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創新幾乎成了政府領導人、企業管理者和大眾媒體的口頭禪。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市場創新、產品創新、理念創新等等層出不窮。那麽,所有隊伍都派女選手參賽是否具有創新性呢?給首次立項的項目和措施戴上“創新”的帽子有多大的合理性?對此,我們應該追根溯源,搞清楚什麽是創新,誰進行創新,創新的動力是什麽,才能準確理解創新。
在經濟學領域,創新是壹個嚴肅的理論命題。最早最系統的論述可以在約瑟夫·熊彼特1911年出版的《經濟發展理論》中找到。他認為,經濟發展不是量的增加,而是由於生產過程中“新組合”的引入而產生的質的飛躍。具體來說,新的組合是指“改變我們的需求得到滿足的現有狀態,改變事物與力的關系,將壹些事物組合起來,將另壹些事物分離出來。”從技術上和經濟上來說,生產意味著把我們力所能及的東西和力量結合起來。每種生產方式都意味著某種組合...無論妳不斷地增加多少郵車或郵車,妳都無法從它們那裏得到壹條鐵路。實現“新結合”的過程就是創新,它包括五種情況:
(1)“采用新產品——也就是消費者不熟悉的產品——或者產品的新特性。”這是常見的產品創新,比如熒光燈換白熾燈,鐵路換公路,平板電腦換筆記本電腦,液晶顯示器換陰極射線管(CRT)顯示器等等。
(2)“采用新的生產方法,即尚未在有關制造部門通過經驗鑒定的方法,這種新方法從來不需要以新的科學發現為基礎;而且,它還可以在商業中以壹種新的處理產品的方式存在。”比如銀行業的信用卡,化工行業的聯堿生產,冶金行業的氨堿生產,電解鋁生產,都是生產方式的創新。熊彼特強調,這種創新不壹定是基於新的科學發現,而只是對現有生產要素的重新排列組合。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例子,比如以沃爾瑪為代表的大型超市。與原來的百貨公司相比,沒有技術上的創新,但在處理商品與顧客的關系上有大量的創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3)“開辟壹個新的市場,即有關國家的壹個制造部門以前從未進入過,不管這個市場以前是否存在過。”這裏的“新市場”有兩層意思。首先,這是壹個地理意義上的新市場。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開拓國際市場,就是為了這樣的創新;其次是細分意義上的新市場。比如蘋果從個人電腦起家,後來生產了ipod、iphone、ipad等產品。細分意義上的市場創新往往與產品創新緊密結合。沒有產品創新,市場創新就會成為無源之水;沒有市場創新,產品創新就會失去持續的動力。
(4)“攫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供應來源,無論該來源是已經存在還是首次創造。”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原材料是產品的構成要素,原材料的缺乏必然導致生產的不可持續。在這種情況下,維持生產的唯壹方法就是技術創新和用其他原材料替代。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被英國海軍封鎖,橡膠、石油等戰略物資被禁運,國防工業陷入困境。貧窮改變了,德國科學家發明了人造橡膠代替熱帶地區生產的天然橡膠作為汽車和火炮工業的原料。需要說明的是,德國科學家做出的人造橡膠不是創新,而是科學發明。德國企業在汽車、大炮等軍工行業使用人造橡膠,裝備“拉姆斯坦”的過程就是創新。
(5)“實現任何壹種產業的新組織,如創造壟斷地位或打破壟斷地位。”壟斷也是創新嗎?熊彼特在這裏對創新的解釋令人費解。其實只要理解了熊彼特語境中的創新前提,疑惑就會消失。在經濟發展理論中,熊彼特發明了壹個沒有政治權力的自由市場。相互競爭的市場主體不斷優化生產要素的組合,追求生產效率的最大化。隨著優勝劣汰的過程,很可能最終會出現自然壟斷。因此,“創造壟斷地位”的過程無疑屬於創新。如果壟斷者不進步或者決策失誤,生產效率就會下降,其他競爭者就會乘勢蠶食壟斷者的利潤,生產的“新組合”就會逐漸取代壟斷者的舊組合,原有的壟斷局面就會被打破,所以“打破壟斷地位”也是創新。
熊彼特的創新僅限於企業內部的生產過程。創新的主體自然是“企業家”。衡量壹個人是不是企業家的標準不是地位或金錢,而是能否實現“新結合”,即上述五大創新。熊彼特指出,“無論什麽類型,只有當每個人實際上‘實現了新的組合’時,他才是企業家”;壹旦他建立了他的事業,也就是當他靜下心來經營它的時候,就像其他人經營他們的事業壹樣,他就失去了這個資格。”由此判斷,企業的日常管理者顯然不是企業家;循規蹈矩的高管不是企業家;采取措施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產品質量的各級管理者無疑是企業家;壹旦改善過程結束,管理者開始滿足於現狀,那麽他就不再是企業家了。
下面的問題是,創業者創新的動力是什麽?古往今來,許多學者對此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經濟學的創始人亞當·斯密認為動機來源於“經濟人”的利己主義,卡爾·馬克思認為動機來源於利益動機,社會學家桑巴特認為動機應該在猶太教中找到,另壹位大師馬克斯·韋伯主張加爾文主義的新教倫理是創新的源泉。熊彼特認為,上述所有理論都難以完全解釋企業家的行為。企業家創新,不是為了享樂,不是為了完成韋伯的“天職”,而是為了三個重要的信念:
第壹,“有尋找私人王國的夢想和意願,這個王國往往(雖然不壹定)是壹個王朝。”
第二,“有征服的意誌,有戰鬥的沖動,有證明自己比別人優越的沖動。成功不是為了成功的果實,而是為了成功本身。”
第三,“有創造的喜悅,有把事情做好的喜悅,或者說是剛剛發揮自己的能力和聰明才智的喜悅。”
熊彼特說:“要了解壹個人,他的國籍和他成長的社會背景是關鍵。”他對創新動力的總結,可以看作是他人生經歷和思想的寫照。熊彼特熱愛騎馬,曾多次宣稱要成為“歐洲最好的騎手”。熊彼特家族的成員世世代代都相信壹個傳說:他們的祖先有壹位偉大的騎士——馮·熊彼特男爵(Baron von Schumpeter),他在1272年與哈布斯堡王朝的魯道夫伯爵壹起創建了神聖羅馬帝國。或許它繼承了熊彼特男爵的“騎士精神”。我們不難理解,在熊彼特的心目中,企業家創新不是為了名利,也不是為了宗教信仰,而是壹種“意誌”,壹種“創造”的快樂。
熊彼特在20世紀初對創新動力的解釋,已經涉及到現代激勵理論的重要觀點。20世紀中期,亞伯拉罕·馬斯洛等人開創了人本主義心理學。馬斯洛認為,人的動機從低到高大致可以分為五個層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高層次的需求往往是建立在低層次需求得到部分滿足的基礎上的。熊彼特對企業家動機的解釋,顯然已經涉及到尊重、自我實現等高層次需求,而這恰恰是經濟學誕生以來“經濟人假設”所忽略的因素。
綜上所述,創新作為經濟學的壹個重要理論命題,不僅是經濟發展的本質,也是現代社會活力的體現。其本質是“新組合”,主體是為了特定目的追求“新組合”的企業家。從這個角度來看,倫敦奧運會的所謂“創新”與真正的創新毫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