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業介紹的內容
1,信息服務。包括信息收集、信息交流和信息發布。
2.咨詢服務。包括就業政策、法規和服務咨詢、職業培訓信息咨詢、求職就業咨詢、個人創業咨詢和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咨詢。
3.指導服務。包括職業能力測試與評價、職業分析與評價、職業設計、求職和就業觀念與方法的指導。
4.介紹服務。包括求職和就業面試、職業介紹和就業推薦、舉辦招聘會、引導農民工就業等。
5.接受委托。包括受用人單位委托組織招聘、受求職者委托存儲檔案、受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委托辦理勞動合同鑒證及相關職業培訓和社會保險等。
6.管理服務。包括就業登記、用人單位備案、職業介紹服務中的爭議解決、協助勞動力市場監督檢查、協助組織管理農民工就業等。
二、職業介紹的原則
1,客觀性
職業介紹是個人擇業和單位擇業的中間環節,要服務於雙方的選擇,使兩者順利結合。這就要求職業介紹工作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了解和掌握雙方的真實材料,實事求是地向雙方傳達對方的信息,以保證個人擇業的準確性和用戶、單位的滿意度。
2.合理性
職業介紹的主體面對的是具有自身特點和自主擇業意識的不同人群,以及有不同就業需求的不同企事業單位。求職者和用人單位相互選擇的條件有時與實際情況不符,不合理。比如有的求職者壹定要去外貿、外資公司等“好單位”;很多公司要求“男1.75米,女1.65米,大學畢業”等等。因此,在職業介紹工作中,要正確引導求職者和用人單位的選擇條件,幫助他們做出明智合理的選擇。這也可以說是職業介紹的“指導性”原則。在人力資源市場供需不平衡的情況下,通過引導讓職業選擇變得合理更為重要。
3.科學本質
職業介紹的科學性在於它既符合個人的擇業能力和意願,又符合用人單位的需求,能夠保證個人未來職業生涯的順利發展和用人單位的經濟效益。科學的職業介紹方法對職業介紹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4.服務
職業介紹是壹項社會事業,要為個人擇業和單位選擇服務,尤其是為求職者服務。在我國,公共勞動力市場服務機構統稱為職業介紹機構,正是為了強調其服務功能。社會組織和個人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雖然有盈利的目的,但不能失去服務的宗旨。
5.免費
按照國際慣例,官辦職業介紹機構應該是非營利性和非盈利性組織。在中國的改革中,壹些地方政府“減負”,壹些職業介紹機構的營利性做法違反了“免費”原則。政府的“轉難”和職業介紹機構的“有權做生意”,違背了就業服務的初衷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指導思想。因此,必須禁止這些做法。
第三,職業介紹的作用
1.促進勞動力市場的培育和發展。
職業介紹是勞動力市場的主要載體之壹,承擔著培育和發展勞動力市場的重要責任。通過職業介紹,可以有效調節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將勞動者與生產資料有機結合,促進勞動力供求平衡。
2.促進雇主和求職者之間的相互選擇。
職業介紹通過收集和提供職位空缺和求職信息,溝通供求的相互聯系,縮短招聘和求職的時間,促進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的盡快結合和合理配置;職業介紹通過職業指導和職業咨詢,幫助求職者掌握求職方法和技巧,指導用人單位正確選擇應聘者,確定招聘方式,提高雙方選擇的成功率。
3.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
通過職業介紹機構及時快捷的服務,企業可以加快勞動力結構調整的步伐,從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同時,通過主動的就業服務,職業介紹機構可以減少勞動者職業流動過程中的人為障礙,節省其轉行的時間,提高效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為職業中介機構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並按照規定給予補貼。國家鼓勵社會各界為公益性就業服務提供捐贈和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