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死於萬歷的說法由來已久。滿清明史中有“論者說明亡,實亡於神宗”之說,後人也以此為標準,不斷引用,可見其深入人心的程度。
在關於明朝歷史的各種論述中,萬歷被描繪成壹個好色、貪婪、殘忍、昏庸、無能、懶惰,...簡而言之,壹個五毒不全的皇帝。除了在張執政的十年之外,此後的萬歷時期是壹無所有的。在有些人眼裏,萬歷是個敗家子,是明朝滅亡的罪魁禍首。
然而,萬歷真的有他們描述的那麽慘嗎?
2.萬歷的政治疏忽
首先說萬歷疏於政事,這是所有攻擊萬歷的評論中不可避免會提到的。說到萬歷的政治懶惰,大家都擺出壹副憤怒而無可辯駁的面孔加以批判,並誇大所謂政治懶惰的後果,仿佛明朝的滅亡大部分是萬歷的政治懶惰造成的。
但有些事情不能僅僅靠想當然來評價。還是需要仔細分析,才能得出符合真相的結論。按照顏崇年的說法,萬歷皇帝懶政的表現有所謂六不做,什麽六不做?意思是“沒有郊區,沒有寺廟,沒有法庭,沒有景象,沒有批評,沒有談話”
不去郊區,不親自拜天地。不去廟裏就不去法院。如果妳沒看到,妳就沒見到部長。妳不批準,就是不給部長指示。不說話,就不參加宴會。
這六項中,除了“不看不批”,其他四項都只是形式上、禮儀上的套路,對處理國家事務沒有實際意義。把以上視為忽視政府的標誌,實在是大驚小怪。
宗申不從事這些活動並不是因為懶惰,而是因為客觀的身體原因。比如萬歷十八年,宗申接見申時行,面對大臣們的批評和謾罵,他耐心地解釋說:“等我病好了,我不想出去了!也就是說,如果要親自舉行祠堂儀式,聖母大恩總要設在省內。只是腰痛腳軟,走路不方便”【申時行《趙對錄》晚明史p632】
後來“王家屏、王希爵輔佐朝廷時,情況仍未好轉,神仙仍‘腫且難行’”
明朝的壹些文人和過去的壹些史家,總是想當然地認為萬歷是在故意為自己偷懶找借口,或者說就算萬歷真的有病,也只是酒色過度所致!然而考古發現給了這些自以為是的人壹記響亮的耳光。關於新中國成立後萬歷帝陵發掘的書《開皇棺》第14章中說“萬歷壹生多病,常服藥,文獻中有記載。然而,隨著“國本之爭”愈演愈烈,...官員們把他的病歸咎於過度飲酒和飲酒過度,...即使是今天的明史研究者,仍然有壹些人持有與300年前的官員相同的觀點。事實上,面對定陵出土的實證,我們應該打破這種近似偏見的結論。因為無論是萬歷皇帝右腿蜷縮在棺材裏的痛苦模樣,還是骨頭復原後右腿明顯比左腿短的事實,都足以說明皇帝生前確實患有嚴重的腳病。有了這樣的實物見證,把萬歷的‘腳痛腳難行’歸結為貪戀酒色,在歷史上難免有失公允。”
另外,從萬歷的骨子裏來說,他腰裏也有大病,請人代勞也無可厚非。
至於閻崇年,不顧事實真相,抓住這壹點,拼命醜化萬歷,並以此作為擡高和襯托滿清皇帝智慧和偉大的方式,也可謂無恥。顏崇年說:“祭祀天地,是皇帝的頭等大事。清朝康熙皇帝祭天時,走到天壇前齋戒,以示虔誠。年輕的萬歷皇帝,既不祭天也不祭地,更不用說對待臣民了?”。他真是壹個優秀的歷史棒球員。他把“壹打壹擡壹貶壹捧”的技術運用得相當嫻熟,但可惜歷史真相並不能被這樣的人物掩蓋!康熙祭祀天地可能很虔誠。他同樣虔誠地屠殺無辜的平民。在他的統治下,瘋狂地向沿海地區轉移了20多年,殺害了沿海至少數百萬無辜平民,平定了舊金山叛亂,殺光了四川幾乎所有的人。康熙十八年,瀏陽縣令曹曾不打自招說,康熙統治下清朝的殘暴是“自賈謀反以來,...連王世和都怒了,調動軍隊。”老老少少在馮玉死於鏑,婦孺得知是俘虜,屍骨遍地,百姓無階級。“這真的繼承了他先輩遼東慘案、揚州十號慘案、嘉定三號慘案和四川大屠殺的光榮傳統!所以,對於康熙這種東西,還是不要那麽虔誠的好。他越虔誠,他宰人的時候就越舒服!
那麽閻崇年對萬歷“不在”和“不以為然”的抨擊呢?關於“缺”,萬歷後期的大臣訪朝次數確實比前期少了很多,但這主要是因為萬歷的腿腰有疾病,行動不便。更何況在明朝,政治事務主要靠讀書和讀書來處理,會見大臣在處理政治事務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麽大,因為仔細考慮之後,往往更有價值。進行了面對面的采訪和即席談話。崇禎年間,經常與大臣、袁崇煥見面。袁崇煥輕率地說五年就能平遼,結果卻把自己置於尷尬的境地,為他亂殺毛埋下伏筆。再比如文體仁和錢在崇禎面前的獻殷勤。結果,林東壹方遭到了文體仁的反駁和質疑。
當然,這並不是說見不到部長就好,但至少說明這種所謂的“缺席”遠沒有某些人誇大的那麽重大。
最後說到不以為然,完全是閻崇年等人對萬歷胡說八道的汙蔑!的確,萬歷並沒有回復所有的雜文,而是做出了選擇,尤其是後期,凡是他認為比較重要的,他都會回復。至於那些留在中間沒發的作文,大部分是不需要回復的。即使他們被批準,他們也只會徒勞地引起不必要的爭吵和謾罵,浪費精力。即使是認為萬歷“以皇帝的身份對臣子作了長期的消極懈怠”、“以頑強的意誌與臣子作了持久的對抗”[p79]的黃仁宇,也不得不承認,在大多數情況下,萬歷只是忽略了那些職位的空缺,以及那些說三道四、搬弄是非、抗議謾罵的人。”除了無視上述性質的文件,他照常審閱其他演示文稿。換句話說,他的懈怠和放棄職責是有選擇性的。”
至於範樞之,在《晚明史》中,他甚至說,“在以後的二十年中,處理國家大事的主要方式是閱讀和書寫詔書和法令。他始終牢牢把握朝廷的大政方針,這從‘萬歷三大征’的全過程中可以看得很清楚。”[第633頁]
此外,從《明史》和明神宗回憶錄的記載來看,即使在萬歷四十年後,在壹些人對政府疏於管理的巔峰時期,宗申也毫不含糊地批準和保留了該批準和保留的官員,比如《明史》第113卷《趙桓傳》就提到了萬歷四十年後的情況。
“不過,當親信都成了,中朝就有了討論的角度。以遠見卓識著稱的桓突然出現在朝野,所以他對朝臣沒有控制力,而顧涯對也不好。那些襲擊林東的人利用這個房間進入。所采取的措施往往未經協商,先後被建議人李若行和事件人孫瓦解。皇上高人壹等,安慰。……"
“明年春天,和魏允中將建立振基和王的建議。這三人試圖攻擊唐斌銀和,但他們沒有問都察院,所以建議唐捍衛故事和鄙視桓。桓再三據理力爭,杜門卻出不來,便安慰他。”
“兆京為爭,劾徑歸。他的同僚李邦華、周啟元、孫菊香和住房部長何炅博士將權力移交給桓。請推我壹把。為了奪取官員的俸祿,皇帝降職官員以安慰桓。桓請我九月去伊犁,我低下頭,出城去了。皇帝還是傳旨留下來了。"
在上述節選中,諸如“皇上優於聖旨慰他”、“聖旨慰他”、“皇上扣押大臣俸祿貶官慰他”、“皇上還發聖旨待他”等記載隨處可見,還有人醜化萬歷是個什麽都拋下的皇帝,只“中途留下大臣奏折”,即不作指示。
即使在萬歷去世前的幾年,身體狀況已經嚴重惡化的情況下,他仍然盡力回信。比如當時官方彈劾方從哲的記錄,萬歷皇帝也告訴他不必太在意官方的彈劾。“今天國家多困難,要慷慨大方,* * *能不能膚淺壹點,堅持壹點?”而當“方從哲承認在家養病”,導致內閣無人辦事時,宗申也派人到地方政府宣布“戶部侍郎方從哲速來開會”。當方從哲希望皇帝出面在文華殿開會時,宗申特地“派文書官到內閣宣布因病不能出席文華殿會議,望大臣諒解”[那個閻崇年]。結果這個要求還是像泥牛入海,不報不回。“這個閻崇年很可能撒了謊。].
當然,也不需要否認萬歷經常中途停留,不回復。但這不是沒有原因的。萬歷與那些文官打了四十多年的交道,深知他們的脾氣。如果這些公務員想做壹件事,即使妳不讓他們再做,他們最終也會去做。如果這些公務員不認可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即使妳嚴厲回復指示讓他們做,他們還是會站在那裏給妳,軟硬兼施,反正不會做。而且公務員最擅長扯皮,甚至把扯皮當成自己的本分。對付這些人,有時候無視他們是最有效率的辦法。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對國家對自己都有好處。如果我們忽視它們,可能會糾纏不休,白白浪費許多國家的財產和精力。采用這種處置方式,不會對國家行政的實際運行產生任何實質性影響。
閻崇年在《百家講壇》中說:“沒有皇帝的指示,事情就辦不成,整個中央機構幾乎停止運轉。從尚書到知縣,缺員得不到補充,辭官得不到批準,導致衙門無法運轉。”簡直是連基本常識都沒有的胡說八道!
事實上,《明太祖選三》說,凡屬大小九品大臣,包括外國州縣官員,除吏部外,常選官任用,而《大學士衍義部》卷10《選公仆之法》說“五品以下,四品以外,先任後聽”。這兩份史料基本明確了部長選拔的適用範圍。【余余《明代吏部與民政研究》】。
這閻崇年所謂“下到知縣,缺員得不到補充,辭官得不到批準,使衙門無法運轉”,真是天大的笑話!真不知道這種人是怎麽坐上學者教授的位置的。事實上,即使是頑固地誹謗萬歷皇帝放棄他的職責的黃仁宇也不得不承認“皇帝放棄他的職責並沒有使政府癱瘓。公務員集團多年來形成了自己的自動控制程序。.....北京會試,宮廷考試照常舉行;對地方官員和北京官員的適時考核並沒有取消。中下層公務員的任用和晉升,應當抽簽決定。.....對於這些例行公事,皇帝照常批準”[p81]。
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出萬歷皇帝並沒有真正忽視政治。退壹步說,即使有,也不會對國家政治的運行產生什麽實質性的影響。
萬歷皇帝頭上還有壹個罪名,就是所謂的“宦官橫沖直撞”,也就是閻崇年在《百家講壇》裏說的:“宦官勢力越來越重。萬歷皇帝派太監當稅監到大邑,礦監到礦山,鹽監到淮北,珍珠監到廣東,為他收錢取樂。宦官的權力迅速膨脹,宦官的危害日益嚴重。大學士、首輔朱庚沈痛地說:‘今政權不在閣,而在禮。’(《明朝朱庚傳》)這為天啟朝的禦史太監魏忠賢的獨裁埋下了禍根。"
關於礦產稅的問題,其實我們在前面的部分已經分析過了。礦稅太監只是奉命行事,是不是太監根本不是實質性問題。即使不是太監的人被派去收稅,也會因為觸犯了商業集團的利益而被拼命醜化。
其實,這些礦產稅太監遠沒有某些評論者說的那麽霸氣。很多時候都是被暴民打死的,萬歷皇帝只能忍氣吞聲,順其自然!比如湖廣起義,數萬市民包圍了陳峰的稅監所,陳峰手下6人溺死於河中,錦衣衛受傷,稅監所被燒毀。這是壹場徹頭徹尾的武裝暴亂,如果沒有當地官員的刻意縱容,這是不可想象的。然而,這壹事件的結果是,暴亂的公民沒有受到懲罰,煽動暴亂的官員沒有受到懲罰。相反,暴亂的受害者陳峰被解除了稅務監督員的職務。
再比如萬歷三十四年的雲南起義。壹些暴徒還在當地官員的縱容下,將礦稅太監楊蓉處死並投入火中。結果是諸神幹瞪眼,只能絕食抗議幾天。現代西方國家,政府鎮壓反政府分子的暴動,然後反政府分子用絕食來表示抗議。而在中國明代則相反,皇帝用絕食來抗議大臣和文官。這真是只有明朝才能有的奇觀。
礦稅太監在當時被人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實際上因為得不到地方官的支持,很多時候都是寸步難行,這也是萬歷收礦稅的原因,收入確實有限!如果我們現在看礦稅太監還用明朝那些利益集團的眼光隨意醜化誇大,真的相信他們可以隨意肆虐,那就離真相太遠了!
接下來,看壹下閻崇年所謂太監橫沖直撞的另壹個論點,即李思監的權力擴張問題。應該說,在這個問題上,閻崇年無知和說謊的醜惡嘴臉表露無遺。他引用了《明朝支竹傳》中的壹句話作為論據,但從這段引文來看,他似乎連明朝的基本歷史都不會讀!我又要問了,他是怎麽成為學者教授的?
我們來看看這個地方在明史上的確切用詞。現在完整的報價如下
“第壹,考科技,吏部要七十八人。.....三十六年秋天,生活開始了。所有的人都想看看他們在發表言論時的風格。想做壹件事,就要先試壹試,看到了就要適當的生病。很多人說是修批判,已經有50多人了。那些對此事給予安心的人,村裏的人,謙遜地說:“今天的政權不是從內閣來的,而是轉移到典禮上來的。”議長隨後遞上違反安保並再次入侵的章節。20多天就要生病求休息了。議長擔心他的恢復,不斷攻擊,但死於11月。”【《明史》。傳記第170期"]
在這段話中,很明顯,並不是朱治說“今日政權不從內閣,乃移至”的,而是朱治的同鄉給了事情壹種安全感,而余安信說這話的背景是因為“給事情壹個味道,就先看到了”,導致大批新官向朱靠攏。為了支持他的老鄉,余安興說:“今天的政權不是來自內閣,而是轉移到李思。”意思是為朱庚推卸責任,但顯然其他官員也不是傻子。他們不相信他的話,這些話顯然與事實相反。反過來,他們壹起彈劾他,同時也不放過朱庚:“我交了印,又違反了。”這就是整個故事。這樣的事,到了閻崇年口中,變成了“首輔朱庚痛心地說:‘今日政權不從內閣,乃轉於李思’”。作為壹個所謂的學者、教授、歷史學家,妳連最基本的史料中的哪壹句話是誰說的都分不清,這真的是壹個奇跡!
官員有說謊和隨意誇大的傳統。這個比喻當時沒人相信,但今天的歷史學家居然視之為珍寶,真是奇怪!
至於萬歷時期李思監國的權力,我們來看看《晚明史》作者樊樹之的論述吧!樊樹之說:“從神宗的本性來說,我們不能容忍像鮑鋒這樣專橫的宦官。.....壹旦他們越過了他所確定的界限,他們就被粗暴地打斷了。張鯨和張成先生的命運應該說是重復了鮑鋒的錯誤”[p553]。
這裏多次提到鮑鋒,但事實上鮑鋒是被冤枉的。鮑鋒的錯是什麽?難道不是因為他幫張得罪了太多人?當張死後,他壹被彈劾,就立即被趕下臺。所謂的飛揚跋扈從何而來?(《史明》記載“鮑也率眾大意。內閣產白蓮,國子監有壹對白燕,故居前列。大使說,居正說:“國主過年,不能與外物同樂。“還能約束子女,不敢作惡,這也是大家所稱。”)
再來看看張鯨和張誠。其實兩者遠沒有霸道到那種地步!比如張鯨,就與萬歷疏遠,最後在萬歷十六年被何等人彈劾罷官。
至於張老師,可能比張鯨風光壹點。據範樹之說,“張鯨被革職後,張先生與監太監共同掌管東廠和內宮監獄”,但權力並不需要過分擴大。即使在明史中,也沒有關於他的專門傳記,只是順便提到了他的名字。這壹次,似乎是在沒有文官彈劾的情況下,才在萬歷二十四年,找了個借口“突然下令斥退張先生,並沒收了財產,把他的兄弟侄子張勛、以及親信霍文炳、的住房田地都收進了官。宗申原本派張先生去南靖孝陵看香,後來改為南海子網軍。並把張勛、蕭瑜、王鐘等人處死,把其他人關進監獄”[p554]。
至於張先生後來的《四裏劍》,範樹誌是這樣描述的,大家可以自己判斷。
”張先生聲討後,由為監掌印太監,陳矩為監抓筆太監,孫羅為府尹東廠太監。孫羅死後,陳時刻掌管著東廠。、陳矩等人以張鯨和張誠先生的命運為戒,註意收斂。在監督政務的地方,和陳時刻持開放和合作的態度,並決定付諸實施。田義為人樸實,沈默寡言,人們不敢為個人利益做事。萬歷三十三年(1605),田義去世,陳菊為司禮監太監。寬容博學的陳矩,死於萬歷三十五年,被神賜“仲卿”稱號[P554-555]。
“從此,李思監獄太監的權力被大大削弱和限制,連李思監獄的缺員也不加了。神晚年住的時候,以前監禮的太監很少,東廠荒涼,長滿了草。”
“原來神宗的飲食壹向是由李思監獄的太監輪流供應的。後來,由於李思監獄人手不足,由掌管清宮的太監壹人承擔。而建、東方廠落到這個地步,無疑是對建、東方廠此前專權亂法的懲罰,對晚年的宗申是壹個好政策”[p555]。
(在《明太監二》中相應的記載是“自、張承、張鯨相繼被判有罪後,其黨已懲治,不敢恣意妄為。帝亦恨其黨盛,所缺不補。到了晚年,用東西的人少了,東廠的監獄裏長了草。皇帝以前都是隨禮輪流做飯,禮完了就沒人了。清宮總監常雲壹人所為,使調查難得簡單,中外相安。”
這樣,真相就是,萬歷時期,李思監區幾乎無人問津,東廠壹片荒涼,長滿了草。到了顏崇年,實際上變成了太監,太監的權力越來越重。是非顛倒,黑白混淆到了頂點。只是不知道這個閻崇年在百家講壇上說三道四,誤導世人的時候,是不是覺得有點心虛,也受到了自己良心的譴責。
加在萬歷頭上的罪名,就是所謂的濫封、揮霍、大建。
所謂濫贈,用《百家講壇》中顏崇年的話說,就是“萬歷皇帝自己的禦用莊園占地265438+萬畝,贈其弟夷400萬畝田,贈其子200萬畝田。如果沒有田地,周圍各縣的土地就要交叉。他們父子兄弟占地865438+萬畝,而萬歷六年全國耕地565438+萬畝,占全國耕地總面積的6.3%。”
我們不關心這裏的具體數據對不對(其實這些數據錯得離譜,沒有壹個是對的)。先做壹個小學生會做的除法吧。865438+百萬除以5100百萬是多少?兩邊四舍五入就是810除以51000,最後的結果大概是1.6%。不知道顏崇年小學是怎麽學算術的。這麽簡單的除法,他得到了不可思議的6.3%的成績。這樣的歷史教授真是讓人瞠目結舌。
我們來看看他提供的數據。第壹句就錯了!根據白壽彜的《中國通史》,所謂的明代黃莊興起於永樂晚期,在鄭德時期達到頂峰。但明代世宗即位後,嘉靖年間廢止。
“明世宗即位後,為了緩和民心,這個問題立即被提上日程,並頒布了第壹道聖旨,‘官莊人員壹律平反’。與此同時,專員視察了幾內亞的黃莊。嘉靖二年(1523)二月,軍事工程師夏衍將調查所得的真實材料寫成疏報,呈獻給明世宗。詳細說明鄭德的建立過程、數量、地域分布及造成的巨大危害,建議取消黃莊,還政於民,以消除黃莊造成的各種社會弊端。”
“明世宗接到夏衍的建議後,頒布法令說,‘各宮、各村、各田、各糧、各銀,仍由解署掌管,年底適用。公頃數只會按照新書改成官地,沒必要叫黃莊。" "
按照某些人(包括白壽彜)的說法,似乎這只是壹個名稱的變化,從“黃莊”變成了“官地”。但實際上,這種觀點是根本錯誤的。過去黃莊的管理人員不受地方政府支配,土地也確實可以視為王室所有。但黃莊改為官地後,管理人員改為“州縣官由房部派出,即‘署管’”。皇莊的作用只是每年向朝廷繳納地租,作為皇族的開支。而且這種性質的地租所占的比例遠遠小於壹般地主征收的地租(每畝三分)。可以說,耕種這些田地的佃戶的負擔比壹般田地的佃戶要輕。此外,嘉靖二年(1523)九月,明世宗下令戶部清核都城,輔佐莊田。清查的結果是,原來屬於黃莊的官地大部分還給了人民。
自覺地說,嘉靖以後,就沒有所謂的帝王莊園,只有官地。官地和皇族的唯壹聯系,無非就是每年給皇族繳納壹筆銀子,不用再交壹次稅。閻崇年所謂的“萬歷皇帝自己的禦用莊園占地265438+萬畝”,只能算是壹句毫無常識的廢話。
另外,無論如何,皇室總是需要有壹定的收入來源來滿足日常開銷,無論是皇家莊園還是官方土地,都只是提供了這樣壹種收入方式。不考察這些官方土地的具體收益,就列出土地的畝數,只是欺騙壹個無知的傻子的伎倆!從實際角度來看,皇帝從官地中獲得的收入也相當有限。例如,據記載,“萬歷六年(1578),米米亞官地銀量達38872兩。”可能這個數字每年都有波動,但估計最多不會超過6.2萬!這是什麽概念?當時壹些私人大地主,壹些大鹽商,壹些從事海上貿易的商人,每年賺取的利潤遠遠超過這個數字。這是明朝皇室對人民的剝削,被壹些人咬牙切齒。對比清朝的統治者。“根據內務部整理的材料,《宣彤七年賑濟與近三年比較》記載,民國四年的支出實際達到279萬兩以上,其後民國八、九、十年的數字逐年下降,最低的數字仍達到189萬兩以上。”這還是清朝最後壹個倒下的皇帝。如果是康熙乾隆,壹年的民膏消耗量更是難以估量。不知道有些人怎麽說?
如果沒有所謂的官地,只要皇室不喝西北風,相應的費用必然會從國家征收的糧稅中分配。有什麽區別?
看看閻崇年所謂“給弟弟魯四百萬畝田,給兒子二百萬畝田”。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來看看黃仁宇《萬歷十五年》第三章[p107]中的壹段話。“中外學者對斧王《莊田》的壹些情節有許多誤解...萬歷皇帝指示把四萬公頃土地作為斧王的莊田,不過是和大臣們討價還價的壹種手段。經過討價還價,萬歷皇帝把價格降到了2萬公頃,斧王本人也多次表示“拒絕”。萬歷皇帝真正為斧王要求的不是土地,而是租佃金。由於明初河南地廣人稀,私人開墾增加的土地被稱為‘白地’,其權屬經常出問題。地方官員對這類土地征收的稅,既不歸入壹般土地稅,也不視為政府地租。山東由於黃河河道的改變,被淹的田地重新開發,情況也差不多。而湖廣則因為河流湖泊多,過去的湖泊沼澤都變成了圩田,那些只在河岸貧瘠的土地上征收‘蘆葦課程’的,都變成了良田。此外,還有莊田等。,已在各省沒收,情況極其復雜。這些土地的稅收從來沒有被地方官員中飽私囊,但也從來沒有公開徹底的解釋過。萬歷皇帝的意圖是要求三省的地方官員每年從這筆收入中拿出46000兩白銀,作為付王宓的開支。遲至1617,湖廣官只答應擔銀3659兩。而斧王本人,因為不相信各地的報道,派人去河南丈量上述田地,導致與當地官民發生沖突。”
黃仁宇這段話是什麽意思?也就是說,所謂贈給斧王兩萬公頃土地,並不是斧王真正擁有這兩萬公頃土地,只是相應的省份每年給斧王提供壹筆與這些土地相對應的錢,僅此而已。所以從土地的數量上看起來很驚人,400萬畝,200萬畝,真是罪孽深重,但實際上所代表的白銀不過是4萬多兩,2萬多兩。明朝壹個中等規模的商人,在壹筆生意中背負的就不止這個數字了!!這就是有人痛斥明朝宗室占地多的真相!!事實上,根據黃仁宇的研究,斧王每年真正代這些土地拿到的錢連兩萬兩都不到,各地的地方官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