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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是地級還是副省級?

1,拉薩行政區劃1951西藏和平解放,1959實行民主改革,開啟了西藏歷史上社會主義建設的新紀元。拉薩於1960正式成立,現為地級市,轄城關區、堆龍德慶、曲水、尼木、當雄、達孜、墨竹工卡、林州,東西跨度277公裏,南北跨度202公裏,總面積3萬平方公裏,建成區面積54平方公裏。總人口521.5萬余人(含流動人口),其中城鎮25.74萬人(流動人口1.07萬人),農牧區2645438+0.000人。全市有藏族、漢族、回族等31個民族,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口占90%以上。拉薩歷來是西藏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和交通樞紐,也是藏傳佛教的聖地。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經歷了文明的洗禮和文化的鼎盛與延續,積累和沈澱了豐富的文明成果和文化遺產。它以美麗的風景、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獨特的風俗民情、眾多的名勝古跡和濃厚的宗教色彩而聞名於世。是國務院首批24個歷史文化名城之壹,中國優秀旅遊城市之壹。

目前,拉薩市按照“向東向西拓展、跨河(拉薩河)發展”的戰略,建成區不斷擴大,東城區、柳梧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個新區建設全面啟動。青藏鐵路將於2006年竣工,2007年正式通車。屆時,拉薩的城市規模和人口規模將進壹步擴大。

2.拉薩經濟

(壹)城市綜合經濟實力增強。20世紀90年代以來,拉薩國民經濟以年均兩位數的速度快速健康發展。2003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64.24億元,比1.997翻了壹番多,占全區國內生產總值的1.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1.9倍,高於全區平均水平。地方財政收入達到2.45億元,年均增長11.46%。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從1994開始,拉薩積極尋求國家投資,試圖拉動民間投資。投資規模由小到大,項目數量由少到多,實施範圍由點到面,實施地點由城市擴大到農牧區。建成了農牧業、生態環境保護、市政設施、交通能源、教育、文化、衛生、公安、治安和基層政權建設等壹批項目,累計完成市級固定資產投資56億元,接受北京、江蘇兩省總金額50多萬元的援助項目62個,援助資金和物資總額5億多元, 著力改善國民經濟中十分薄弱的基礎條件,投資對我市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60%以上。 2003年,全市建設項目160個,其中96個重點項目完成62個,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80億元,市級投資規模達到20億元,民間投資達到410億元。

(2)結構調整力度加大,經濟結構進壹步優化,經濟效益提高。2003年三次產業比例為9.96:23.89:66.15,初步形成了城市經濟、城郊現代農業經濟、工業基地和農產品供應基地四大格局。從1988開始,農牧業生產連續16年豐收。2000年實現了糧油肉基本自給的歷史性轉折,大多數人的溫飽問題基本解決,壹部分人達到小康生活水平。2003年糧油總產量達到3.67億斤,比1959增長了7倍多;牲畜654.38+0.70萬頭(1匹),比654.38+0.959增加了85%。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穩步推進,形成城郊農牧業產業帶、河谷畜牧業產業帶和農產品加工產業區。培育了藏藥、牦牛骨粉、乳制品、青稞酒、青稞麥片等農業龍頭企業13家,擴大了簽約農業規模,進壹步發展特色產品和產業化經營。2003年,全市農牧業總產值達436543.8+0億元,鄉鎮企業產值達5.05億元,多種經營收入達2.99億元。拉薩擁有電力、礦產、紡織、建材、藏藥、食品、印刷、飲料、皮革等現代工業。具有拉薩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已經形成並逐步發展。改革開放以來,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以產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推進國有企業資產重組和股份制改革,基本實現了國有企業改革與脫困“三個二”目標,國有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經營效益和市場競爭力顯著提高。2003年銷售收入4.98億元,增長23.05%,凈利潤2681萬元。旅遊、商貿、礦產、建材、藏醫藥、高原特色生物和綠色食品(飲料)開發、房地產等支柱產業和特色產業初具規模。市場化程度提高,商品市場體系基本建立,要素市場不斷發展,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不斷增強,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多元化經濟格局。目前,拉薩市共有大型市場47個,每萬人擁有商業網點100多個。金融、保險、房地產、信息咨詢、社會服務等新興產業快速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已成為我市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到2003年,我市註冊的私營企業已達512家,註冊資本3.09億元。個體工商戶達到18395戶,註冊資本2.86億元。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35899人,納稅額占全市稅收總額的76.67%。2003年,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28億元。隨著收入的增長,城鎮居民消費支出增速提高。2003年人均消費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超過35%,有效拉動了經濟增長。

(三)擴大改革開放,初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按照“與國家框架壹致、制度銜接”的總體要求和“積極穩妥、循序漸進、適當靈活”的原則,計劃、投資、財稅、價格、糧食流通、金融等領域的體制改革與全國同步進行,逐步打破了計劃經濟的體制障礙,實現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深刻轉變。初步形成了“按勞分配、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制度,促進了住房制度從實物分配向商品化、貨幣化的轉變。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了“三道社會保障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得到保障。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登記下崗職工全部再就業。政府職能轉變取得重大進展,從計劃指令到宏觀調控,從行政命令到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從審批到服務,在建立廉潔、高效、務實的政府管理機制方面取得壹定進展,加大了對外宣傳力度,提高了拉薩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加強了與國內外在經濟、科技、人才、文化等方面的溝通、交流與合作,北京、江蘇對口幫扶不斷向縱深發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招商引資活動。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經濟組織和個人來拉薩投資、經商和旅遊。外省市在我市設立辦事處10余家,外來務工人員65438+萬余人,外來企業115家落戶我市。1998以來,我市通過招商引資引進項目66個,投資7.85億元,產值近8億元。隨著國家級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劉武新區的啟動,它將成為我市擴大開放、招商引資和培育產業的強大動力和新的經濟增長點。隨著中國與周邊國家友好關系的發展,拉薩將成為中國西南面向南亞次大陸對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和文化交流的重要開放窗口。

(4)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得到提高。從1993到2003年,我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0.8%,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4.5%。200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8610元,其中醫療、教育、住房、設備及用品和服務支出大幅增長。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2180元,勞務輸出7.98萬余人(次),勞務收入91.7萬元。農牧民人均醫療費用在32元,城關區農牧民達到44元。全市有53家養老院,包括縣區。目前,有351位老人幸福地生活在養老院。2000年,我市開設第壹個SOS兒童村,收養救助孤兒110。從“八五”實施到2002年,全市共實施扶貧開發項目137個,異地安置貧困農牧民632戶4143人。2003年投資654.38+0.7億元,建成9條農村公路。解決了4.9萬人和32萬頭牲畜的飲水問題;實施扶貧項目17個,搬遷扶貧97戶535人,搬遷161戶897人。目前,尼木縣457戶大骨節病患者搬遷和國道沿線農房改造也已全面啟動,力爭明年大慶前完成。3514人通過各種渠道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8%。

(五)各項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目前,拉薩市有各類中小學602所,在校學生7萬多人,是1951的45倍。適齡兒童入學率從1951的不足2%達到98%以上,青壯年文盲率比和平解放前下降了50個百分點。2002-2003年,在全區率先實現“普及六”和“普及九”目標,基本掃除了青少年文盲。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健全,綜合醫療防疫保健體系基本形成。農牧區實行了合作醫療制度,實現了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目標。平均免疫接種率達到98%以上,平均預期壽命從36歲延長到67歲。廣電行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2000年,完成農牧區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成縣、鄉、村文化館、站、室248個,建成各類廣播電視臺203個,改擴建108個。廣播覆蓋率達到90.7%,電視覆蓋率達到92.75%,極高。拉薩連續三次被評為全國雙擁模範城,2002年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城區。

(6)人民群眾充分享有宗教信仰權利。信教和不信教群眾都受法律保護,信教群眾的宗教信仰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全市有宗教活動場所260處,其中藏傳佛教寺廟258座,伊斯蘭教清真寺2座,僧尼6657人。所有的縣、鄉、村都有宗教活動場所。1980以來,各寺廟主要傳統宗教活動和節日逐步恢復,1995以來,許多傳統宗教節日得到恢復,受到廣大僧尼和信教群眾的歡迎。

(7)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得到全面正確實施。國家在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西藏各族人民年滿18周歲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的代表行使權利,管理自己的民族事務。各民族人民都有權使用自己的語言文字。所有的小學和中學都用藏語和漢語教學。目前,拉薩市政府發布的法律、法規、決定、決議、通知都是藏漢兩種文字,報紙、廣播、電視都是藏漢兩種文字。和平解放以來,拉薩形成了以藏族幹部為主體的幹部隊伍。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幹部占全市幹部總數的80%以上。縣處級以上幹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幹部占65.4%,市級領導中,藏族幹部占67.4%。其中,市委、人大、政府和CPPCC的主要領導都是藏族幹部。歷屆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占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