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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簡章(更新版)

第壹,機構的全稱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與人文學院

二、學校地址

虹口校區地址是上海市虹口區體育俱樂部東路390號。崇明校區的地址是上海市崇明區陳嘉鎮東灘大道999號。崇明校區除虹口校區是學前教育專業新生入學的校區外,其他專業新生入學的校區。

第三,水平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院校

□公立高等院校■私立高等院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畢業證書的機構名稱和證書種類。

機構名稱: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與人文學院

證書類型:

學習期滿,符合畢業條件,授予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六、高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我校的最高決策機構,統壹領導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是我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監督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

七。註冊計劃和描述

2020年我校春考招生專業有:

主要的

水平

教育制度

計劃數量

企業管理

本科課程

壹紀

30人

學前教育(雙語班)

本科課程

壹紀

40人

西班牙語(商業方向)

本科課程

壹紀

40人

法語(商業方向)

本科課程

壹紀

60人

金融(全英語課)

本科課程

壹紀

40人

會展經濟與管理(全英文授課)

本科課程

壹紀

60人

沒有男女比例限制;色盲和色弱不適合學前教育專業。

八、專業外語入學考試語言訓練要求。

外語入學考試語言沒有限制。入學後,西班牙語專業的教學語言為西班牙語和英語,法語專業為法語和英語,其他專業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要求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考。

X.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必須如實申報健康狀況。如隱瞞病史,我校將按照我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休學的規定處理。

十壹、獨立測試方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慎重研究決定,並報主管部門批準,現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進行調整。對於填報我校春招誌願的考生,因疫情期間不能參加高校自主測試,高校自主測試成績全部計為150。最後以“統壹文化考試成績+高校自主測試成績”總成績作為春招錄取依據,並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

對於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供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供學校參考。

凡報考我校誌願的入圍考生,按照我校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公布的自主測試實施方案參與錄取排序。

(1)3月9日-10,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誌願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新壹屆考生的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成績必須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招生計劃數不超過3倍劃定各專業最後壹條資格線進行平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上海市2020年春考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照201941)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考生需在/獨立查詢入圍資格公示情況。

(3)3月23日,我校向社會公布所有專業的預錄取分數線和候補錄取分數線。

(4)3月24-30日,我校公示各專業預錄取名單和候補錄取名單。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成績(滿分600) =統壹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

(3)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規則:同壹專業誌願考生按春考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春考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預錄取考生名單按招生計劃的1000%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50%的順序公布。

預錄取考生須在3月31日至4月2日期間進行專業信息網上註冊。

正在等待錄取的考生依次等待。

相關報名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辦理完所有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工商管理專業38000元/生/學年;

學前教育專業(雙語班)4.5萬元/生/學年;

西班牙語專業(商科方向)5.6萬元/生/學年;

法語專業(商科方向)5.6萬元/生/學年;

金融專業(全英語教學班)5.6萬元/生/學年;

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5.6萬元/生/學年(全英語授課班);

收費標準按上海市教委民(2015)4號文執行(收費標準由民辦高校自行確定)。

住宿費標準:

5000元/學生/學年

收費標準按上海市教委民(2015)4號文執行(收費標準由民辦高校自行確定)。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我校承諾保證考上我校的學生不會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構及電話號碼

我校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對春考招生全過程的監督。

舉報電話:021-51278238

十六。網站和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

招生辦官網:/

聯系電話:021-51278024,51278025

十七、其他說明

春考預錄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