辦學性質、層次和類型:公辦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學校經批準成立: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八條基本信息:
校園現占地725畝,建築面積22.88萬㎡,其中教學、科研、行政用房面積11.40萬㎡,固定資產2億多元,教學設備64251萬元,紙質圖書86.99萬冊。
學校是壹所新型的師範院校,主要培養小學和幼兒園的專科層次的教師。2011學校被省教育廳、財政廳評選為全省19省級教師教育建設基地之壹。
學校立足淄博,面向山東,輻射全國。優先發展小學學前教師教育,培養掌握教育教學規律、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專業復合型小學學前教師;統籌發展非師範教育,培養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人才。
★學校品牌
學校先後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百所德育科研名校、教育網絡系統示範單位、紅十字示範學校、普通話測試先進集體、山東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科教興魯先鋒基層黨組織、省級學校民主管理先進單位、省級文明校園。通過了校園文明建設和德育檢查、高職院校辦學條件和人才培養等20余項評估檢查。
學校近百人被評為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師、山東特級教師、齊魯名師、齊魯名校長、省年度教育創新人物、省師德標兵,60余人被評為淄博市特級教師或優秀校長。近年來,學生在全國大學生文學作品大賽、全省師範大學生技能大賽等技能競賽中多次獲得佳績。
★專業設置
學校的專業設置以文化教育為主,還包括藝術設計、電子信息等大類,共26個。
目前有5個省級專業建設點,包括培養小學教師的語文教育與數學教育、綜合培養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小學教育與學前教育、藝術教育。學前教育和英語教育被教育部和財政部選為“提升專業服務業發展能力項目”。由語文教育、數學教育、英語教育等7個專業組成的“小學教師教育專業群”和“幼兒教師教育專業群”獲得省級品牌專業群建設項目批準,兩個專業群覆蓋所有師範專業。學校逐步形成了以省級專業建設點為龍頭,以小學教育和學前教育為特色的教師教育專業群建設體系。
★教學、科研、合作辦學
學校目前擁有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驗區試點項目3個,全國優秀教師教育資源1門課程。省級優秀資源* * *享受15門課程、5門省級特色課程、21門省級精品課程、6個省級教學團隊、30個省級教改項目、3項省級優秀教學成果壹等獎和2項二等獎、3名省級名師和1職業教育青年技能型教師培養計劃。承擔國家、省、市級項目240余項,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項目、國家藝術基金項目等。出版學術專著160余部,在各級各類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10余篇。科研成果獲得省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省級高校優秀成果獎、省級文化藝術成果獎、省級軟科學優秀成果獎70余項。
學校積極推進開放教育,先後與俄羅斯、美國、英國、韓國、澳大利亞、泰國等中央美術學院、山東師範大學、山東理工大學等知名高校和服務機構開展合作。
學校與韓國Huwon大學學前教育專業合作八年,報名人數和註冊率均高於同類學校。學校通過專升本、函授、自考、出國留學等多種形式實現了本科教育。
★社會服務
學校先後被確定為山東省教師教育建設基地、學前教育教學研究中心、大學生職前技能培訓基地、淄博市小學幼兒教師培訓中心、基層足球大聯盟培訓基地、統戰理論研究基地、殘疾人駕駛技術培訓基地。近年來,我們圓滿完成了省運會、殘奧會、老運會等文體演出和服務任務,成功舉辦了山東省第四屆師範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學校的“第壹書記”在幫扶和誌願服務方面成績突出。
學校持續推進校校城壹體化,承擔了多次淄博市新教師崗前培訓班和農村骨幹教師高級研討班,安排師範生到全市80多所學校實習支教。淄博市教師合唱團成立,多次參加專業比賽並取得優異成績,多方面促進了社會服務。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九條學校應當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十條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壹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計劃和專業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報誌願時,以省級招生部門正式公布的計劃和專業為準。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三條考生必須符合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外語語言要求:不考口語,專業語言不限。
第十五條招生時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紀檢監察”制度,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八條學校按照各省自願設置和錄取的原則設置。
在進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按誌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按照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
第十九條專業錄取,專業誌願之間無年級差異,相關科目無成績要求。
第二十條春季高考優先錄取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
第二十壹條藝術類專業錄取:
平行誌願到崗後,按照專業誌願進行排名,第壹專業誌願優先。如果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就安排第二專業誌願,以此類推。如果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則專業誌願服從調劑的考生按類似誌願的原則從高到低調劑,不服從調劑的退檔。
美術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音樂教育專業承認所有本科院校音樂、舞蹈類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分數線(相應藝術類專業名稱見2020年山東省相應專業目錄),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各科成績計入總成績,不要求單科成績。
第二十三條公布錄取結果的渠道:各省(區、市)規定的官方網站、淄博師範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
章程規定的內容與省院有關文件不壹致的,按教育部和省院有關文件執行。
第六章費用返還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必須按時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費用。
各專業學費標準:文史類:4000元/學年;理工科:4500元/學年;藝術類:8000元/學年;中韓合作辦學(學前教育專業):12000元/學年。(上級部門調整學費標準的,按調整後的標準繳納。)
學生住宿費標準:11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第201898號)和學校有關退費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對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政策: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執行國家有關政策,采取獎、貸、助、補、減等方式給予資助。
第七章資格審查和證書頒發
第二十七條新生持淄博師範學院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高考準考證、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和相關要求辦理註冊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具體方法和要求參照該校當年新生入學須知),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壹周內未報到或逾期未請假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體格檢查和入學資格審查。審核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凡違反國家招生規定,被發現有作弊行為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淄博師範學院。
第三十條頒發的學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壹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辦理與招生有關的事宜。對於以淄博師範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淄博師範學院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章報名聯系方式
電話:0533-3820000 3821888
傳珍:0533-3820000
學校網站:www.zbnc.edu.cn
電子郵件:zbszzsb@sina.com
地址:山東省淄博市淄川經濟開發區唐郡歐靈路99號。
郵政編碼:25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