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運工程甲級監理資質要求
1.人員、績效和人員結構狀況
至少1施工企業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水運工程施工經歷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應具有15年以上水運工程施工經歷,承擔過大型水運工程項目總監工作,具有水運工程系列高級職稱和監理工程師資格。
施工企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40人。其中,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25人,取得水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8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經濟師、會計師不少於2人。上述人員中,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不低於70%。
施工單位中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65,438+00人具有大型工程監理業績,且不少於3人具有擔任大型工程監理負責人的經歷。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少於3年。不符合本條前述條件,但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符合本條條件:監理企業具有5項以上中型水運工程業績。
建築企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結構合理。主要包括港口、航道、土木工程、測量、檢測、合同管理等專業。
2.施工企業具備材料、巖土工程等工程試驗儀器和檢測設備,具備建立工地試驗室的條件(見附件2)。
3.建設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300萬元。
4.建設單位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和組織體系。
5.施工企業作為工程質量事件的當事人,被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為無責任,或者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但處罰期限已執行1年。
(2)水運工程乙級監理資質要求
1.人員、績效和人員結構狀況
至少1施工企業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水運工程施工經歷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應具有10年以上水運工程施工經歷,承擔過中型水運工程項目總監工作,具有水運工程系列高級職稱和監理工程師資格。
施工企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其中,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5人,取得水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0人,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經濟師、會計師不少於1人。上述人員中,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不低於70%。
建設單位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中,具有中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的人員不少於5人,具有中型水運工程監理項目負責人經歷的人員不少於2人。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少於3年;不符合本條前述條件,但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符合本條條件:具有5項以上小型水運工程業績。
建築企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結構合理。主要包括港口、航道、土木工程、測量、檢測、合同管理等專業。
2.施工企業具備材料、巖土工程等工程試驗儀器和檢測設備,具備建立工地試驗室的條件(見附件2)。
3.建設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0萬元。
4.施工企業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和組織體系。
5.施工企業作為工程質量事件的當事人,被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為無責任,或者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但處罰期限已執行1年。
(3)水運工程丙級監理資質要求
1.人員、績效和人員結構狀況
至少1施工企業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水運工程施工經歷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應具有8年以上水運工程施工經歷,承擔過小型水運工程項目總監工作,並具有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
施工企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8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3人。上述人員中,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不低於70%。
施工企業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中,具有小型水運工程監理業績的人員不少於3人,具有小型水運工程監理項目負責人經歷的人員不少於2人。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少於3年。
2.建設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
3.施工單位作為工程質量事件的當事人,被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為無責任,或者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但處罰期限已執行1年。
(4)水運機電工程專項監理資質條件
1.人員、績效和人員結構狀況
至少1施工企業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水運機電工程施工經歷並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技術負責人應具有15年以上水運機電工程施工經歷,承擔過水運機電工程項目總監工作,具有水運工程系列高級職稱和水運機電監理工程師資格。
施工企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25人。其中,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5人,取得機電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人,經濟師、會計師不少於2人。上述人員中,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不低於70%。
施工企業中不少於8名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具有水運機電工程監理業績,不少於3名具有水運機電工程監理項目負責人經歷。上述人員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少於3年。
施工單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結構合理。主要包括機電、計量、測試、合同管理等專業人員。
2 .施工企業具有機電工程試驗儀器和檢測設備,具備建立工地實驗室的條件(見附件2)。
3.建設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
4.施工企業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和組織體系。
5.施工企業作為工程質量事件的當事人,被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為無責任,或者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但處罰期限已執行1年。
(五)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承包的工程範圍。
(1)甲級資質標準
取得水運工程專業甲級監理資質,在全國範圍內從事大、中、小型水運工程項目的監理業務;
(2)乙級資質標準
取得水運工程專業乙級監理資質,在全國範圍內從事中小型水運工程項目的監理業務;
(3)丙級資質標準
取得水運工程專業丙級監理資質,並在企業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域內從事小型水運工程項目的監理業務。
(4)機電工程資質標準
取得水運機電工程專業專項監理資質,可在全國範圍內從事水運機電工程項目的監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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