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房建設:無論是城市擴張還是舊城復興,住房都是任何時期壹個社會建設中最基本、最關鍵的內容。作為壹個市場經濟國家,自工業革命以來,社會住房建設壹直是法國解決廣大城市人口住房問題的重要途徑。19年底,法國出現了社會住宅,以解決當時工人的居住條件和環境問題。20世紀初,法國政府頒布了相關法規,確立了政府幹預社會住房的法律地位和責任。20世紀二三十年代開始建立廉租房及相關金融機構,為低收入人群建造住房。這個機構在巴黎周邊建設了壹些高質量的花園城市。但受限於當時的經濟條件,建設總量並不大。二戰後,特別是六七十年代,隨著法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每年的住房建設達到30 ~ 50萬套(132頁),社會住房條件也迅速改善,基本解決了數量上的住房短缺問題。在政府的主導下,法國建設了許多新的城市居住區和新城鎮,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然而,隨著凱恩斯主義的過時,國家政府直接幹預的社會住房建設量急劇下降,住房補貼大幅減少。到90年代初,法國新建住宅數量僅占存量的1%(119頁)。自1970年代末以來,住房建設開始轉向小規模集體住房和私人住房建設。到20世紀90年代,低收入住房短缺已成為法國城市的重要問題之壹。因此,自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政府加強了對城市社會住房土地資源的保護,並規定在新項目中,社會住房的比例不得低於總住房的20%,以逐步在城市聯合體的區域範圍內形成平衡的社會住房結構,促進社會融合(第24頁)。該法賦予政府優先購買土地的權利,確保地方政府可以優先以較低的價格購買市場上拍賣的土地,用於社會住房建設(第88頁)。總的來說,目前法國的住宅產權結構仍保持50%以上的社會住宅,高於英美等許多發達國家。
法國社會住房的對象是基於收入水平。理論上講,2/3的家庭符合申請條件(129頁)。然而,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使得社會住房居民的社會結構日益脆弱,貧困現象日益突出。早在20世紀70年代,政府就註意到城市低收入群體的嚴重性,並試圖通過壹系列城市政策來解決社會分化問題。主要通過教育、就業等措施改善低收入社區居民的居住和環境問題。隨著城市社會結構的變化和人們對六七十年代建造的社會住房問題認識的加深,政府開始對這壹時期建造的壹些廉價社會住房進行拆除和改造,試圖通過改變單壹低收入社區的社會構成,提高居住功能的混合程度,塑造更加人性化的城市空間環境,來改善社會住房及其環境,促進社會融合。這也成為20世紀80年代以來法國住宅發展的壹個重要特征(132頁)。在巴黎,即使有壹些私人開發和改造項目,社會住房的比例也達到了1/3(第62頁)。最近,法國政府計劃在10年內改造10萬套社會住房,占此類住房總數的1/4。2005年法國的城市騷亂也讓法國社會更加意識到改造低收入社區的必要性。
為了保證保障房的建設,法國政府出臺了相關政策,控制地價不要過高。而且對於住宅地塊的開發,政府必須統壹規劃,修建道路等基礎設施,然後將小地塊交給開發商開發。在資金方面,為了避免住宅開發中基礎設施的滯後,政府分階段進行公共投資,以吸引私人投資(第75頁)。國家還通過轉移支付增加了對新住房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並向居住在社會住房中的家庭提供住房補貼。在大型城市群中,住房和房地產方面的政策性支出是政府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第83頁)。此外,政府還通過向社會住房傾斜的房產稅設計,在壹定程度上平衡不同收入群體住房條件不均的問題(第86頁)。
法國還有壹個房價高的問題。這是因為老年階層在擴大,大量退休人員買房是為了減少未來的住房支出,並通過出租獲得額外收入。這種現象助長了房價的上漲,使得廣大年輕人買不起房,大大增加了租房的支出,增加了經濟負擔。此外,人口負增長、家庭小型化導致的家庭數量增加、職業女性增多、婚姻觀念改變、老年人比例增加等。,都影響著法國住房的需求和發展趨勢。
從住房的空間分布來看,區位和服務設施仍然是影響法國城市住房需求和空間格局的主要因素(13頁)。由於大城市地價高,大量低收入移民和本地人居住在缺乏服務設施的郊區社會住宅區和老城區低收入區(13頁),而中產階級主要集中在美式郊區獨立住宅區,高收入人群傾向於居住在環境和設施優良的大城市中心。比如巴黎的左岸地區,越來越多的富人(包括外國人)在這裏購買房產,使得房地產價格大幅上漲,這是普通法國人無法承受的。然而,這些人真正在這裏生活的時間很短(平均3周/年),導致街區內吸引這些富人的面包店、奶酪店和雜貨店紛紛關門,這被稱為“威尼斯現象”。此外,隨著區域交通設施的完善,城市住房越來越向農村滲透。高收入的法國人和外國人在美麗的農村地區購買第二套住房。社會階層的空間隔離成為法國社會面臨的壹大問題,2005年蔓延到法國多個城市低收入社區的騷亂充分暴露了這壹危機。
自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以來,城市貧困是西方的壹個重要社會問題。城市兩極分化的加劇使城市成為社會排斥和分離的主戰場。為了緩解這個問題,很多國家都出臺了各種相應的政策。可以說,城市規劃也從以前以空間為主導的規劃理念走向了社會與空間融合的方法。法國的城市貧困主要集中在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建造的低收入住宅區。這些小區距離市中心較遠,大部分居民因為收入有限買不起車,出行極為不便。工作和居住的分離增加了居民選擇工作的難度。社區服務設施缺乏,建築和環境質量粗糙,缺乏維護,嚴重影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收入較好的家庭不斷遷出,騰出的房子被新的低收入移民租用,社區的社會結構日益邊緣化,導致社會治安問題、高失業率、青少年兒童教育失敗(第47頁)。為了應對城市貧困,法國政府相繼出臺了壹系列公共政策。但由於問題深植於社會制度,效果並不明顯(第46頁)。
近年來,法國政府成立了城市更新局(Urban Renewal Authority),集中各方資金,通過多方參與,開展大規模的城市更新項目,主要針對社會問題突出的街區。改造工程主要是通過拆除壹些社會用房,植入壹些高檔住宅,來調整小區的社會構成,增加其活力。通過改造提高房屋和街區的環境和服務質量(page 51)。
城市規劃的發展:二戰後,由於城市規劃教育和專業發展的歷史制約,城市規劃專業的工作主要由建築師和工程師承擔。大量的城市住宅建設為建築師提供了廣闊的職業舞臺。隨著新城建設實踐的發展,逐漸形成了以國家高級公務員為主導的多學科專業團隊,包括公共規劃機構和私人規劃事務所。但不從事具體設計,主要為政府決策提供前期研究,包括戰略規劃和項目管理。這種規劃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六七十年代達到頂峰。直到1990年初,法國才成立了類似於美國規劃協會的“法國城市規劃師理事會”。但是,很多地方政府為了推動城市建設項目,往往會請大牌建築師主持規劃設計,使得規劃師的社會角色和地位模糊。
隨著歐洲經濟壹體化和全球化的發展,城市經濟結構的變化加快,周期縮短。傳統的規劃方法簡單、機械、過於冗長,難以應對瞬息萬變、日益復雜的現實。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為了滿足城市群區域協調和城市改造項目的需要,法國逐漸形成了以戰略規劃和城市項目為基礎的規劃管理模式,而不是編制傳統的總體規劃(17和23頁)。
二戰以來,法國壹直推動“甲方管理機構”(第30頁)實施城市建設計劃,應對長期發展,控制工程質量。該組織由政府和規劃部門組成,在具體項目上與私營部門合作,確保對建設項目的政治支持能夠相對穩定。壹個項目的工期壹般為10 ~ 15,為征地、項目決策、公眾參與、設計醞釀和優化、工程技術問題的解決、房地產開發提供了充分的時間和空間,保證了較高的工程質量和社會效果。隨著經濟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市場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市政府需要與許多控制土地的強大集團談判和合作。政府不再采用僵化的規劃手段,而是更加靈活地轉向對戰略問題的控制,同時使用更加現實的城市設計手段來幹預工程的質量。自20世紀60年代末開始實施的“協商規劃區”(ZAC)已成為法國城市改造的重要模式。
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新城市和大規模城市建設的結束,全球城市競爭日益激烈,“城市項目”也成為發達國家城市發展的重要方式。法國的“城市項目”模式涵蓋了從城市戰略、社會經濟、土地、遺產保護、生態到建築環境的全過程,也成為具有法國特色的城市規劃(31頁)。在“城市項目”實踐的推動下,出現了新的城市規劃理念,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法國城市規劃40年(1)遺產保護與新舊結合的城市更新策略:隨著遺產保護的內涵和外延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迅速擴展,保護與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變得更加密切,兩者的有機結合成為必然趨勢。嚴格保護和大膽創新成為城市復興和文化傳承的兩個重要方面。巴黎在這方面探索了壹條成功的道路。
(2)靈活開放的小網格城市結構:經過二戰後現代主義城市和建築的實踐,法國人重新認識到傳統的小網格城市結構有很多價值和優勢。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許多項目試圖改造法國傳統的小網格街區。近年來,為了保證道路的可達性,鼓勵行人交通,在壹些項目中,規劃者將大規模的重建地塊劃分為350m× 80m的小地塊,以確保適當的密度、綠色的環境和多樣化的建築環境。
(3)功能混合:和其他發達國家的城市壹樣,二戰後的法國城市規劃受現代主義影響,力求城市功能分區清晰,重視高速公路的建設,希望解決居住和工作的關系。與此同時,郊區的大型商業區和低密度住宅也獨立發展起來,出現了大量毫無生氣的城市郊區。在過去的二十年裏,規劃界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反思。如今的法國,無論是新區建設還是舊城改造,都更加註重功能混合。在舊城改造中,小網格道路模式的復興為功能與社會的混合提供了物質基礎。
(4)限制汽車,建設步行城市:在巴黎,政府通過逐步減少機動車路面來控制汽車的使用,計劃逐年減少汽車交通量,增加行人交通量,同時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鼓勵非機動車交通,以實現“無汙染城市”的理想。六七十年代修建的道路、立交橋等設施面臨改造甚至被取締的命運(14頁)。政府還開墾了部分道路用地用於住宅建設(第90頁)。
(5)積極的城市空間:與步行城市環境建設相關的另壹個趨勢是改善空間環境設計,明確公共和私人空間的領域屬性,消除消極的城市空間角落(尤其是大量的停車場),提高居住區的安全性和舒適性。這其實就是美國的“國防空間”。空間的延伸)理論。
(6)探索多層高密度城市建築類型:與英國文化不同,法國等歐洲大陸城市壹直延續著低層高密度城市建築的傳統。奧斯曼對巴黎的改造將這壹傳統推向了極致,形成了具有法國特色的城市建築文化。法國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城市改造項目都在重新思考如何繼承這壹傳統,比如布贊巴克的“第三城市”和“開放街區”。
(7)風景園林的發展:隨著20世紀80年代歐洲風景園林的興起,景觀設計師在項目設計中的作用日益加強,正在改變人們對城市環境、景觀和生態的傳統觀念。這些景觀項目將日常生活場所、城市遺產、現代文化意識和生態環境緊密聯系在壹起,比如巴黎的貝西公園和雪鐵龍公園。
(8)規劃與城市文化活動的結合:營造城市氛圍、管理城市文化壹直是法國人的強項。近年來,法國市政府熱衷於舉辦各種城市文化活動,這些活動往往與城市規劃緊密結合。從單純的策劃宣傳展覽,到舉辦“巴黎不眠夜”、“文化遺產日”、“塞納河夏日海灘”,壹方面吸引廣大市民參與城市活動,增加城市活力;另壹方面,可以廣泛聽取人們的意見。對政府來說,主要目的是通過這些活動宣傳城市政策。比如巴黎的“塞納河上的夏日海灘”,就是利用暑假封閉塞納河右岸的高速公路,讓它看起來像壹個海邊沙灘來吸引遊客。在愉快的“海灘之旅”後,巴黎人自然對繁忙的高速公路更加反感,轉而支持市政府降低機動車交通量的規劃目標。
中法兩國歷史文化和制度背景不同,城市發展階段不同,社會面臨的人口和資源條件相差甚遠。法國的經驗不能簡單地移植到中國,而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法國城市發展的過程和原因,有助於我們借鑒他人的經驗,更現實地探索自己的道路,而不是停留在新潮的觀念和形式上。
註:本書主編米歇爾?經過多方努力,米修教授等人收集了大量關於法國城市規劃的圖片和資料,我們特意收錄在本書中,與文字對應的情況如下。請讀者註意。
這本書已經出版了,妳可以找找看。
法國城市規劃40年?
出版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 10
ISBN:?978-7-80230-511-3/D?131?
設置?價格:?38.00元?
希望能幫到妳。?
我正在為妳尋找它。上次出差的時候看到的,沒在意。當我找到它的時候我會給妳回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