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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傑拆遷的由來

李潔娥是楊集村最後15戶沒有簽協議的人之壹。她的家是壹棟三層半的建築。上世紀80年代,已故前夫冼傳偉與前租客(非村民)陳月梅合作建房。但由於重建未獲政府批準,原宅基地使用證被收回,新的宅基地使用證沒有發放。

也就是說,她的房子至今沒有產權證。在這種現實情況下,在拆遷進度的壓力下,李潔娥的房子必然成為重點拆遷對象。

早在2000年9月,在廣州召開的“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會議”上,市政府就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設想,並明確要加快城鄉壹體化進程,構建統籌協調的大都市城鎮體系。然而隨後幾年,改造進展緩慢。

2007年,楊集村、獵德村、冼村、潭村和樂康村壹起成為改造對象。到2009年7月28日,壹份關於楊集村“城中村”改造的征求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下發到村民手中。據多位村民回憶,這是他們第壹次得知要拆遷。

起初村民和村官有矛盾,是看到意見後質疑拆遷的。“得知我們要拆遷後,我們去找村領導,要求公布村裏歷年的賬目。”5月22日,壹位仍留在楊集村的戶主回憶說:“起初,我希望通過村裏的經濟實力,自己完成改造。”

這裏所說的“村長”,指的是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南街楊集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以下簡稱楊集經社)的負責人。

楊集經濟協會是中國第壹個農村股份經濟組織,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經濟聯合下成立經濟開發公司,將集體經濟折股,村民設立人頭股、工齡股、開發股。集體經濟年終結算,按股分紅。

正是楊集村率先改革,拉開了農村集體股份制改革的序幕。

廣州“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思路是將原來的村委會改造成居委會;把農民原來所有的集體土地變成國有土地;將以前由村委會管理的集體經濟改造為集體法人股東和個人股東* * * *的股份公司;整合“城中村”城市管理,逐步將市政和環衛納入城市管理範圍。

在這壹過程中,經濟聯合體是“城中村”改造的法律主體。事實上,楊集經協並沒有在第壹時間回應村民的訴求,也沒有公開村裏的賬目。聯社董事長張建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雖然村裏有20多億元的固定資產,但不能全部賣掉來改造楊集村。“這個村子沒有自我改造的能力。”

據初步估算,楊集村改造20多億,包括拆遷重建,超出其自身經濟能力。引入其他資本似乎是唯壹的選擇,政府已經安排了這個過程。2009年8月17日至25日,村民開始聚集靜坐,要求經濟協會公布村財務賬目。但8月25日,村民姚、姚木昌、梁偉強、李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傳喚,同年6月5438+2月11被逮捕。

雖然四人均聲稱集會、靜坐是自發行為,並沒有“組織”其他村民鬧事,但法院最終還是判處了他們7至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之後,楊集村拆遷進入快車道。恰逢2010楊集村改造,被廣州市政府列入重點改造對象。當年4月16日,楊集經濟聯社召開股東大會,表決楊集村改造方案。會議出席92人,實到87人,其中同意改造方案60人,反對3人,棄權2人。簽署協議的股東代表占出席會議股東代表的92.3%。

這次會議直接決定了楊集村的命運。兩天後,楊集村重建安置補償方案公布,“拆壹補”搬遷方案出爐。

2010 7月1日,楊集村正式開業。兩個月後,楊集村基本被夷為平地。李潔娥選擇和壹些村民待在壹起。

和李潔娥壹起入住的村民中,有村民不同意搬遷補償方案,但要求將房子作價出售;也有村民認為,拆遷補償方案只是蓋了公章,沒有法人代表簽字。他們不敢簽,怕以後出問題。

截至2010 12.30,楊集村待重建的1416戶房屋中,簽約戶數為1386戶,也就是說有30戶村民不同意此時的拆遷方案。在這些留守家庭中,只有李潔娥的情況最特殊,她連房子的權屬都分不清。

在與楊集經協對簿公堂的過程中,李潔娥提供了壹份共建共有房屋的合同,合同由前夫冼傳偉與陳月梅在1985簽字。在此基礎上,她主張了自己反對拆遷的權利,但法院對這壹證據不予支持。20111 2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權利,李潔娥應該先搬家,交房,拆遷。

面對繁雜的法律條文,李潔娥顯得力不從心。沒有希望解決長期的爭端。期間,她經常向前來的記者和鄰居抱怨,但聽者也無能為力。

公開資料顯示,楊集村改造糾紛案件29件,其中13件已生效並進入執行程序,其余16件已壹審判決,部分被告已提起上訴,目前正在審理中。在這些案件中,“釘子戶”已經徹底敗訴。在上述眾多訴訟中,楊集經濟協會認為,其有權對楊集村的改造進行合法管理,舊村改造是惠及全體村民的大事,部分留守村民對其他村民的合法權利造成負面影響;涉事村民認為,楊集經濟聯合社的拆遷補償程序不合法。

雙方各執壹詞,法院判決不在留守村民壹邊。以去年6月5438+2月生效的壹份判決為例,法院根據楊集村宅基地歸集體所有、楊集村改造屬於公益事業、集體事務少數服從多數三項內容,判決楊集村經濟聯合社勝訴。村裏的老人說,李潔娥愛美,跳舞,打五毛錢的麻將,技術好,贏多輸少。即使不玩,也會很享受在桌邊看午夜。

她從未有過工作,但她每月能收到4000元。生活還不錯,下午打麻將,晚上跳舞喝茶,過著典型的南方鄉村女性的佃農生活。

但是因為拆遷,這壹切都不復存在了。楊集村拆遷後,李潔娥對人際關系的依賴變小了。2011她與丈夫分居後,比她小10多歲的鄰居姚木昌成了她生前最依賴的人。

今年3月20日下午6點,姚木昌和她在天河城逛街時,被強行塞進面包車。姚木昌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護送穿過鬧市,深感慚愧。

面包車已經駛入越秀區法院。當晚,姚木昌被轉到越秀區看守所,關押了13天。李潔娥因為身體不好,壹直嘔吐,直到3月28日才轉入廣州武警醫院。

姚木昌堅信,這是李潔娥精神崩潰的開始。更讓李潔娥害怕的是,從醫院回家後,她的家已經成了壹片廢墟。拘留的第二天,3月21日,李潔娥和姚木昌的房屋被越秀區法院“依法”拆除。

4月1日,從看守所出來後,姚木昌遇到了住在隔壁的李潔娥。“我老多了,整個人就像有了靈魂壹樣。”隨後,兩名失去家園的婦女在鄰居家的地板上過夜,穿著鄰居給的衣服。夜裏,姚木昌總會聽到李潔娥輕輕的嘆息,此起彼伏。後來因為怕打擾朋友,她有時會坐在客廳裏,壹直坐到天亮。

“不僅是這裏,到處都是。”楊集村的老人們說。在廣州,像楊集村這樣的“島”隨處可見。看衛星地圖,廣州近五分之壹的規劃發展區域被“城中村”占據。如何改造這些復雜的“城中村”,壹直是廣州面臨的公共問題。

2007年6月,廣州開始嘗試“城中村”改造的新思路——允許房地產開發商參與。當年9月,廣州R&F物業、合景泰富物業、香港新鴻基物業聯合競得該市獵德村改造地塊,總價46億元。自此,開發商成為廣州“城中村”改造的中堅力量。

獵德村經過四年的開發,於2011年10月改造成高端商品房“CBD宮”。此後的“城中村”改造都以“獵德模式”為標桿。

開發商的“貢獻”和經濟聯合體的“貢獻”(在土地規劃、產權等方面提供便利),成為廣州“城中村”改造的主要路徑。以楊集村改造為例。截至去年,參與楊集村改造的開發商廣州R&F地產已投入20多億元,其中9.8億元用於保障回遷房建設,4.8億元用於土地出讓,3.3億元用於兩年臨時搬遷。

目前,中信、保利、R&F、萬科、恒大、中海、怡和、珠江、和盛、和記黃埔、李勛、方圓等開發商都在積極改造廣州的“城中村”市場,尋求發展機會。

但是,“獵德模式”仍然是少數成功的案例。在2010與楊集村壹起被列為重點改造項目的九個“城中村”(獵德、冼村、小新塘、小崗、三元裏、何琳、楊集、琶洲、塘下),其他的改造項目都進展緩慢,很多還在進行中。小區成了廢墟,家成了孤島,留下的人開始了另壹種生活。村口巷誌傑街40號門前的壹塊空地,被留守戶們搭成了“會議室”——聚會討論、接待來訪采訪、麻將k歌都在這裏。

這是楊集村最後的社區生活。

拆遷的陰影摧毀了大部分街區的往日溫馨。鄰居猜測簽不簽協議能拿到多少賠償。由於遲遲未能完成搬遷,楊集村的搬遷計劃已從2013推遲至2014。對於早早簽了協議的人來說,等待太不耐煩了。過去的鄰裏關系現在變得微妙了。

2010楊集經協起訴“釘子戶”。訴狀上,69位村民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希望這些曾經的街坊盡快搬走。

李潔娥跳樓後,留守村民的生活壹直沒有得到改善。目前,進入該村的通道有限,村民出行不方便。李傑的果斷行動並沒有阻擋廣州“城中村”改造的步伐。

“城中村”改造的壹個難題在於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特別是隨著“城中村”改造的常態化,各方利益壹直在發生變化。廣州通過引入社會資金,在壹定程度上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政府與被拆遷村民之間的矛盾。但與此同時,相關的拆遷程序和流程卻備受爭議。

2011、16月8日,楊集村土地出讓項目在廣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拍賣。整個拍賣過程中,只有廣州R&F地產掛出了牌子,沒有其他開發商出價,因此該地塊直接以底價4.7265億元成交。這被許多村民指責為“走過場”。

直到現在,楊集村的土地性質仍然是集體所有——很多司法材料都證明了這壹點。“為什麽不變成國有土地,拍賣給房地產商?這是地產商和楊集經協勾結的結果。”北京蔡亮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認為。王是三九楊集村留守村民的代理律師。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2011年3月,楊集村5名未簽約村民起訴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要求撤銷上述招拍掛行為。村民認為,楊集村土地未經全體村民同意進行拍賣,嚴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98%的村民同意招標、拍賣和懸掛符合規定。

王才亮認為,村民的房屋受法律保護,不能因為少數服從多數的決定而被剝奪。但這種操作方式並不僅限於楊集村,在廣州的“城中村”改造中非常普遍。據《財經》(博客,微博)記者了解,另壹個“城中村”琶洲村的改造也涉嫌程序違法。2009年9月,保利地產(600048,股吧)以654.38+0.42億元的底價拿下琶洲村改造項目——無人出價,掛牌條件堪稱“量身定做”。

琶洲村壹位留守村民告訴《財經》記者:“(集體土地)沒有被征用,也沒有變成國有土地,所以直接賣給了保利地產。”

“廣州的城市發展很快。如果走正常的招投標程序,審批時間會很嚴格,周期會很長。所以廣州很多地方的做法是簡化,直接從農民手裏拿回來,然後賣給地產商。”北京盛庭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誌彤總結道。

李潔娥的跳樓並不意味著楊集村拆遷的結束。根據廣州市2009年出臺的《關於推進城中村改造的實施意見》,廣州將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138個“城中村”的改造任務。梁永泉家五樓的客廳是李潔娥的房子被拆除後她住的最後壹個地方。這間房子和所有釘子戶壹樣,外墻破了,窗戶沒了,沒了家人,但依然表現出保持整潔和尊嚴的努力——窗戶上貼著報紙,地板革用水擦了擦,主人換了鞋才進臥室。

同時拆遷破壞,還有家庭的溫暖。3月28日,李潔娥出院時,哭著對前來接她的大兒子說。她在裏面簽了壹份黑幕協議,不記得寫了什麽,兒子卻無動於衷。李潔娥回來偷偷跟鄰居說,兒子自己開車走了,沒給她送行。

四月中旬的壹個周末,我還在上學的小兒子回到李瑟娥結義,住在鄰居家的客廳裏。小兒子嘆了口氣,擔心馬上就要放假了,不知道以後住哪裏。過了好幾天,李傑睡不著覺。

“兒子,女兒們,媽媽欠妳們的太多了,房子只能靠妳們收回來。對不起!”李潔娥在遺書中寫道:“我的心真的很硬...我要走了,走了就沒有痛苦了……”

在留給姚木昌的壹張巴掌大小的紙上,李潔娥按下了鮮紅的手印,最後告訴世人:“昌,希望我不在人世,妳的性格會有所改變,不要自以為是,要學會尊重別人,信任好人。”記住。李潔娥的字是2012.5.9。"

回到4月中旬,李潔娥從越秀區拆遷辦回來,臉色灰白。拆遷辦的人說,由於遲遲不搬,給其他住戶的2萬元搬遷獎勵不屬於她。“沒有產權證,不知道怎麽補償,也沒有搬遷費。我能怎麽辦?”鄰居們記得,面對冰冷生硬的文件條款,她看起來很害怕。

在二審判決中,法院認定李潔娥對涉案宅基地不享有所有權,“因土地與地上建築物不可分割”,該房屋也應返還楊集經濟社。法院特別提到按照《楊集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對李潔娥進行補償,但沒有提到具體如何補償。

沒有達成和解補償協議,連李潔娥都來不及爭取——二審判決後,她的房子很快被強制拆遷。

從此,上訪成了生活的主要內容。省市兩級的人大、政府、檢察院,到處都有。在人群中排隊,提交材料,然後無休止的等待。這是壹個人逐漸失去希望的過程。5月初,又是壹次例行的上訪和例行的踢人,回來的路上,李潔娥突然對同伴說:“這些都沒用。”

梁永泉發現李傑吃飯時經常開始發呆。筷子停在空中,眼神空洞,捂著胸口,縮成壹團。本來就瘦的人走樣了。最後壹個半月,他們分別瘦了10斤和1.65米,只剩下80多斤。

5月7日,倒數第三天。李潔娥和姚木昌再次到越秀區司法所上訪。壹進門,李潔娥就跪了下來,提到了死亡:“求妳了,我真的想死。”

走之前,姚木昌給李傑娥收拾東西,在材料袋裏發現了壹封遺書。司法辦公室的人不在乎。“會好的。她的遺書是兩個月前寫的。”

5月8日,倒數第二天。李傑突然顯得有點高興。當晚9點多,她和姚木昌、梁永泉撿了些廢品去賣。姚木昌在前面拉車,李傑在後面推。用力壹猛,滑板車倒在了地上。李潔娥站在壹旁大聲笑著。“全村都能聽到她的聲音。”姚木昌也笑了起來。“妳怎麽會這麽開心?”

五月九號。這是他們約好去省政府上訪的日子。早上7點,李潔娥在床上說:“我不去了。”

“妳不去,我以後就不帶妳去了。”姚木昌有點生氣。早上大約10: 30,村民梁永泉發現了李潔娥的遺書,沖出家門去找人。在廢墟村的北側,壹棟待拆的五層小樓上,他見到了李傑娥。“典能(方言,意為‘怎麽能’)拉人下來,拉人下來。”壹向溫柔的她大聲呼喊,把遺書扔到樓下。

十幾個村民圍在樓下,不敢上去,有人報警。11: 25左右,消防車從楊集村西南路進入。

就在消防員下車的時候,李潔娥伸出雙臂跳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