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可以繼承,但不能翻建。房屋自然死亡,村集體將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說,已經是城鎮戶口的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死亡。
擴展數據:
財產繼承是指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將被繼承人遺留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給繼承人的法律行為。不動產繼承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壹種派生取得方式。
簡介
程序
我國《繼承法》所列繼承範圍內有房屋。所謂房屋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財產歸其遺囑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的產權才可以繼承。
發生繼承時,繼承人超過壹人的,應根據遺囑和有關法律進行財產轉換,並持原財產證明、遺囑等材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需要有效證明,具體步驟:
需要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財產。
2.繼承人關於* * *所有財產分割的協議,只要各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行生效,任何繼承人不得違約。
3.如果各繼承人對被繼承* * *的財產分割沒有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房產登記等程序。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所有權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房屋繼承登記。壹般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進行專業的價格分析和物業價格評估,確定準確的物業市場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辦理公證時,須提供房屋所有權人的死亡證明、法定機關出具的法定繼承人名單、房屋原所有權人立的遺囑(如有),同時提交遺囑原件。
部分法定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的,必須出具放棄財產的承諾書。
3.房屋測繪:申請人必須到房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圖紙,才能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填寫不動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受理並出具回執。所有資料審核完畢後,發放變更後的所有人的房產證。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涉及房屋權屬的事項經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須提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實地測繪後發現房屋有改建或違章搭建的,必須報規劃部門審批或處理決定。
遺傳條件
繼承是壹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只有在壹定條件下才能發生。
第壹,繼承應發生在被繼承人(不動產繼承中留下財產的人)死亡後。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壹些財產所有者為了避免繼承人將來可能對財產發生糾紛,
在繼承人生前把財產權交給繼承人也是壹種法律行為,比如給壹個或全部子女,但這不是繼承,因為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即依照法律規定可以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如果被繼承人立遺囑,將財產轉讓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贈給國家或集體,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是被繼承人生前所擁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些財產歸* * *,比如夫妻共同的* *。當壹方去世時,並不是所有的財產都成為遺產。
此時應先分割財產權利,在繼承遺產前,先分出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非另有約定,壹般應分割財產份額的壹半)。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其生前立有遺囑,或者與社會組織、個人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照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處理遺產。沒有遺囑或者協議的,按合法繼承處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房地產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