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概念是心靈的港灣,在這裏可以放下所有的壓力。
租房永遠不會有安全感,這是最重要的原因。
嗯,只要樓主好心,妳就當自己家住吧。我給妳講講我租房的事吧。哎,都七八年了,想想都覺得很難過。
那是2012,我在小縣城工作的時候,在壹個比較繁華的路口租了壹套壹室壹廳的房子。因為我壹個人住,年租金4000元。第壹次簽合同的時候,交了壹年的房租,押金500元。因為房子在房東家樓上,房東家就住在壹樓,每次我出門。她把其他的都租出去了。房子沒有廚房,廁所在門外。裏面除了水和電什麽都沒有,水還在廁所裏。考慮到每天上下班安全,就租了。自己買了床,衣櫃,洗衣機,空調,餐桌,廚具,鍋碗瓢盆。我的房間被改成了廚房,另壹間是臥室。我買的。圈了壹圈,這樣做飯就不會臟了,我就住了壹年。第二年,房東說我直接把錢給她就可以了。我說先給妳分壹半,房東說可以。我說妳記在本子上,我也記下了。畢竟好記性不如爛筆。大概過了五個月,我又把剩下的2000給了她。那天,我見了她,說我把下半年的房租給她。其實我早就準備好了。就那壹次,她沒帶筆和紙,好像帶了個罐子裝東西。我給了她錢,她把錢放進了口袋,於是我拿起筆寫了下來。樓主還說我好細心。她說妳寫下來我就不寫了。我就知道。
平時上班,早上出門,晚上回來。只有在星期天,我還有壹些時間在家休息。我偶爾做飯,但不經常做。房東偶爾會來我家。我是女生,不會太臟,特別愛幹凈。到了這個時候,我還是覺得這個樓主是個很好的人。
直到第三年,該交房租了。房東說我也可以出壹半,也就是2000元。正好我要回家過年,就提前壹個月給她了。過年回家,在家呆了壹個月左右。我來了之後,剛上班下班。大概是幾天後。房東的父親生病了,在鄭州做手術,我覺得第三年的房租可能要全部交了。事情從這裏開始,出現了問題。我給她錢的時候,她說是4000塊。我說年前走的時候給了妳2000塊錢,我又給了妳2000塊錢,是這壹年的全部房租。房東說我沒給她,然後她下樓去拿她的記賬本。我也拿出了我的記賬本,因為每個月要交水電費,所以我也記了下來。她說她沒有寫在上面。我記得很清楚。樓主壹口咬定我不交,壹個月工資算。我當時就哭了。我說我在這裏住了兩年多,根本不是那種人。讓她再考慮壹下。她壹口咬定沒收到,還說我出軌了。我哭了兩天。過了兩天,我找到房東,說給妳2000年讓我住半年。樓主說妳應該。現在給我搓手已經太晚了。暫時找不到房子。真的沒想到。我說妳給我兩天時間找房子。嗯,她沒理我,然後就下樓了。我當時真的很傷心很難過。我壹個女孩子在外面工作不容易。我就騎著自行車到處找房子,哭著找。我還是第壹次遇到這樣的人。
後來在壹個小區找到了廉租房,也是壹室壹戶的房子。壹年3500,就租了。裏面什麽也沒有。我想我會先搬進來。第二天下午,我找了壹家搬家公司,房東在家看著我搬東西。然後她上來說她家房子壞了,我得給她修,不然押金不給。我當時真的忍住沒哭。讓我為她修理它。連搬家公司的大叔都受不了。說壹個小姑娘在外面不容易。妳為什麽要為難她?當我跑進房子的時候,我開始哭了。後來搬家公司的叔叔找人給她修了門,50塊錢換了壹個鎖芯。我哭了,忍了。搬家的時候把空調賣了100給搬家的人買煙。我感謝他們。我搬家後,給她打掃房子,拖雙方。房子很幹凈。我把鑰匙給了房東,然後給了我押金。搬出去的時候還有壹個逾期,就放下了,想快點離開那個地方。在那裏住了這麽久,我真的把它當成自己的家了。只要房東好,我可以永遠待在那裏。這件事也是我心裏的壹個口子。想想就很難過。不知道有沒有和我壹樣的朋友。請給我留言。
妳好,關於妳的問題:租的房子可以當家嗎?妳怎麽想呢?我有以下看法:
我很想去租的房子,但是壹想到我對它很滿意,我就會搬走,所以我沒有這樣的心思。如果是自己的家,我想怎麽裝修就怎麽裝修,去家裏看房子買東西,但是租的房子不合適。
房子是租的,生活是自己的。
在這個房間裏度過壹段時間,生活還是美好的。
我覺得租的房子可以做主。這其實是壹個妳對生活態度的問題。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天地間的過客。能把租的房子當自己家認真對待,說明妳的生活是壹種嚴謹的態度。能把租來的房子當成自己的家,還能那樣呵護,也說明了妳的生活態度。這樣,即使在日常生活中,妳也能堅持自己的某些規則,而不是隨波逐流,不去應對。不敷衍,不搪塞,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同時,能夠把租的房子當成自己的家,也是壹種很好的態度,充滿正能量。能夠以平常心對待生活、工作、學習。
要看樓主什麽時候拿回來。
有家的地方就是家,所以房子不管是租的還是買的,都是妳的家!
租房也是家。只要壹個家庭和睦友愛,哪裏都是家。
如果很吵,就算是妳名下的別墅,也不能稱之為家。
說說我自己的經歷:
因為生意,我們在廣州租房已經很多年了,也因為廣州的房子太貴買不起。我和老公還有兩個寶寶四口人的小家庭。在這個不到30間平房的房子裏,我們在努力,在奮鬥,在生活。寶寶長這麽大了,壹家人和梅梅天天在壹起。在我心目中,房子不在乎大小,愛就是家。
再說說婆家。我有個嫂子,跟婆婆關系不好。每次她回去過節,總是吵吵鬧鬧的。整個家庭的氣氛躁動不安。感覺真的不能稱之為家,因為沒有壹天的安逸,每天她不是打架就是吵架。妳想回到那個家嗎?
那麽,家的定義是什麽?不是說房子只有在妳名下才能稱之為家,而是說壹家人要幸福的在壹起。
論文學哲學;
當然可以!壹個人至少有壹個夢想和壹個堅強的理由。如果心沒有地方住,它就到處流浪。安心就是家。
好吧,讓我們現實壹點;
1.地主因素
其實還有很多綜合因素要考慮,首先是穩定帶來的經濟效益。如果房東很好相處,長期不會有排擠和不合理的加租,其實還是可以安定下來,把心思放在賺錢上。
如果房東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其實很麻煩,比如無緣無故的加租,經常把自己租的房子拿出來賣,帶人看房,甚至人品不好的時候,都很麻煩。搬家是壹種成本,這個房子的所有建設都是壹種成本,妳沒有歸屬感。這些都是不好的因素。
2.家庭因素
如果只是淺嘗兩口,其實就可以放下了。如果有孩子,其實要特別註意房東因素。
3.工作因素
如果租的房子只是為了工作方便,其實也沒什麽好管的,就相當於長住酒店的性質。
4.年齡因素
年輕人不怕折騰,但過了30就需要謹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