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優化人社幹部結構,充實人社幹部力量,市人力社保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首先,測試對象
在全市範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已登記為公務員(參照管理登記)、在職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二、考試位置
1.市就業創業和農民工服務中心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科員。
2.市社會保險事務中心二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三。條件和要求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 .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品行端正,業績突出,群眾公認。
3.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曾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縣級以下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工作。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及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部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同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未達到基本稱職的。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6.35周歲以下,已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以下。
7.具備公開選調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
8.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法律法規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年限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5438年6月+2022年2月,年齡計算截止到報名第壹天(即5438年6月+2022年2月1)。
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適用:
1.被開除中國* * *黨籍。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構審查調查,尚未得出結論。
4.受到誡勉談話、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等影響的。,且使用受過期或失效影響。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和定向單位工作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1歲以下仍在試用期或晉升領導職務。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任職後不得報考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壹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以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為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考試和調劑程序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公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或電話報名。
2.報名時間:65438+2月1至65438+2月16,2022年(上午9:00-12:00,下午14: 00)。報名地點: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黨委人事科)五樓513室.
3.報名材料: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下載《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考試調劑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如實準確填寫。
4.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需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經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註明“同意報考”並加蓋公章)壹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後退還本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版2寸免冠照片兩張(附電子版)
(二)筆試
筆試比例為5:1。達不到比例的,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比例不得低於3:1。仍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考試調劑計劃。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文字表達能力,總分100。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具體次數、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資格審查
資格復審人選與考試調劑名額的比例為3: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最後壹名擬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筆試成績並列2人以上的,所有並列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考試調劑單位通知考生到報名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時,需要當場提交以下材料:①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部門公章);(2)檔案專項審查表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部門公章);(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部門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未提供相關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環節。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考生而造成的空缺,在筆試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
(4)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崗位適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面試總成績100。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總分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總分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
(5)差異調查
面試結束後,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考試成績的差額擇優錄取1人。總分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第壹。此次考察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派出考察組,根據崗位要求對資格條件、“三年兩歷壹身份”和機構性質進行審核,對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對公開考試和調劑崗位的適應性,以及是否有回避考試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註重政治思想、工作業績和公眾認可度。調查組應當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三年兩歷壹身份”等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實撰寫調查材料。調查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調查組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調查對象的實際情況。嚴格落實中央關於嚴格管理幹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現檔案材料和信息涉嫌弄虛作假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對於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由市人社局結合考生情況,在考察結束後決定是否進入下壹階段。因棄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考察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6)體檢
考察結束後,確定等額考生進入體檢。體檢參照《關於修改〈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140號)執行。本次公考、體檢從公告到實施,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而出現的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合格人員中遞補。
(7)審判。
體檢通過的考生,試用期1個月。因試用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而出現空缺的,由轉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八)宣傳和轉讓
試用期後考核合格者,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規定程序報市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問題嚴重,但壹時難以核實的,暫緩移送,待核實並有結論後再決定是否移送。公示期間或公示後,因候選人放棄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不予填補。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壹)本次考調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相關紀律。如發現相關違規行為,可向考錄調劑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舉報或直接向宜賓市委組織部舉報。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壹經查實,取消其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相關人員。
(二)參加公招體檢和調劑的人員應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報名、筆試、面試等環節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持健康綠碼和核酸陰性證明,因防疫健康碼異常不能參加考試調劑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調劑資格。
(三)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公考調劑紀律的報考者,按照《公務員公開選拔辦法》、《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向現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通報其違紀違規情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施誠信考核。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要求對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誠信參加各環節的考試和調劑,不弄虛作假,不違法違紀,不隨意放棄。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此公告也刊登在三江人才網()。聯系電話:0831-5103579。
原標題: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全市公開考試調整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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