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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協調政務和機關事務,負責重要文件起草、調研、督查、信息、宣傳、重要會議、消息、文件、信訪、提案(議案)、機要、保密、公安、外事、教輔管理、基礎設施建設、政商學習、接待和後勤工作。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教育政策法規,承辦教育行政復議,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工作。

(2)基礎設施金融科

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管理市政教育基金;擬訂教育經費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教育收費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各地教育財政撥款的落實情況;指導學校的財務管理;負責教育統計。

(3)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行政工作;制定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指導、檢查、督促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提高教育質量;負責制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學生招生管理工作,具體負責中等學校學生招生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民族教育;引導社會力量辦學,辦好基礎教育學校和教育機構。

(4)職業和成人教育科

普通和成人高等、中等職業教育的統籌管理;管理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社區教育等非學歷教育;制定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市屬大學、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成人教育學校的辦學和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學校基礎場所建設和校辦企業發展;組織對所管理學校的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進行評估;負責組織實施青少年掃盲計劃,並做好鞏固工作;負責組織農民文化技術教育;指導和協調成人非學歷教育和社會文化教育;指導和協調城鄉教育綜合改革的實施,組織實施“燎原計劃”。

(五)教育督導室(掛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研究制定教育督導評估的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和所轄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全市“兩基”鞏固提高情況;對全市中等以下學校教育進行督導評估;參與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評估驗收;負責中小學校的等級評定;指導縣(市、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㈥思想政治教育科

管理高等學校、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擬定全市學校德育工作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德育隊伍的培養;指導學校馬克思主義理論課、中小學思想政治課和小學思想品德課的建設;指導學校宣傳和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維護校園穩定;指導學校德育工作;組織學校德育檢查;配合少先隊、共青團、關工委等組織實施德育。

(7)體育健康與藝術教育科

管理和指導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制定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學校體育與健康工作兩項規定的執行情況,負責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和學生開展體育競賽和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體育、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校和校醫學會的體育教學研究會議;負責壹級和二級保健中心的管理。

(8)人事科(與監督和審計辦公室及紀檢組同設壹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和《教師資格條例》的實施;組織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負責師範畢業生的就業工作;負責教師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審計工作。

(9)退休人員服務科

負責局機關老幹部工作,檢查監督市直學校老幹部工作。掌握和分析本機關老幹部的情況,加強與老幹部的聯系,不定期看望老幹部,與老幹部溝通,聽取和了解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領導反映。提出全委老幹部工作的意見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教育局機關老幹部活動,協助組織老幹部學習領導黨組織生活,組織老幹部開展各種有益活動。負責監督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離退休幹部的醫療、福利、休息、用車等工作。監督本局老幹部專項資金的使用,了解使用情況,年終向老幹部匯報。

(10)勤工儉學辦公室

掌握和分析全市學校勤工儉學情況,匯總、編制和上報全市學校勤工儉學情況報告。負責全市學校勤工儉學工作的指導,貫徹上級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勤工儉學各階段的發展規劃和任務,並組織實施。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管理市教育局直屬企業。

(11)招生考試科

主要任務:承擔高考報名、考試和招生組織工作。承擔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報名和考試招生的組織工作。承擔高中畢業會考及其他中學統壹考試的報名、命題、考試和評卷的組織工作。承擔全市自學考試報名、考試、考核的管理工作。承擔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及其他教育水平考試的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受委托承擔各級各類社會考試的組織工作。承擔全市各類統壹教育考試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件開發、系統運行和維護。承擔全市各類統壹教育考試的宣傳、咨詢和服務工作。開展各類統壹教育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負責入學考試的統計工作。

承擔各類教育招生考試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軟件開發、系統運行和維護,開展各類統壹教育考試的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承擔教育考試的統計工作。承擔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織工作(包括研究生和專科招生)。承辦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承擔高中畢業考試和其他中學統考的報名、考試、評卷的組織工作。承擔全市自學考試的計劃、報名、考試、考試和社會助學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計算機、英語等級考試等各類學歷層次考試的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

(12)教育研究室

掌握全市中小學各科教學情況和全市教研情況,根據全市實際情況制定全市教學改革規劃,對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實施和教材的使用提出意見,提出教學改革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各階段教研工作任務。指導全市中小學做好教學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全市中小學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端正辦學思想,落實教學計劃,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指導和組織各級教研部門、學校和中小學的教研會議,開展教育研究和教學實驗活動,總結推廣教學經驗,配合有關部門指導中等和技工學校開展教研活動。負責指導全市做好中考、國考、高考復習備考工作,分析考試質量,提出改進教學的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培養教研骨幹,搞好新大綱新教材的學習培訓和各級教研人員的培養提高。

(13)教育裝備中心

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建設、教學設備和電化教育及電化教育研究情況。匯總、編報全市中學實驗室建設、教學設備和電化教育、電化教育研究等統計報表。指導全市中小學、師範學校,搞好實驗室建設和教學設備的配備、管理和使用,積極推進學校電化教育。制定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建設、教學設備和電化教育及電化教育研究發展規劃,提出全市中小學實驗室建設、教學設備和電化教育各階段的中心任務和實施措施,並詳細組織實施。提出省下達的教學儀器經費分配計劃,積極籌措和引導縣(市、區)、鄉鎮和學校的儀器經費。根據計劃,做好全市中小學教學儀器設備的訂貨、計劃、采購、調度、質檢和維修工作。組織學校開展電化教學活動,開展電化教育研究。負責培訓教學設備管理、使用、電化教育、電化教育研究等業務人員。負責教育局重大活動的錄像、錄音,以及與錄像、錄音相關的宣傳報道,負責錄制相關專題片,協助檔案館整理、保存視聽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