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陳曉鳳負責縣內市政、公共、公益設施和重點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將原由縣市辦承擔的重點工程建設劃入城建管理科。
負責人:王洪根負責全縣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開發利用;擬訂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中長期規劃,負責擬訂城市規劃區內房地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房屋產權登記發證、產權和產權登記資料的管理和利用、物業管理、房地產交易、抵押登記等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和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
負責人:吳上海1。受南陵縣建委委托,負責全縣建設工程質量和檢驗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工程技術標準和有關文件精神。
三、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及規範性文件,對被監督工程建設的責任方和相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和工程實物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並向項目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四、對責任方和相關機構的質量和信譽進行管理。
五、受理並及時處理本縣建築質量投訴,參與本縣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組織質量問題的技術鑒定。
六、受縣建委委托負責全縣建設項目備案工作。
七、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和相關機構進行調查核實,並向縣建委提出處罰建議。
八、掌握全縣建設工程質量情況,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的工程質量管理經驗。
九、定期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質量監督、工程投訴和備案情況,以及本縣建設工程質量情況。
十、完成南陵縣建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劉洋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助制定本縣建築市場和房地產開發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對建築業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制定並監督實施規範建築市場各方市場行為以及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建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裝飾行業的管理;負責本縣建築施工許可證的發放,負責本行業的對外經濟合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跨地區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本縣建築、房地產開發、混凝土制品等企業和設計、造價咨詢工程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申報和年檢工作,負責本縣建築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申報和年檢工作,負責本縣行業工人的資質、崗位培訓和證書發放以及技術職稱申報、註冊和申報工作;負責外地城市建設、房地產開發、工程監理、勘察設計單位來縣經營的資質審查和登記;負責組織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住宅小區綜合驗收發證;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負責監督工程標準定額的執行。
科長:張鑫承擔全縣範圍內的房屋拆遷工作;提供規劃紅線範圍內的房屋拆遷勘測、測量服務;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為群眾提供補償安置咨詢服務;
負責人:潘國華為正常生產生活提供市政工程設施管理維護保障,城市設施維護管理,城市給排水設施維護管理,市政汙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城市街道和小區照明設施維護管理。
負責人: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