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市政工程專業領域主要指:橋梁與隧道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給水(含泵站及設備,下同)與汙水處理工程、地方鐵路與地下鐵路(線)工程。
2.本標準適用於從事市政工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生產、監理、使用、維護和技術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
從事市政工程的工程技術人員在申請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2.基本條件
1.申請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4.現任期間,歷年績效考核為“稱職”或以上。
教育和資格
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獲得博士學位,確定工程師資格,並擔任本專業工程師兩年以上。
(2)取得碩士學位和工程師資格後,累計擔任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工程師資格後,並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五年以上。
4.申請工程師資格,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價應註意檢查申請人是否全面、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以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知識更新的程度。根據專業工作的特點,可以側重於特定的科目。
★ ①基礎理論知識
(1)橋隧工程:高等數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土力學、水力學、結構力學、線性代數等。
(2)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高等數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結構力學、土力學、水力學等。
(3)給排水及汙水處理工程:高等數學、理論力學、土力學、水力學、水質分析化學、建築學等。
(4)地方鐵路與地下鐵路(線)工程:高等數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土力學、水力學、結構力學、工程測量、工程地質學等。
☆ ②專業知識
(1)橋隧工程: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橋梁工程、基礎工程、道路工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橋涵水文、建築材料等。
(2)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工程測量、工程地質、基礎工程、路面工程、建築材料、路線設計、橋涵水文、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機場工程。
(3)給排水及汙水處理工程:給排水工程結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水泵及泵站、建築給排水工程、基礎等。
(4)地方鐵路和地下鐵路(線)工程:建築、鐵路線路、選線設計、路基、建築材料等。
■ ③相關知識
(1)掌握與本專業相關的交通與路網規劃、交通工程、工程經濟、管理等知識。
⑵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發展狀況和趨勢,以及與本專業相關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
⑶掌握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
(4)掌握與本專業相關的市場營銷、技術經濟分析、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知識。
⑸掌握計算機知識,能夠組織和運用計算機收集、分析和處理與本專業相關的數據和信息。
4.在評價工程師資格時,應關註申請人是否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並通過繼續教育達到知識更新的水平。根據專業工作的特點,可以側重於特定的科目。
①基礎理論知識
掌握第★條規定的基礎理論知識。
②專業知識
熟練掌握條款☆中規定的專業知識。
③相關知識
(1)了解第■ (1)條中的相關專業知識。
⑵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發展現狀及趨勢,了解與本專業相關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及相關法律法規。
⑶熟悉質量管理的理論和方法。
(4)了解市場營銷、技術經濟分析、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現代科技管理的基本知識。
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
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應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申請人進行審查:
(1)熟悉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解決市政工程領域的重要或關鍵技術問題。
(1)從事橋梁、隧道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獨立承擔橋梁、立交、地下隧道等中型及以上工程並協調組織相關道路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
(2)從事公路和城市道路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獨立承擔高速公路、高等級公路、城市交通幹道等中型及以上道路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能力。
(3)從事給排水及汙水處理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獨立承擔給水、雨水、汙水管道、河道疏浚、泵站安裝調試、城市防洪、城市汙水處理等中型及以上給排水工程的能力。
(4)從事地方鐵路和地下鐵路(線)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獨立承擔鐵路線路和地下鐵路線路等中型及以上工程以及協調組織相關專業(橋梁、隧道、鐵路、建築、車站等)技術工作的能力。).
(2)能夠熟練運用技術標準和規範,具有研究、設計、開發或引進、消化、吸收技術難度較高的市政工程技術產品的能力。
③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能夠主持或獨立完成大型項目的項目調研、總體方案論證、實驗和市場調研。
④在市政工程發展中,能不斷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案,取得新的成果。
⑤對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進行技術鑒定的能力。
⑥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並成功完成下列任務之壹:
(1)作為主要技術骨幹,承擔並完成2項部、市級科研項目或2項局(指市局,下同)重點科研項目。
(2)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承擔並完成2項大型工程設計或3項中型工程設計。
(3)作為技術負責人,完成2項大型工程或3項中型工程的施工,實際負責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預算、招標、施工方案組織設計、工程監理、質量管理等技術工作。
(4)在技術管理方面,有豐富的管理經驗,主持或負責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或提出三項以上合理化建議,解決了設計、科研中的重大問題,具有較高的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幹,編寫了部、市行業和地方政府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管理辦法,其中有兩項以上得到部、市級主管部門的認可並付諸實施。
4.工程師資格評審應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申請人進行審查:
(1)能較好地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解決市政工程領域的復雜技術問題。
(1)從事橋梁、隧道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獨立處理和解決橋梁、立交、地下隧道等工程中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2)從事公路和城市道路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能獨立承擔區縣主幹道、主要交通道路等中小型工程,並具有及時處理工程中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3)從事給排水及汙水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能獨立承擔給排水管道、河道疏浚、給排水泵站安裝調試、城市防洪、城市汙水處理等中小型給排水工程,並具有及時處理工程中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4)從事地方鐵路、地鐵(線)工程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及時處理鐵路、地鐵線路中小型工程中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2)用現有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專業技術工作,並保證工程質量和產品質量的持續改進。
(3)具有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能完成項目立項、論證、預算、招標和產品開發等工作。
④組織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生產、推廣和實施的能力。
⑤在實際工作中,有組織協調解決壹般技術問題的能力。
⑥具有壹定的實踐經驗,並成功完成下列任務之壹:
(1)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完成兩項局級科研項目。
(2)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參與設計並完成2個大型項目或3個中型項目或2個小型項目。
(3)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完成過3個不同類型的中型工程建設或設施維護管理項目,或2個中型工程小型項目,並在這些項目中的預算、招標、施工方案組織設計、工程監理、質量管理等技術工作中發揮過重要作用。
(4)在技術管理方面,具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能力,作為主要技術骨幹,負責推廣應用兩項以上新技術、新方法、新成果,在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質量、降低成本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已編制了大中型企業的技術標準和方法,或在本部門範圍內制定了短期和長期的技術發展規劃、技術規程和管理措施,並通過實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6.績效成就
1.評定高級工程師資格,申請人應當綜合考察其在專業工程師任職期間取得的業績,並符合下列條件:
①在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設施(設備)使用、維護和技術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以下成績。
(壹)在科學研究中取得下列成果之壹:
A.獲部、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額定人員)。
b .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局級科技進步壹等獎2項或二等獎3項,經同行專家鑒定,在實施中被認定技術水平較高,具有較大經濟或社會效益。
c .以主要人員承擔的部、市級科研項目2項以上通過技術鑒定,並經同行專家鑒定,水平較高,實施中取得明顯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二)在設計、勘察中有下列成果之壹的:
a獲部、市級優秀工程設計勘察二等獎(額定人員)。
b獲部、市級優秀工程設計勘察三等獎(額定人員)。
c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局級優秀設計勘察壹等獎。
(3)在設施(設備)的建造、生產、使用和維護中,取得下列成績之壹的:
a .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壹項以上大型工程,其中至少有壹項被評為局級以上優質工程。
b .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兩項以上中型項目,其中至少有壹項被評為局級以上優質工程。
c .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小型項目4項以上,其中至少2項被評為局級以上優質工程。
d .負責主持完成8個以上大中型市政維護管理項目,取得顯著的經濟或社會效益,被同行專家認可。
E.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在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方面有所創新,或者在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中取得顯著成績。經過同行專家鑒定和實踐檢驗,被公認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並取得較大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4)在技術管理方面取得下列成果之壹:
A.獲得部級或市級以上先進科技工作者稱號。
B.在技術管理中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做出突出貢獻,並經實踐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
(2)寫出下列作品或論文之壹:
(壹)作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過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教材或技術手冊等。
⑵以第壹作者身份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或市級以上出版主管部門認可的科技刊物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與本專業相關的論文。
⑶作為第壹撰寫人,撰寫兩份以上重要技術報告(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開發報告、技術總結等。).報告要求有學術觀點,有壹定的論證深度,有完整準確的試驗數據,經過專家評審後被公認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4.評定工程師資格,應當綜合考察申請人在本專業助理工程師任職期間所取得的業績,並符合下列條件:
①在科研、設計、勘察、施工、生產、設施(設備)使用、維修、技術管理等方面取得下列成果之壹:
(壹)在科學研究中取得下列成果之壹:
a獲局級科技進步二等獎(額定人員)。
b獲局級科技進步三等獎(額定人員)。
C.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並完成兩項以上局級以上科研項目,並通過技術鑒定,經同行專家鑒定和實踐檢驗,被公認取得良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二)在設計、勘察中有下列成果之壹的:
A.獲得部、市級優秀工程設計二等獎的主要設計人員。
b .獲得部、市級優秀工程設計三等獎的主要設計人員。
c .獲得局級優秀工程設計三等獎的項目負責人。
d .在設計理論或方法上有所創新,並經同行專家鑒定,認為在提高設備功能、產品質量和節約工程成本方面有重大貢獻。
(3)在設施(設備)的建造、生產、使用和維護中,取得下列成績之壹的:
A.作為技術負責人,承擔並完成兩項以上中型項目,其中至少有壹項獲局級優質工程。
B.作為技術負責人,承擔並完成三項以上小型工程,其中至少有壹項獲得局級優質工程。
作為技術負責人,承擔並完成三個以上優秀項目。
d、作為技術負責人,承擔並保質完成4項以上大、中修工程。
E.在生產和設備維修中解決了兩個以上重大技術問題,經生產實踐證明行之有效,並經上級批準。
(4)在技術管理方面取得下列成果之壹:
A.獲得局級以上先進(優秀)科技工作者稱號。
b .在技術管理中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經實踐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2)寫出下列作品或論文之壹:
(壹)作為主要作者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或者市級以上出版主管部門批準的科技刊物上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論文。
⑵作為第壹作者,撰寫兩篇以上技術總結,需要學術觀點,並被同行專家公認具有壹定實用價值。
⑶作為參與者正式出版過專著或譯著、教材或技術手冊等。
外語水平
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應精通壹門外語,並通過本市組織的考試。
4.申請工程師資格者應掌握壹門外語,並通過全市組織的考試。
晉升的八個例外
對於不具備規定的學歷和資格,但確有真才實學,並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申請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無壹例外。
1.破例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
▲ ①具備本條規定的所需學歷及其他條件,但學歷不夠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經部、市有關部門批準,有突出貢獻或經國家批準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中青年科技專家。
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或部、市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的主要貢獻者。
(3)獲得全國優秀設計勘察二等獎或部、市級優秀工程設計勘察壹等獎的主要貢獻者。
(2)具備規定學歷但學歷不夠的,除符合第▲條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通過相應的專業知識考試
4.破例宣布工程師資格:
●(壹)具備本條規定的學歷和其他條件但不合格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獲得部、市科技進步三等獎或部、市優秀工程設計勘察二等獎的主要貢獻者。
獲得局級科技進步二等獎的主要貢獻者。
⑶在局級重點工程的設計和施工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同行專家和主管部門的認可。
(4)獲部、市級優秀科技工作者稱號。
(2)具備規定學歷但學歷不夠的人員,除滿足第●條規定的條件外,還須通過至少兩次相應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考試
其他九個人
本標準中所列的資格是指本專業或類似專業的資格。
3.已取得學歷者,可參照此評定標準,申報相應級別的技術資格。
13.本標準中工程等級的劃分參照建設部、交通部和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標準適用於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