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謝赫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入學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謝赫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為規範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順利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
山東謝赫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入學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謝赫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為規範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順利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要求,結合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山東謝赫大學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四條學校名稱:山東謝赫大學?學校代碼:13324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慶忌路6277號(郭店校區)
山東濟南高新區臨港街道溫泉路5688號(姚強校區)
第六條學校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教育程度:本科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招生工作;同時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對全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八條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學校各級招生日常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的規章制度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政策規定;
2.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向考生和家長客觀介紹我校情況和錄取規則;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4.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章招生專業和範圍
第九條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招生範圍
我校在各省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專業(含校企合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請查閱填報誌願指南或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出具的招生考試報告。
第五章?錄取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壹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部門及招生考試院關於2022年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
第十二條我校招生計劃和專業(含校企合作)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的招生制度,根據考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報考我校美術學、音樂學本科專業的考生,需取得美術學、音樂學省級統考本科畢業證書。
山東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專業(專業)采用平行誌願,采用“專業(專業)+學校”誌願模式。按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序。
綜合得分計算方法有:
美術類專業(使用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含政策分,下同)占30%計算綜合成績。
音樂(使用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計算綜合成績。
省外美術/音樂學本科專業使用(承認)相關省、省統考或聯考成績,嚴格執行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原則和閱檔比例,按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外語要求:專業語言不限,新生入學後我校只開設公共英語。
第十七條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另外,藝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無色弱。外語專業要求不結巴,學前教育專業要求體貌端正,說話清晰,無傳染病和病毒。色覺輕度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的醫學專業不能錄取。
第十九條準入原則:
1.我校錄取原則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已頒布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
2.采取在自願的基礎上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對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錄取投檔。當第壹次填報誌願的考生不夠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後續)。對於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先錄取第壹誌願報考學校的考生,當第壹誌願考生不足時,錄取後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註: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按公布計劃數錄取)。
3.山東省普通高校實行“專業(專業課)+學校”平行誌願模式。申請本科專業需要達到選修科目的要求,專科沒有提到選修科目的要求。根據招生計劃,進入檔案的考生按專業誌願依次錄取。
4.山東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註: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按公布計劃數錄取)。
5.當所報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調劑。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和我校專業計劃已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學校開除。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類加分和減分計入總成績。同批次、同科目類別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上述三科總成績仍相同,則按擬錄取的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這部分分數相同的考生。
7 .各省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和相關辦法進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必須達到我校本科專業選考科目的要求,專科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不提。對於本科專業選考科目的具體要求,可參考學校網站或招生簡章。
8.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各省級招生考試院官網、學校招生熱線、錄取通知書。
9.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專業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藝術類專業則采用“明確專業誌願”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我校同意並執行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關於加分或減分的相關政策規定。
第六章費用返還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壹條學校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條件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形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貧困家庭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蔡鷺科教〔2020〕15號)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審查和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考生須持我校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和中學(人事)檔案辦理錄取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應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日期前向學校書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休假時間壹般不超過兩周。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新生入學註冊時,嚴格審核、復核學生的準考證、中學(人事)檔案、電子檔案等相關材料,確保準考證、錄取通知書、居民身份證和本人照片壹致,不壹致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五條錄取後,學校應當在三個月內對學生資格進行審查。考生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作弊或在復查中發現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其錄取資格,檔案退回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前,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登記。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體檢。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身體狀況不符者,將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專業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和學校的具體管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高考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學生在規定的學期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謝赫大學。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聯系信息
招生咨詢電話:0531-88795666?88795777
網址:www.sdxiehe.com?www.sdxiehe.edu.cn
電子郵件:sdxiehezjc@sdxiehe.edu.cn
郵寄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慶忌路6277號
郵政編碼:250109
第三十壹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辦理與招生有關的事宜。任何機構或個人以山東謝赫大學的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和宣傳活動,都是非法的欺詐行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山東謝赫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