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校的基本信息
河北建築工程學院成立於1950,位於被譽為“第二個延安”的著名冬奧城市張家口。是壹所以土木、建築學科為主,工學、管理學、理學、文學、藝術等學科門類齊全的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擁有學士和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國務院批準的首批擁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院校。是教育部評定的“優秀”院校。2018年5月,教育部對我校本科教學進行了審核評估。2020年,學校在全球著名高等教育評估機構“2020年中國大學軟科學排名(主要榜單)”中排名第361位,河北省高校排名第13位。
1.學校名稱:河北建築工程學院。
2.學校代碼:10084
3.學校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街13號
4.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學校隸屬於河北省教育廳。
6.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7.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河北建築工程學院將頒發教育部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授予河北建築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三。本章程適用於河北建築工程學院普通本科生招生。
四、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委員會討論決定。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小組,由學生處招生辦具體組織實施。
五、學校設立招生監督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
六、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要求,采取“學校負責,省級招生辦監管”的招生制度,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統壹組織下進行。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全面考試、擇優錄取。
2.外語要求:英語、德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言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語言。入學後,公共外語課程全部采用英語授課,不再單獨安排其他語種的公共外語課程。非英語語言的考生請謹慎申請。
3.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2003〕3號)中的有關規定和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相關補充規定。色盲且建築學、城鄉規劃、工業設計、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專業基礎薄弱的考生,限報考。
5.具體錄取方式
(1)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投檔比例,無預留計劃。
(二)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本省有關規定錄取。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考生的學校意願依次錄取,即先錄取第壹誌願的考生,如果第壹誌願不滿意,再考慮第二誌願的考生。
(3)學校按照“分數第壹”的原則安排考生專業(類)誌願,誌願之間沒有年級差異。
(4)各生源省份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班)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排序。當考生成績達不到專業(班)誌願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班),直至全部錄取;不能滿足專業(類)誌願且不按上述原則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
(5)建築學、城鄉規劃、工業設計、風景園林專業要求有壹定的美術基礎,無其他要求加試。
(6)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凡按政策加分的考生,均按加分分值錄取。
(7)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要求英語成績不低於90分。
(8)專業課錄取的新生,入學後進行專業課培訓,兩年後分流到特定專業繼續學習。
(9)對於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考科目達到2B及以上,必考科目達到4C及以上,技術科目測試合格,按照“分級第壹”的原則錄取。
(10)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采取“在1:1招生計劃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規則。
(11)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所在省份的有關規定錄取。
七、藝術專業錄取
藝術(環境設計)專業采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美術、設計類專業統壹考試成績,實行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類分班規則,承認各省優惠加分政策。凡進入高考的考生,必須達到藝術類本科相應批次、科目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分數第壹,遵從意誌”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分)×60%+省統考專業課成績×40%”的綜合成績入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錄取。詳見《河北建築工程學院2020級藝術類招生簡章》。
八、學費標準
學校按河北省物價局批準的統壹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分流大類招生後按專業標準收費。各專業(類別)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各省級招生部門要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X.獎勵和補貼措施
學校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校內勤工儉學等學生獎勵和資助制度,確保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壹、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凡符合條件者均可申請專業。
十二。入學資格審查
新生報到後,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三、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郵寄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朝陽西街13號(郵政編碼:075000)
2.聯系電話:0313-4187686 4187683。
3.學校網站:
4.招生信息網:
5.招生咨詢QQ群:81941516。
6.微信微信官方賬號:hbjd1950
14.我校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社會組織、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活動的社會組織、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15.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河北建築工程學院學生處所有。如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