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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關於浙江省寧波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管理的通知!

關於寧波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縣(市)財政局:

為加強本市會計人員信息化管理,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有序建立會計人員信用檔案,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財企字[2018]第33號)和《關於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財企字[2018]第9號), 現將《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財稅字18號)和《關於升級省級會計人員管理系統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的通知》(財稅字28號)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首先,收集對象

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對象是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等會計工作的人員,以及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後未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尚未從事會計工作但符合《會計人員管理辦法》中會計工作條件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人員(含在本市高校就讀的學生),也可申請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註冊。從事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的人員具體包括從事下列具體會計工作的人員:

(1)出納;

(2)審計;

(3)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

(4)收入和費用(支出)的核算;

(五)財政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核算;

(六)財務會計報告(決算)的編制;

(七)會計監督;

(八)會計機構會計檔案的管理;

(9)其他會計工作。

在單位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以及在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從事記賬業務的人員,屬於會計人員。

二、收藏內容

會計人員采集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信息、會計工作信息、專業技術資格信息、資格信息、繼續教育信息、個人信用信息、轉崗信息。

(1)基本信息包括會計人員姓名、性別、有效身份證件、本人電子照片等個人信息。

(2)學歷信息包括會計人員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歷(學位)信息;

(3)會計信息包括與會計工作有關的信息,如工作單位、會計工作時間、會計崗位和職務等;

(四)專業技術資格信息包括會計人員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等相關信息;

(五)資格信息包括取得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資格的信息;

(6)繼續教育信息包括會計人員根據《專業技術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10 [2065438]號)參加繼續教育的相關信息;

(七)信用信息包括縣級及以上會計人員獲得獎勵等守信信息和違法違規被行政處罰等失信信息。

(8)轉移信息包括會計人員關系跨省或本市行政區劃轉移的相關信息。

三、收購主體

本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即本轄區會計人員信息由各區、縣(市)財政局統壹管理。

(壹)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由從事會計工作的單位所在縣(市)財政局收集其信息;

(二)未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由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縣(市)財政局采集其信息;

(三)在本市高校就讀的學生,由所在高校所在縣(市)財政局匯總其信息。

四。收集的方式和方法

本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變更全過程網上辦理。會計人員應通過寧波市財政局網站(/)上“會計之窗”專項服務平臺中的“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與變更”系統進行。登錄信息采集系統前,需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實名註冊或登錄(帶自動跳轉連接)。登錄後,返回“會計之窗”平臺再次點擊“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變更”系統,按照操作指南填寫或變更信息,上傳相應證明材料,相關區縣(市)財政局審核通過後,采集即完成。各區、縣(市)財政局重點審核資料的完整性、電子身份證照片、居住證明、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會計工作用書及其他相關附件。會計人員對所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1)2065 438+017年10月5日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本市在庫會計人員,2019年7月5日通過“浙江會計之家”在本市登記信息的,默認為原信息,但需在原信息基礎上進行變更並補充上傳相應證明材料。

(二)入庫會計人員基本信息、學歷信息、會計工作信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信息、從業資格信息發生變化的,按照本通知規定的采集方式進行維護和更新;其他信息變更,由縣(市)財政局進行維護和更新。

(三)會計人員轉出本市的,由會計人員在本市網上申請轉出,並上傳工作地點變更證明等材料,由區、縣(市)財政局確認後轉出本市。會計人員調入市內,由會計人員在調入地網上提出調動申請,並上傳工作地點變動證明等材料,由調入地調出地確認,市縣(市)財政局審批後調入市內。

(四)上述人員需要收集和上傳的證明材料包括:

1.在本市工作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會計人員提供):本市工作單位出具的會計工作簿、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等電子照片;

2.本市戶籍證明(非從事會計工作人員提供):本市身份證或居住證正反面照片、本市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函或就讀本市高校證明;

3.學歷學位證書(由新收藏者或變更學歷信息者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Xuexin.com學歷證書照片;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新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采集員或專業技術資格信息發生變化的采集員提供):本單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任職證書或會計專業職務證件照片;

5.執業資格證書(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提供);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證書照片;

6.個人證件照:(照片必須是JPG或JPEG格式的2寸標準證件照數碼照片,白底,文件大於30K,大於300*215像素,照片清晰)如原資料沒有本人照片或不符合照片采集要求,本人也應同時采集並上傳本人照片。

動詞 (verb的縮寫)信息利用

寧波市會計人員管理系統采集的信息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使用,並作為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定、高級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代理記賬工作、參加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信用登記等的依據。,並將為單位會計人員的任用(聘用)提供參考,逐步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第六,時間安排

本市從2015年7月19日開始采集管理轄區內會計人員信息,並納入日常會計管理。

七。工作要求

(壹)縣(市)財政局要高度重視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統籌安排,全面推進,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全覆蓋。要按照“便捷辦理、壹線操作、信息共享”的原則采集、維護和使用會計人員信息,充分發揮會計人員信息在服務用人單位和會計人員、規範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縣(市)財政局應及時審核確認會計人員上傳的所有信息。如果上傳的信息不符合要求,應及時反饋,要求會計人員重新上傳。

(三)各區、縣(市)財政局要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註冊、會計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等多種合理有效的方式為抓手,有序采集會計人員信息,真實完整記錄其從業和信用狀況,建立健全會計人員信用檔案。

(四)各區縣(市)財政局要充分利用報紙、網絡等形式和渠道,加大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信用建設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政府機關和用人單位依法合規使用會計人員信用信息,褒揚會計誠信,懲戒會計失信,擴大會計人員信用信息的影響力和警示力,使全社會形成崇尚和踐行會計誠信的社會風尚。

寧波市財政局

2065年7月4日4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