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條件
1,35周歲以下(1977 165438+10月30日以後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考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2 65438+10月30日以後出生);
2.具有鄒城市常住戶口(研究生以上學歷考生不受戶籍限制);
3.具備與崗位相適應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學歷和專業要求見附表)。
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受過刑事處罰並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錄用的人員或被招聘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不得報考。候選人不能申請他們應該避免親屬關系的職位。
第二,職位和招聘的數量
根據濟寧市批復的計劃,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5名。具體招聘計劃見附表。
三。註冊和資格考試
1.報名時間:2013,2月11至6月13,每天上午8: 30至下午12: 00。
2.報名地點:見附表。
3.報名要求:報名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用人單位應按簡章的規定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由考生本人持畢業證、報到證(被錄用的考生持公司同意報考的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無二代證的持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戶口本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三支壹扶, 支援西部地區考生、大學生村官、省級優秀畢業生、獨生子女考生、特困考生持相關證明)在規定時間內。 材料審核通過的,在市就業局服務大廳填寫報名表(需1張壹寸免冠照片)並采集信息(包括身份證識別和指紋采集)。報名時交納80元(每科每人40元)。
由我省統壹組織招聘選拔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如“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等,服務滿2年並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聘選拔的人員,包括已享受優惠政策並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被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不再享受
為減輕貧困家庭申請人的負擔,申請人報名時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可免交報名費。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鄉家庭申請人,鄒城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高校為山東省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發放有效期內的就業服務卡。
報名結束後,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按1: 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規定核減。
報名結束後,用人單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於2013 12 18在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第四,考試
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分為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占總成績的30%,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占總成績的70%(基礎知識同等學力分、專業知識同等學力分、筆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舍五入,下同)。其中:①衛生崗位考試內容為:基本衛生知識和專業知識。衛生基礎知識包括:醫學(藥學)基礎、醫德醫風、醫德醫風和衛生法規,專業知識是指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②定向1,定向2,綜合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和寫作。公共事務的基本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政策、科技知識等。③其他事業單位崗位考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
考試結束後,根據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試範圍的人員。同壹職位表現相同者,按較差考生、“省優”考生、獨生子女考生依次確定進入考試範圍。
動詞 (verb的縮寫)檢查和體檢
考試和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參照《山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辦法》執行。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業務能力。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體檢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事部發〔2005〕1號)執行。 和《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的通知》(國辦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07〕19號)。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考試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因體檢或考試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報考職位和考試總成績的順序依次遞補。
不及物動詞雇用
考試和體檢合格,資格審查無誤的,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後,因應聘人員個人放棄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不予填補。擬聘用人員根據所學專業和擬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崗位,公示7天。
公示通過的應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根據招聘單位性質進行編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附:2013鄒城市公開招聘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