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在香港定居
“父母雙方均為香港公民”妳只有符合下面第二段或第四段(粗體字)的要求,才有資格申請在香港定居。如果是第二段,大概需要600天;如果是第四款,大陸居民申請定居香港或澳門,大約需要10天。2065年8月6日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澳門定居註意事項438+00 1。申請條件:大陸居民有下列情形之壹。(壹)夫妻壹方已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也可以申請陪同18歲以下的孩子。(二)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父母在香港、澳門定居且年滿60周歲,在香港、澳門無子女,需要其照顧的。(3)年滿60周歲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四)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香港或澳門父母的。(五)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到香港或澳門定居的。上述第(二)項中的“無香港、澳門子女”,是指無香港、澳門永久居民身份或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赴香港、澳門定居的子女。(二)申請人辦理的手續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澳門定居,必須向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面談和詢問, 並履行以下程序:(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及擬團聚的香港或澳門親屬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的《內地居民赴香港或澳門定居申請表》(以下簡稱《內地居民申請表》)。 (2)提交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應當由監護人陪同,提交戶口簿和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以及監護人出具的允許其到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3)香港、澳門有關人員提交的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香港、澳門有關人員為外國籍的,應交驗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外國護照復印件。(四)提交申請人工作單位或當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定居香港或澳門的意見。1,國家工作人員,由其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並出具意見。2.國有控股企事業單位職工由其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3、年滿十六周歲的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證明。4、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學校或當地派出所免除。5、其他人員,由當地派出所出具意見。(5)提交與申請理由相對應的證明。1,屬於申請條件第(壹)項規定的情形,指結婚證;如果是陪孩子,指出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如生物醫學證明。2.有申請條件第(二)、(三)、(四)項規定情形之壹的,指出親子關系證明,如生物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其中第(二)項還包括父母在香港、澳門無子女的證明,第(三)項還包括父母在內地無子女的證明。3.申請條件第(五)項規定情形的,是指具體特殊情形對應的證明。上述所有證書必須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六)子女與父母關系屬於下列情形的,還應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人未滿18周歲,非婚生或父母離異,撫養他的父(母)即將或已經到香港、澳門定居的,可以作為夫妻團聚的子女隨同或按未成年人父母申請到香港、澳門定居。申請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證明其由即將或已定居香港或澳門的父親(母親)撫養。2.申請人或港澳關系人屬於被收養子女的,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養關系證明:31 . 0992年3月前成立收養關系的,指成立收養關系時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出具的收養公證書;收養關系成立於1992年4月至1999年7月31日的,是指收養關系成立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或者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出具的收養公證書;1999 8月1之後成立收養關系的,是指收養關系成立時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地區(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證明。3.申請人為非婚生子女或者與父母對親子關系有疑問的,必須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指定的醫院或者機構進行親子關系鑒定;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的非婚生子女或者與父母有可疑親子關系的子女,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機構進行鑒定。(七)提交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明。三。公示申請人符合申請條件並達到審批分數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申請理由、分數等。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四。辦理赴港澳通行證的程序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批準申請人赴香港、澳門定居的決定後,為申請人簽發《批準定居通知書》。申請人憑《準予落戶通知書》辦理銷戶和居民身份證註銷手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申請人提交的戶口註銷證明和居民身份證註銷證明,向申請人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通行證》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統壹印制。有效期三個月,使用壹次有效。5.證件的換發和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遺失、被盜或者損壞,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申請換發或者補發的,應當向原申請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或者補發。證書如有遺失或被盜,應提交書面聲明,證書如有損壞,應交回原證書。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未能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需重新申請在香港或澳門定居。不及物動詞證件費《往來港澳通行證》收取證件費。50元七。註意事項(1)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將實行配額審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內地居民赴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評分標準,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並公布下壹年度內地居民赴香港或澳門定居的審批分數線。(2)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提交的照片、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申請人將承擔法律責任。(三)在申請過程中,申請人的申請情況、聯系地址或者電話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四)申請人和擬團聚的港澳親屬應當按規定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面談、詢問和現場采集照片。八。溫馨提示如需了解更詳細的註冊信息或查詢註冊結果,可前往全市公安出入境辦證大廳現場咨詢或選擇以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