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局務管理和協調,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督促檢查局系統各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指示和局的工作計劃和決定,並對重要工作進行督導;
3、負責公文管理、上傳發布、印章使用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4、承辦綜合性會議,負責接待和計劃生育、保密、消防、安全等工作;
5.負責辦理議案和建議;
6、負責車輛管理、後勤服務等。;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治工作科
主要職責:
1,負責局系統的建立、變更和人員編制;
2、負責指導和考核本系統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和黨費收繳管理工作;
3、負責局系統內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以及局機關系統人員的人事調動、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退休、辭職等管理;
4.做好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協助局黨組做好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6、負責黨務和* * *共青團、工會工作;
7、負責老幹部局的管理和服務,做好老幹部政治生活條件的落實工作;
8、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專業技術人員、黨員、團員的統計工作;做好局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評聘、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工作;
9.承擔局機關系統的行政紀檢監察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規劃審計科
主要職責:
1,負責全系統會計、票證、資金、財務、基建、設備、固定資產管理的監督、計劃、審計;
2、負責制定財務、計劃、審計管理辦法和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3、統壹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各項經費和預算外資金,編制財務預決算並監督執行;
4、負責票證的收集、保管和發放;
5、匯總和分析全系統財務會計及相關統計信息數據;
6、監督檢查獨立核算局的財務工作,對無會計人員的局進行財務代管,組織實施全系統日常財務核查;
7、負責各類社會保險基金、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等“收支兩條線”管理,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
8、負責基建、固定資產、技術裝備的計劃、審批和專項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和決算;
9、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10,每季度審計壹次各財務單位的財務狀況,監督資金和辦公費用的撥付;
11,負責局裏的財務管理。
特派團監督科
主要職責:
1,制定並組織實施局系統信息公開工作計劃;
2、組織實施勞動保障信息宣傳業務培訓和考試;
3、負責全系統的宣傳和新聞報道工作,對局屬各單位信息宣傳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報告;
4.監督各司局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
5、督促、催辦和調度局黨組布置的重點工作,及時向局黨組反饋執行情況;
6.承擔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
主要職責:
1,負責局機關綜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整理;
2、負責本局規範性文件的文本;
3.負責編制和發布勞動保障信息;
4、負責信息的收集,提交信息;
5.負責綜合業務研究;
6.承擔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勞動保障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設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市勞動保障信息化建設體系、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3、負責社會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服務和數據安全工作(會同相關單位);
4、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網站的更新、管理和維護;
5、負責局計算機網絡的規劃、設計、運行和維護,推進電子政務系統的應用;
6.負責勞動保障系統各項業務的計算機應用軟件的設計、推廣和技術管理服務;
7、協助局機關各單位開展信息化建設;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就業訓練組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及相關行業標準;
2、指導全市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推行技術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3、負責管理全市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對申辦民辦職業學校的單位和個人,配合綜合審批部門檢查、審核資質,按程序進行審批,嚴格管理已批準的學校;
4、負責全市高技能人才培養,制定職業技能培訓、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章制度和辦法;按照《滕州市首席技師管理辦法》按時評選出滕州市首席技師。每年向省裏推薦拔尖人才參加各類職稱評選。做好高級工程師和技師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5、負責技工學校招生備案和教研活動,組織全市技能扶貧工作;
6.負責職業資格證書的頒發和管理,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綜合審批科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具體把握:
(1)制定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辦法,協調指導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政策研討、經驗交流和業務合作;
(2)負責企業職工正常退休的審批,負責企業特殊工種和職工因病提前退休的審批和上報;
(3)負責審核企業退休人員待遇,審批企業退休人員待遇調整;
(4)會同人事部門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的審批;
(5)負責企事業單位職工工傷的受理、核實、認定和發證工作;
(6)負責全市企業、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致殘勞動能力鑒定的受理、審核和上報;
(七)負責企業職工工傷待遇的審批和調整;
(八)負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批、認證和考核管理;
(9)負責享受特殊病種證書人員的資格審批、發證和復審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工資政策和法規,制定全市勞動工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具體把握:
(1)負責制定全市企業職工收入分配辦法,指導企業做好工資管理和內部分配工作;
(2)負責擬定我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並實施;
(3)負責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營者工資收入的核定,負責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的綜合管理;
(4)負責認定企業職工檔案的丟失、缺失和塗改,處理企業職工工齡、檔案工資等遺留問題;
(5)負責全市政策性安置工作,重點做好退役士兵、轉業幹部家屬和隨軍家屬、退役運動員的安置工作;
(6)負責全市職工調配,重點做好職工異地安置和技工學校畢業生安置工作;
(7)負責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八)負責擬定全市勞動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勞動保障綜合統計工作,編制和發布勞動保障預測報告和統計公報;
3.負責勞動保障基層平臺建設,擬定解珍勞動保障事務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具體把握:
(1)貫徹國家和省有關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建設的政策法規和文件精神,並負責組織實施和落實;
(2)負責起草解珍勞動保障事務所發展規劃,監督指導解珍勞動保障事務所平臺建設;
(3)負責制定和下達解珍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負責制定考核辦法,組織定期和年終考核;
(4)負責解珍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作的綜合協調、調度和指導;
(五)監督檢查解珍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評先樹優和表彰獎勵工作;
(6)負責統籌安排解珍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公文、會議安排、工作匯報等事務性工作;
(7)負責解珍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綜合調查和統計上報工作。
4、負責全市職業介紹機構的審批、認證,並負責監督檢查和管理。
5、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因行政審批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6、負責社會保險費征繳服務大廳的日常管理和綜合協調。
監督和監督科
主要職責:
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執行;
2、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4、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
5.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和糾正危害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的行為;
6.組織勞動保障年度審查。
信訪法規科
主要職責:
1,貫徹和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2、負責制定局法制學習計劃和制定年度普法計劃;
3、組織行政處罰聽證,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案件的審理和訴訟代理;
4、負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行政賠償制、評議考核制,組織年度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
5.負責整理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6.受理、承辦和轉發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7、承辦上級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
8.協調處理重要來信來訪;
9、牽頭辦理省長、市長信箱和我局網上勞動保障信箱的回復;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勞動爭議仲裁科
主要職責:
1,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2、負責處理轄區內的勞動爭議案件;
3、負責勞動爭議及其處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和咨詢;
4.管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文書、檔案和印章,負責提交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信訪報告;
5.保守秘密,秉公執法,勤政廉政,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仲裁機關的尊嚴;
6、負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檔案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
1.管理全市企業退休職工和下崗職工檔案,接受委托管理企業個人和職工檔案;
2.接收和審查破產企業的員工檔案;
3.審核已申報破產企業的退休人員檔案;
4、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文件以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業務檔案;
5、收取檔案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