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資格考試
山西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資格審查和證書發放。資格審查在審查結果公布後進行。考試結果公布後,資格審查部門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對考試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的申請人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審核時間和地點見通知。
需要提交的信息:
1.《2019年度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審核表》壹式兩份(詳見審核通知附件,下載打印,並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1科目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或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或未按資格審查部門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按無效報名或無效考試成績處理。
內蒙古:
檢查後審計
(1)審核對象:考試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需進行考後資格審查。審核部門將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impta.com)公布審核時間,並按規定進行考試。
(2)審核材料範圍:1、承諾書、申請表;2.學歷證書和身份證(原件);3.工作證明;4.申請免試部分科目人員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補充材料:對考後考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由報考地區人事考試機構告知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補充證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考試機構有權取消其考試成績。
(四)網上公示擬取得資格證書的合格人員名單。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經查實,報考人員違反承諾,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果證書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重慶:
考後資格復審。考試科目全部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者,采取信息比對和現場資格復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復審,包括但不限於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專業工作年限。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虛假承諾處理,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按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復審結果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進行公示。
具體審核程序和要求將在考試成績公布後發布。請關註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和“重慶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的信息發布。
廣東:
檢查後在線人工驗證
考試成績公布後,我省對統考成績達到試卷總成績60%及以上、報名時網上驗證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驗證”的考生上傳的證明材料進行網上人工驗證。驗證時如需補充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考試機構要求及時在網上進行。此類考生應留意其報名地人事考試機構網站上的通知。
湖南:
檢查後現場人工驗證
(1)人員範圍。測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參考人員,在以下情況下應在測試後進行人工檢查:
1.在線服務平臺無法驗證或者驗證失敗的;
2.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者;
3.通知承諾制不適用;
4.有其他異常情況需要現場人工檢查的。
(2)時間和要求。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工作安排,測試結果將於2020年2月底公布。考試成績公布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將及時公布考試結束後需要進行現場人工驗證的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名單公布後15日內,現場人工核查人員按照“哪裏報考,哪裏審核”的屬地原則,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報考市州資格審查部門完成現場人工核查。
經核實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要求參加現場人工核實的報考人員,按無效報名或無效考試成績處理。經核查,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江蘇:
考試後審查
(壹)審查對象。2020年2月下旬考試成績合格線確定後,考試部門通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網址:)和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發布通知。考生須在通知要求的時間內完成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取消當年所有考試科目。同時,對擬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公示。如有投訴,將由相關部門進壹步審核,並按規定處理。
寧夏:
要求考生簽署(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承諾書,不得代為承諾。承諾內容包括:確認本人已知曉規定的認證義務、認證內容和申請條件,本人符合申請條件和要求,所填寫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申請條件,對虛假承諾承擔相關責任,並接受相應處理。考試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對通過考試並擬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考試機構將對報名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對作出虛假承諾、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偽造證件的,將宣布考試成績無效,收回資格證書。違紀考生將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誠信檔案,保存期限為五年。
資格審查。
1.網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後,系統會根據報名者提供的信息,自動在線核對報名資格。原則上不要求考生提交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考試機構將通過政府部門內部或跨部門核查、網絡核查等方式對考生信息進行審核。信息無法核實或告知承諾系統不適用的申請人,不能在線自動審批,必須現場人工審核。
2.現場人工審核。以下申請人需要進行人工審查:
(1)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並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且處於記錄期的報考人員。
(2)2002年以前具有中專或大專以上學歷的申請人。
(3)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網上核驗的報考人員。
(4)不能網考的申請人,如其他類型的身份證件、境外學歷學位等。
上述人員須持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經初審後交回)1份資格考試報名表於2065年9月9日+09日至9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到銀川市人事考試和平日咨詢電話為0951-555751和5555758。
貴州:
資格審查
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成績達到試卷總成績60%的考生,應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30個工作日內到貴州省消防協會(地址:南明區沙沖南路130號濟源桂府東北人家3樓)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領取資格證書;復試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試成績,停止發放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後復查的考生,自動放棄考後復查,取消當年所有考試科目。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並通過考試的,成績無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浙江:
根據:浙江人事考試網2019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報名通知,2019浙江壹級消防工程師實行考後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根據通知承諾制的精神,考前的所有設置和操作都不屬於報考資格的審查和確定。如在隨後的成績公示、證書登記、情況核實等工作中發現考生承諾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則不能使用成績合格證書或合格證明,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合格成績的公示國家有關部門發放合格線後,對合格成績進行10天的公示。屆時將在省人事考試和省消防局相關網站進行公示,並公布相關電話。公示期間,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其他虛假承諾的情況,由省消防局負責核實;反映違紀問題的,由考區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實。
遼寧:
資格審查(驗證和確認)
1.申請人提交申請信息後,網上報名系統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專業工作年限進行條件判斷,並對申請人承諾的內容進行核實。
資格審查部門可根據考試報名屬地化管理的具體要求,利用當地政府享有的數據對報考人員的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審核。
2 .資格審查(驗證和檢定)應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其中,各市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審核、驗證)由所在市的人事職稱管理部門或人事考試部門負責。沈陽市及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審核、驗證)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資格審核單位詳見附件2。全省資質審核部門聯系方式)
3.資格審查部門要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遼人社發[2065 438+04]9號)要求,認真核對核實報名人員信息,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虛假承諾和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河北:
資格考試
註冊認證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後,將對申請人進行全程社會監督和綜合治理,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和打擊不符合註冊條件、虛假承諾失信或有組織跨區域欺詐等行為。省市考試機構認真履行審核職責,通過定向核查、隨機抽查、考後審核、核查上報、數據比對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登記屬地化管理的要求,利用當地政府享有的數據對申請人的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審核;積極加強與當地考試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 * *做好報考信息中專業和工作經歷的審核工作。需要人工核驗的,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提交登記表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但應盡可能方便;通過官網或數據庫核查、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傳遞等方式,嚴格審核申請條件。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凡有舉報的,必須及時認真核實;考試合格者,擬取得資格證書者,將通過壹定方式進行審核,並在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川: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註冊認證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65 438]71號);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認真做好專業技術和職業資格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廳[2015]109號),結合我省具體工作實際,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審核。報名點所在的應急管理消防部門將通過國家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並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並貫穿資格考試全過程。
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資格審查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申請人需在規定時間攜帶所需材料,按規定方式接受人工驗證。未按要求進行人工驗證的報考者將被取消資格。
新疆:
資格考試
特例回顧。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並在記錄期內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的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到各地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相關事宜。
資格審查。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註冊認證承諾制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的通知要求,本次考試前不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如對報考條件有疑問,可向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