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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審計協會對管理層內部控制的認可體現在哪些方面?

審計是作為壹種經濟監督而產生和發展的。沒有監督,審計就會變異,比如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私人審計。評價也好,認證也好,都是為了監督而工作,本質都是監督。人們通常說內部審計要做好服務,本質上就是把監督放到服務中去,永遠不要放棄監督。

2001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修訂後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中對內部審計給出了新的定義:“內部審計是壹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提高機構的運營效率。它采用系統化和標準化的方法來評估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並提高其效率,從而幫助實現機構目標。”2000年6月召開的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第59屆年會將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壹項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目的是提高單位的工作質量和效率。”內部審計的重新定義反映了不同環境對內部審計的不同要求以及內部審計職業的發展趨勢。然而,在新定義出現後,理論界有人認為當代內部審計已經發展為增值審計,似乎為組織增加價值是內部審計的唯壹目標,檢查財務收支真實性和合法性的職能似乎已經從內部審計的視野中消失。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有失偏頗,甚至嚴重誤導。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全面理解內部審計的新定義。

首先,內部審計的環境變化導致了新的定義。

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西方企業的生存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相應地對內部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定義是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為內部審計職業提供的符合外部環境發展的發展指南。

1,經營風險加大。

20世紀90年代以後,西方國家企業面臨的風險普遍增加。主要是由於多元化和國際化擴張戰略導致的產品技術變革、並購和資產重組的加速,以及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的發展,所有這些業務使企業的經濟交易更加多樣化和復雜,相應的控制環節難以同步實施,大大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如何在防範和控制經營風險中發揮積極作用,對內部審計的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新定義提出內部審計應評價並幫助改善企業的“風險管理”。

2.公司治理結構的變革

西方國家促進競爭和提高經濟活力的放松管制運動以及隨之而來的企業兼並浪潮對公司治理結構產生了巨大影響,如管理層的薪酬計劃、董事會職能和結構的變化、機構投資者放棄被動投資開始參與公司治理以及對員工人力資本的激勵等。作為壹種內部評價機制,如何為公司治理提供有效的指導,已經成為內部審計必須解決的問題之壹。這也體現在新的定義中,要求內部審計評估並幫助企業改善“治理程序”。

3.企業內部組織的戰略性重組。

為了降低成本,增強競爭力,許多西方企業對內部組織結構進行了重構和調整,將壹些非核心的管理活動轉移給外部的專業化公司。其目的是提高組織的效率,增加組織的價值,增強組織的競爭力。這壹要求在新定義中得到了充分體現,指出內部審計的目的是“為組織增加價值,提高組織的運營效率”,突出了其在促進組織目標實現中的作用。

二、新定義的主要內容要素和變化

內部審計新定義的內容非常豐富,主要內容包括:①內部審計的本質是壹種“保證工作和咨詢活動”。與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第59屆年會提出的“確認和咨詢活動”相比,這壹認識似乎前進了壹步。將“確認”替換為“保證工作”,說明其更強調保證組織目標的實現,而“確認”則側重於證明會計事項的真實性和合法性。②內部審計的目標是為組織增值,提高組織的運營效率。這與美國內部審計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三個服務思想壹脈相承,即內部審計要為加強企業管理、決策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服務,否則內部審計就沒有存在的必要。這是因為企業的建立是為了創造價值,為利益相關者謀求利益,所以企業必須不斷增加自身價值,為利益相關者謀求利益,同時保持利益相關者的信心。增加價值的目標應該由企業的所有組成部分來實現,內部審計也不例外。在收集數據、識別和評估風險的過程中,內部審計師可能會更深入地了解如何通過比較其他組織的成員來創造價值。內部審計師應該將這些有價值的信息以咨詢、建議、書面報告或其他產品的形式呈現出來,以幫助相應的管理人員。基於此,內部審計的新定義提出了內部審計活動的價值主張,要求其在公司治理、風險和控制等領域采用系統化、標準化的方法為組織增加價值服務,這也是順理成章的。表面上看和59年會的提法(提高工作質量,提高效率)差別不大,但“增加價值”比“提高效率”具體得多。它與近年來西方國家提出的評估企業效率的EVA指數有關。這裏的“附加值”顯然是增加企業的EVA(經濟附加值)。同時,將“提高工作質量”替換為“提高運營效率”是有意義的。③內部審計的工作內容:是評價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治理程序,而不是像之前提出的那樣僅僅評價內部控制。可以看出,內部審計的範圍和內容比以前大大拓寬了,這反映了內部審計的責任更重,地位更高。④內部審計方法:是壹種系統化、規範化的方法。毫無疑問,為了完成上述重要任務,實現組織目標,必須采用科學的方法,這種方法應該是系統的、規範的,而不是分散的、任意的。所謂系統化、規範化的方法如審計抽樣法、風險評估法和內部控制法等。⑤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能:評價和咨詢。通過評估和咨詢功能,我們可以服務於組織的最終目標——增值。⑥內部審計的特點:獨立性和客觀性。要完成上述任務,內部審計必須是壹個獨立的組織,只有獨立的組織才能做出客觀的評價。所以,獨立性是客觀保證。

第三,正確理解“保底工作”和“增值”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將內部審計定義為壹種保證工作和咨詢活動,目標是為組織增加價值。那麽如何理解“保證工作”和“增值”呢?是不是有些人理解的內部審計以後只搞績效審計不搞財務審計?還是說內部審計只有評價和咨詢功能而沒有監督功能?答案應該是否定的,原因有三。

第壹,繼續做好財務審計是由審計目標決定的,這壹點被世界範圍內頻繁發生的財務醜聞所反證。我們認為現代內部審計必須以效益審計為重點,這是內部審計的發展方向,但並不意味著只搞效益審計而不搞或放棄財務審計。原因很簡單。審計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審計的基本目標是審查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在這裏,人們往往忽略了為什麽把真實和合法這兩個目標放在前面。其實只有在真實合法的基礎上才能談利益。西方國家近兩年曝光的安然、世通等財務醜聞都有力地說明了這壹點。由於會計信息的虛假,投資者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和侵害,不僅導致公司股價暴跌,還導致公司破產倒閉。沒有企業,哪裏有效益,哪裏有附加值!這無可辯駁地證明,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內控機制之壹,應以真實性、合法性為首要目標,加強審計監督,做好財務審計工作。因此,我們理解“擔保工作”的定義應該包括兩層意思。壹是保證單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二是保證組織目標——增值的實現。

其次,獨立性主要針對具有監督職能的財務審計。內部審計的新定義再次強調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為什麽內部審計部門要獨立於被審計單位?是因為它要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計,才能客觀公正地發表審計意見。如果不進行財務審計,只從事效益審計和評價咨詢,那麽內部審計就不是審計或內部審計部門,而應該改名為內部咨詢部門(機構)或評價部門。這個部門獨立不獨立並不重要。可以放在財務部門內部,放在公司辦公室下面,也可以放在公司決策部門下面。可以看出,新定義壹如既往地強調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這說明即使在西方發達國家的內部審計中,盡管資源(人力、時間等。)財務審計所占的比重已經大大降低,具有監督功能的財務審計並沒有被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