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卡"的功能
報到證由原來的派遣證轉化而來,是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工作時間的初始記錄和憑證。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必須持有報到證。學校有關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交付、組織關系轉移、戶口遷移等手續,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就業單位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相關工作手續。
報到證分兩種:高校畢業生全國就業報到證和研究生全國報到證。中專招生的省份也屬於計劃招生。壹般由省、市、自治區頒發本地區普通中等教育專業畢業生* * *就業報到證,由省、市、自治區統壹印制發放,壹般不能跨地區就業。
[編輯本段]登記卡的作用
1,報到證是教育部門正式發給畢業生的憑證;
2.報到證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用報到證報到後,可以計算工齡;
3.報到證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書面證明;
4.登記卡是任何法律人才中心和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憑證;
5.報到證是用人單位為畢業生辦理落戶和接收檔案的重要憑證和依據;
6.報到證證明持證畢業生是列入國家統壹招生計劃的學生;
7.報到證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如果沒有報到證,畢業生將失去幹部身份,成為社會工作者(工人編制);而且人才中心不能接收畢業生檔案。按照我國現行的人事管理規定,人事局管幹部(檔案壹般放在人才中心),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工人(檔案壹般放在職業介紹機構)。
[編輯此段]就業登記證相關問答
1.就業登記證的作用是什麽?
答:就業報到證是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有的有效證件。用人單位和省屬學校以就業報到證為據轉移畢業生檔案,畢業生憑就業報到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遷移手續。《就業報到證》只能由壹人簽發,由省內大中型專業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簽發。
2.就業報到證的派遣原理是什麽(即就業報到證開給什麽單位)?
答:就業報到證的發放原則是:
在湘省屬和中央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直接送到接收單位。
到市州所屬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由所在單位送到市州教育局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接收單位的名稱應在備註欄中註明。
到省外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原則上按接收單位所在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準確確定就業報告的接收單位。
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為本省畢業生。本人要求回盛源市、州選擇工作的,可寄回盛源市、州教育局,並在就業報到證備註欄註明“本人申請回盛源市自主選擇工作”。
為外省畢業生的學生,畢業時已落實就業單位,要求回原籍擇業的,由學生所在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送回。
畢業生就業滿兩年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省教育廳就業主管部門還將辦理就業登記證,並將畢業生送回原籍自主擇業。
3.辦理就業報到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有什麽要求?
答:(1)可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協議辦理。用人單位無權接收檔案的,須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簽字(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簽字);用人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到當地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內簽字);
(2)可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此外,還需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簽訂聘用協議,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簽訂就業協議後,應帶到省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3)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在原籍家鄉申請自主創業的,應提供書面申請。
4.憑就業協議辦理就業登記證是什麽程序?
答案:(1)畢業生在就業協議上填寫基本信息;
(2)畢業生所在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填寫推薦書並蓋章;
(3)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畢業生簽字,並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4)畢業生所在分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登記備案;
(5)將就業協議書交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並出具介紹信;
(6)畢業生憑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介紹信、畢業證書(原件)、就業援助函到省屬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就業報到證。
5.《就業報到證》的註冊有時間限制嗎?
答:就業報到證的註冊期為壹個月(自註冊證簽發之日起計算)。畢業生及時收到後未按時到單位報到,後果自負。(根據我個人經驗,河北省登記卡的期限是兩年,所以請註意!)
6.畢業生不慎丟失就業報到證。補辦的時候他們要辦理什麽手續?
答:畢業生遺失就業報到證需要補辦的,應在省日報社聲明作廢,並寫出報告。用人單位出具證明,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簽署意見,然後到湖南省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7.該畢業生與某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辦理了就業報到證,但後來不想在該單位工作,另尋用人單位。他應該如何辦理調任手續?
答:只需向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我的申請報告;
分校(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
原用人單位意見;
新雇主的接受函;
畢業證原件;
就業登記證原件;
原大學生信息咨詢就業指導中心收取壹定的改派費。
[編輯此段]高校畢業生報到證工本費
比如:
廣東省物價局
關於調整高校畢業生就業登記卡收費標準的復函
粵[2001]第157號
省教育廳:
妳廳《關於提高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收費標準的函》(粵教畢〔2000〕3號)收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批復如下:
壹是高校畢業生報到證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證3元調整為6元,發放相關表格不再另行收費。
二、請通知有關收費單位到當地物價部門換發《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壹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