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促進學校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貫徹依法辦學精神,保障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和性質:
名稱:廣東省佛山市第三中學初級中學。簡稱:佛山三中初中部
性質:是佛山市禪城區教育局領導下的區屬公辦獨立全日制初級中學。是廣東省教育廳命名的“省級壹流學校”。
第三條:辦學總體目標:以創建品牌學校、培養高科技人才為目標,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教育理念先進、辦學水平優質、校園文化濃厚、具有壹定辦學特色,在佛山市乃至廣東省享有盛譽的廣東省壹流、優質、現代化示範學校”。
第四條辦學宗旨: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高科技人才。
第五條辦學教育思想:德育是靈魂,全員育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是學校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第六條:辦學的基本保障:建設團結務實、開拓進取、高效創新的領導班子;建設壹支具有優秀職業道德的管理人員和教師隊伍。
第七條基本辦學手段:銳意改革,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作為學校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全新的教育理念、科學的管理制度、紮實的工作作風、過硬的業務素質、濃厚的學習氛圍,再創學校輝煌。
第八條:學校管理制度:實行校長負責制。
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工作,黨支部起到監督和保障的作用。全體教職工通過“教代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壹)、建立以校長決策為中心的指揮反饋系統和相應的管理網絡。重大決策由校務會議討論,教代會代表審議,校長在充分聽取大家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做出決策。
(2)學校對全體教職工實行聘任制。
(3)學校實行目標管理和崗位責任制,建立相應的評價、考核、獎懲制度。
(四)、實行標準工作量制度,超過標準工作量的勞動給予適當補貼,低於標準工作量的,由學校安排其他工作補足工作量,否則按規定扣減獎金。
第九條:學校管理架構:學校管理由教育、教學、總務三大系統組成,實行校長領導下的四所(教導處、德育處、教育處、總務處)壹室(校長辦公室)管理架構。這三個系統密切相關,相互交叉,形成壹個完整統壹的管理系統,積極運作,以實現同壹目標。
第十條校園語言:學校會議和課堂教學要求師生雙方都使用普通話,要求在校園內廣泛使用。
第十壹條:校園文化傳統:
校訓:愛國、團結、求實、拼搏。
校風:文明、誠信、嚴謹、勤奮。
教學風格:嚴謹、善導、探索、創新。
學風:勤奮、靈活、求精、進取。
學校樹:紅棉樹。
校花:玉蘭花。
校歌:《奮鬥聚在三中》
校徽:校徽的含義是團結、美麗、多彩,以德育為先導,以教學為中心,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四化”建設者的學校。
第二章人事行政組織與管理
第12條:委托人
校長由區教育局任命。校長是學校行政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壹)團結全體教職工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議,完成上級下達的教育、教學和其他任務。
(二)制定學校工作計劃,統籌規劃,統壹安排學校工作,定期檢查,總結工作,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
(三)全面執行學校教學計劃,領導和組織教育工作。
(四)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努力提高教職工福利。
第十三條:校長的權力:
(1)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行政管理和教學中的重大問題擁有決策權。
(2)人事權:根據學校的需要和實際,聘任幹部和教職工,安排和調整幹部和教職工的工作。
(3)獎罰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和教職工給予獎勵,對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工作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幹部和教職工按職責給予處分或提出處分意見。
(4)財權、經濟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統壹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通過研究決定學校內部布局。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籌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學校行政經費。
第十四條:副總統。
市三中初中部有三個副校長。經過競爭,由校長提名或征求校長意見,經區教育局考察後聘任。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各方面的工作。
第十五條:校務委員會是以校長為首的三中初中部領導集體和議事機構。由17名包括校級、中層職能部門領導幹部組成。協助校長管理學校,完成學校的管理任務。每周五召開校務會議,內容為聽取和審議校長關於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的報告,以及關於某項教育教學和總務工作的專題報告或說明;對學校的所有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第十六條學校管理由教育、教學、總務三個系統組成,實行校長領導下的四地(教務處、德育處、教育處、總務處)管理架構。
校長辦公室有壹名主任和壹名人事秘書。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校長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學校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2)教務處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在校長領導下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3)德育室設主任兩名。在校長領導下,負責學校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團委、少先隊、學生會開展各項工作。
(4)教育署須有壹名署長。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
(5)總務室設主任壹名。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提供必要的良好的教學條件和環境,以及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服務,保證按照學校的計劃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17條:班主任的選擇和配備
(壹)班主任的選拔和配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思想覺悟高,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事業心和責任感強,作風正派。
2.專業水平高,組織能力強,有壹定的教學經驗。
3.身體素質好。
4、班主任要力求穩定,不要輕易調走。
(二)學校要對班主任工作有指導、檢查和考核,每學年對班主任進行不少於7天的業務培訓。
第18條:教師管理
建設壹支素質過硬、業務精湛、師德高尚的教師隊伍,是辦好學校的根本保證。
1,根據學校工作的需要,根據學科的層次和結構,合理安排教師的工作,做到不以人設崗,揚長避短,立足大局,尊師重道。
2.客觀、科學、公正地評價教師工作。做到(1)在評價中發揚民主;(2)註重業績;(3)定性與定量相結合;(4)評價與獎懲相結合。
3.加強教師的教育和培訓。
教師培訓和提高的原則:
A.服從和服務於教育任務;b、政治提升和商科教育。
c、統壹規劃,區別對待;d、業余學習為主。
改善教師培訓的方法:
a、建立導師制;b、校本培訓;c、在職培訓;d、脫產學習。
第十九條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壹次。
第二十條充分發揮黨、團、隊、學生會組織的作用。
(1)學校設立黨總支,設書記和副書記。各級小組設立黨支部,設黨支部書記1名,黨支部組織委員1名,宣傳委員1名。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學校的貫徹實施。
(2)團委配備團委書記壹名。團委在上級團委和學校黨總支的領導下,根據青少年特點開展活動,團結青少年,成為強有力的組織,協助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少先隊組織配備大隊輔導員。少先隊要在團委的領導下開展活動,搞好自身建設,做好初中隊的銜接工作。
(四)、學生會配備壹名負責人。學生會的領導機構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學生會的任務是在學校的統壹領導下搞好學生值日周,組織各種形式的社團,豐富學生的業余生活。
第21條:家長委員會
建立家長委員會作為常設機構。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方面有代表性、在社會上有威望、熱心教育事業的家長組成。有兩個理事,10個會員。家長委員會由校長召集,定期研究學校教育和家長工作。
第三章德育管理
第二十二條:學生身份、出勤和表現評估
我校原則上執行廣東省教育廳頒發的《廣東省初中學籍管理試行辦法》和佛山市禪城區教育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第二十三條學生獎懲制度
(1)獎勵與懲罰。
學生應該嚴格要求自己,遵守中學生守則。對於符合學生守則要求的人,設置以下獎勵:
(1)授予“三好學生”稱號;
2授予“出勤獎”稱號;
(3)授予“學習進步獎”稱號;
(4)授予“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⑤授予“優秀學生”稱號;
6 .授予“文明學生”稱號;
⑦授予“健康積極分子”稱號;
8授予“體育積極分子”稱號;
⑨授予“學習積極分子”稱號;
○10授予“工作積極分子”稱號。
“三好學生”每學年評定壹次。學年結束時,學校將正式授予稱號,並頒發表彰證書,以示鼓勵。其余獎項每學期發壹次。
(2)懲罰
對違反學生守則的學生,要耐心勸導教育。對犯有嚴重錯誤、違法亂紀、拒不改正的學生,視情節輕重和態度,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3)處分學生必須由學生評估,班主任提出並征求教師意見,送德育處並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對學生的處罰決定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家長。
(4)對於受到處分的學生,本著“前車之鑒,救命之恩”的精神,加強教育。半年後,如確有悔改表現,經學校討論批準,可撤銷處分。
第四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24條:原則
面向全體學生,全面育人,堅持“三個面向”,深化素質教育,使學生成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高技能人才。第二次,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壹)科學性和思想性相統壹的原則;
(2)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
(3)以教師為中心、以學生為中心的原則;
(4)循序漸進的原則;
(5)因材施教原則;
(6)效率原則;
(7)整體性原則;
(8)民主原則。
第25條:課程:
以國家教委頒布的《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新課程方案》和《中學德育大綱》為基礎,實施國家教委頒布的新課程方案,開設必修課、選修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
第26條:教材:
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主要使用國家教委編寫的新教材,部分課程使用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
第27條:考試和測試
每學期考壹個學期或者學年。學期或學年考試主要以本學期的教學內容為主。
根據各科實際情況,可在每個單元或章節的新課後安排壹次小考。
第28條:校歷:
執行廣東省教育廳發布的《廣東省全日制中學校歷》,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37周,復習考試2周,社會實踐1周,寒暑假和節假日12周。
第五章物流管理
第二十九條:後勤管理是學校工作不可缺少的壹部分。後勤管理的目的是服務於教學壹線,服務於教師和學生,為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提供優質的物質條件、優美的教學環境和生活環境。
第三十條後勤部門應當按照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的原則開展學校建設。總務處負責學校設備、設施和校園建設的設計,經校長批準後實施。
第三十壹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財產管理制度。支出要平衡,要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物業管理應實行責任制,學校的物業管理員,每個室、廳、場、班,應設壹名物業管理員負責本部門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財務工作設財務主管,實行電算化管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所有費用報銷前必須由校長和經理簽字,並由財務人員監督。
第三十四條學生必須按物價局和教育局的統壹規定收費。書費每年要和學生結算,不能多退少補。
第三十五條學校內的壹桌壹椅壹件設備均為學校財產,由學校財產管理員負責管理,每年對固定財產進行清查並向總務處和校長報告。
第三十六條學校管理應當統壹規劃,合理布局。教學用房應整體布置,保持整潔、美觀、舒適、規範。
(1)教室設備(課桌椅、黑板、燈光、兩機壹景)的形式、大小、質感要照顧學生的年齡特點,方便學生學習。
(二)、實驗室設備按省級學校標準配置,調配稱職的實驗管理員。各種設備要登記,儀器要按實驗規則使用。
(三)、電化教育設備應逐步配備,並管好用好。努力實現教學方法的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