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及條件
(1)申請人
面向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和國家承認學歷的東莞戶籍人員公開招聘(部分崗位放寬至高中學歷)。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2.30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後出生)。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舉止大方,口齒清晰。男性身高超過1.65米,女性身高超過1.55米..肝功能體檢結果顯示HBSAG陰性。
4、符合招聘單位要求的能力和專業技術要求。
5.具體部門和崗位見附表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2005年以來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考試作弊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方式
(壹)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09年9月1日至9月4日(四天* *),每天上午8: 30至12: 00,下午2: 30至5: 00。為便於管理,按戶籍所在地鎮(街道)分階段進行登記。具體安排如下:
9月1:萬江、橫瀝、石排、企石、謝崗、樟木頭、沙田、松山湖;
9月2日:東城、高淳、石碣、東坑、橋頭、道滘、中堂、厚街、大嶺山;
9月3日:莞城、望牛墩、清溪、鳳崗、塘廈、虎門、長安、石龍;
9月4日:程楠、大朗、昌平、麻湧、寮步、紅梅、黃江、茶山。
(2)報名地點:東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地址:官龍路板橋路)。
(3)註冊要求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按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可在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鎮級計生部門開具。未婚人員還應提供未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否則不予登記)、學歷證明(畢業證、學位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5張,有專業技術技能的應攜帶相關專業技術證書。以上證書均要求原件和復印件。不得由他人進行登記。
初審合格後,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東莞市公安局招錄文職人員報名表》,並出具筆試準考證。申請人應對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申請人,免交報名、考試等費用。符合免考試費條件的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城市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請人,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申請人,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脫貧證明和基本信息檔案卡(復印件)。
第三,招聘流程
1,筆試。筆試將於9月19日星期六上午舉行。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從事行政工作的能力。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序,按招聘崗位數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1: 1.5。考生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將通過東莞市人民政府公眾網站()和東莞警察網()張貼公告向社會公布。
2.面試。每個單位根據入圍人數組成若幹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不得少於7名考官(其中考官1名,邀請鎮街組織人事處、紀檢等相關部門派員參加)。面試考官組將以面試的形式,進壹步考察候選人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個人形象、言談舉止等,對測評結果給出客觀的測評意見,並進行量化評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和面試的試題由我局委托廣東省考試局統壹命題組卷。
3.體檢。入圍面試人員上崗前需進行體檢。除身高、視力外,體檢標準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包括:肝功能、乙肝減半、胸片、尿常規、心電圖。體檢時間、地點、具體參加人員名單及體檢註意事項另行通知。
4.確定擬聘用的人選。按照筆試占70%、面試占30%的比例,得出個人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數確定擬聘用人選。
5.政治評論。擬錄用的文職人員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並在政審表中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6.宣傳。體檢或政審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用,空缺名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從不成功名單中遞補體檢和政審合格者在市公安局和公安局公告欄上公布。辦理相關手續後正式上班。
7.簽合同。用人單位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被招聘人員簽訂《東莞市公安局文職人員勞動合同》。
四。其他相關事項
1.文職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東莞市公安局文職人員工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2.向文職人員發放統壹的工作許可證和制服。
3.文職人員的住宿必須自己解決。
4.文職人員的日常管理由用人單位按照《東莞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時間表:1。東莞市公安局2009年招錄文職人員情況表
/08/jwzx/gdjx/dgsj/p 020090821572352534891 . xls
2、《文職人員身高體重標準對照表》
/08/jwzx/gdjx/dgsj/p 0200908215723526911130 . xls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文職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袁懷德、周濱陽
電話:0769-22480009
2009年8月21日發布的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