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教育局其他公開信息:
負責人:牟雄
辦公地址:宣漢縣多寶寺路72號
宣漢教育局的職責:
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負責制定全縣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加強教育執法,規範辦學行為。
二、制定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審批全縣範圍內新建學校的設立、選址、遷建、停辦,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管理全縣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和網絡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等教育工作。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教材管理,組織審核地方統壹教材規劃。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科研基地建設。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和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
六、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規劃和管理,規範民辦教育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七、負責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
八、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對全縣教育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監督、檢查、評估和驗收,指導監測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
九、負責全縣教師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實施教師資格認定、繼續教育、檔案管理、考核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十、負責統籌管理本系統教育經費,制定籌集教育經費、教育經費、教育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措施,監督本縣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指導實施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
十壹、負責全縣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歷考試工作,統籌編制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普通中小學、職業高中學籍管理,負責專科招生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中學歷教育招生工作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二、貫徹國家語言文字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指導本縣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教師培訓,指導漢語國際推廣,承擔本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3.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本縣留學人員及教育系統宣傳外籍教師、專家和留學人員的相關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直屬機構、直屬學校和鄉鎮義務教育學校。加強教育教學、幹部人事、財務基建資產等制度建設和管理。直屬機構、直屬學校和鄉鎮義務教育學校。
十五、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組織的工作。
十六、承接縣政府公布的相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宣漢縣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期入學或休學的審批指南:
1.申請條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期入學或輟學的;高中生因為受傷需要休學。
2.申請材料: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醫療費用發票、休學或復學申請表。
3.批準決定文件:《四川省適齡兒童少年延期入學申請表》、《四川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蓋章確認。
4.辦理地點及電話:宣漢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18384886468。
二、宣漢縣教師資格指南:
1.應用條件:
申請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考試辦法和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2)普通話水平應達到省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標準。
(3)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滿足教育教學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設立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2.申請材料: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申請表、本人學歷證明、思想品德鑒定表、普通話等級證書、體檢證明、學校新教師職業技能培訓結業證明、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核表、單位聘用合同、購買6個月社保證明。
3.審批決定文件:頒發教師資格證。
4.辦理地點及電話:宣漢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18384886468。
參考來源:
宣漢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聯系方式
宣漢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機構職責
宣漢縣人民政府-縣科教局延期入學或休學審批指引
宣漢縣人民政府-縣科教局教師資格認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