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本會的名稱為:陜西省福建商會。
第二條本會是陜西、福建的企業和工商界人士自願加入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商會地址:Xi市蓮湖路202號君誠國際酒店12樓。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企業遵守法律法規,文明經營,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增進福建企業在陜的溝通與交流,提高企業競爭力和經濟效益,促進閩陜兩省經濟合作、交流與發展。
第四條協會應當依據國家憲法、法律、法令和政策開展各項活動,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第五條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社會團體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六條本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遵循經批準登記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發展的道路,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組織。
第七條本會註冊金額為人民幣3萬元整。
第二章商會的任務
第八條開展在陜福建企業聯誼活動,加強團結,增進友誼,提高企業素質,交流在陜開發建設和投資經驗,形成商會內各行業優勢互補,促進企業合作發展,樹立福建企業在陜良好的整體形象。
第九條為陜閩企業提供政治、經濟、文化、科技、金融、商貿信息,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第十條協助陜西省有關部門對在陜企業進行遵紀守法、安定團結、安全生產、守法經營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壹條根據需要每年舉辦研討會、專題講座和培訓班;組織會員舉辦或參加各類展銷會、交易會和投資促進會;組織會員到國內或國外學習、參觀;幫助會員企業拓展業務,尋找項目,提供商機。
第十二條代表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為會員提供相關證明,協調關系,調解經濟糾紛。
第十三條開展閩陜橫向經濟合作和文化交流,努力聯系國內外和福建的企業和個人來陜投資,實現陜閩經濟互補和共同發展,承辦兩國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的事項。
第三章成員
第十四條協會為團體會員,實行自願入會和退出的原則。
第十五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第壹,支持章程;
二是有加入這個協會的意願;
三是福建省在陜西設立的各類社會組織;
四、福建在陜註冊的企業和商業人士;
五、守法經營,業績良好,有壹定的經濟實力和良好的信譽;
6.熱愛商會,互相幫助,積極參加商會的各項活動;
七、未參加邪教等非法組織。
第十六條入會程序是:
首先,提交正式的會員申請;
2.理事會執行委員會討論並通過了該計劃;
三。會員證應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行。
第十七條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壹.成員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投票權;建議和批評的權利;參與商會內部事務的管理;優先參加商會主辦的各種活動;自願加入俱樂部和自由離開俱樂部的權利;遵守商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成員義務
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執行決議的義務;承擔委托事務的義務;維護本協會聲譽的義務;積極參與活動的義務;按時繳納會費的義務和符合協會章程的其他義務。
會費每年繳納壹次,具體時間為:下次召開股東大會時壹次性繳納。
第十八條會員退出俱樂部,應當書面通知俱樂部,並交回會員卡。會員壹年不交會費,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九條會員非自願退出或嚴重違反章程的,經董事會表決,取消其會員資格或除名。
第四章組織結構
第二十條本會的代表、理事、副會長、常務副會長、會長等成員體現民主集中制原則,經充分醞釀協商後最終選舉產生。
第二十壹條會員大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選舉理事會;
三。決定協會的任務和政策;
4.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動詞 (verb的縮寫)通過重要決議;
6.決定本協會的重大變更和終止;
七、其他註意事項: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半數以上參加方為有效會議,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的事項為有效決議。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壹次。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召開的,應當經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閉幕期間的執行機構,對商會全體會員負責。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理事會設會長壹人,常務副會長若幹人,副會長若幹人,專職秘書長壹人,理事若幹人,會長連任不超過兩屆。協會聘請陜西、福建相關領導和知名企業家擔任名譽會長、名譽會長、高級顧問和永遠顧問。
理事會的主要職責:
1.選舉或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
2.選舉或罷免秘書長;
三、領導集體的日常工作;
4.決定協會辦事機構和分支機構的設立;
五、任命辦事處和分支機構的負責人;
6.提出下壹屆理事會成員的候選人;
七、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8.建立各種內部管理制度;
9.決定本協會的壹般變化;
十、召集會員代表會議並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十壹、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對協會紀律問題的意見,提出解決方案並接受其監督;
十二。其他職責。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為有效,也可以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協會設立理事會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主席、執行副主席和秘書長組成。理事會執行委員會的職責:
(壹)執行理事會的決定;
(二)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
(三)決定需要提交理事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議案;
(四)任命副秘書長,批準吸收新會員;
(五)在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閉會期間,增補理事會成員,提交下次理事會確認;
(六)領導商會下屬機構的工作;
(七)討論和研究其他重要事項;
(8)執行委員會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出席才可召開,其決定須由半數以上出席成員投票通過後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秘書長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的法人是理事會。這個協會的法定代表是主席。
第二十七條會議制度
第壹,每月至少召開壹次值班副行長會議。由院長主持,副院長和當月值班秘書長參加,研究決定當月各項事宜。
二、執委會每半年至少召開壹次,也可以交流形式召開;
三、每年至少召開兩次理事會,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通訊形式召開。
第五章資產與財務
第二十八條本會資產為* * *財產,無論以何種方式取得,只能用於促進有利於實現本會宗旨的各項事業。協會的資產按照國家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和協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九條資金來源和主要用途:
1.會員繳納的會費;
2.企業和個人向商會提供的捐贈;
3.經第二屆理事會第四次理事會討論通過,並提交第二屆理事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補充規定了《會費、捐贈費、贊助費收支管理辦法》;
4.其他法律服務活動收入;
5.這些資金將用於開展各種活動和購買必要的用品;
第三十條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法規,建立健全會計制度,編制年度預算和決算,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會員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三十壹條發展社區經濟的收入用於符合協會宗旨的事業發展和日常管理支出。
第六章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二條變更程序
1.章程、名稱、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部門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理事會應當將變更情況報告提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2.涉及註冊證書其他註冊內容的壹般變更,由理事會審議決定。
三、向原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團體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十三條終止程序
壹、終止報告由董事會提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二、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方案,確定善後人選,成立清理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向原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團體主管部門申報,依法辦理註銷登記。
四、終止後的剩余資產按照陜西省社會團體行政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協會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於2008年2月30日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經社會團體管理機關批準後生效。
第三十六條其他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