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枉過正,有效策略之壹
東東今年7歲。他是壹個很好動的孩子,但是他經常丟下自己的東西,最氣人的是,無論他經過哪裏,總會留下壹些紀念品。比如他會讓門大開著,把外套扔在沙發上,把球鞋放在客廳裏,完全不理會別人的提醒、警告和懲罰。他媽媽每天跟著他為他收拾這收拾那,根本沒有時間做其他事情,所以對他冬冬的行為感到非常頭疼。
於是她和老公商量,決定用自糾和過糾。他們跟東東說,以後再也不給他撿東西了。而壹旦再次被發現亂扔垃圾,無論當時在做什麽,都必須停下來,把東西放回原位,才能繼續。不僅如此,只要當時家裏有什麽東西放錯了位置,他都要放回去,直到父母滿意為止。東東的父母向他詳細解釋了這些新規定後,還演示了壹次,直到東東完全理解為止。
連續兩天,冬冬表現都很好,周圍的壹切都很幹凈整潔。但是第三天,因為急著看壹個電視節目,忘記關門了,衣服玩具撒了壹地。東東的媽媽當場把電視關了,然後讓他把門關好,把東西放好,然後讓他把煙灰缸擦幹凈,把沙發墊子整理好,直到客廳看起來幹凈舒服。因為東東動作太慢,他只看到了他想看的電視節目的最後五分鐘。
第四天,他又忘了關門,但這次他還是在媽媽發現之前去關了。從此,冬冬很少讓別人提醒他做這個做那個;而且每次收拾完東西,他都會給媽媽打電話,看他工作的成果。
曼花是四年級學生。她經常成績不好,因為她不能按時交作業。在她連續兩個月沒有改善遲交作業的情況後,曼華的老師告訴她,如果不按時完成作業,課後要花15分鐘才能完成作業。另外,她必須留在教室,必要的話,要求她放學後留下15分鐘做作業;此外,她必須完成同壹個單元的額外作業。這就是矯枉過正法。
老師和曼花詳細討論了細節,回答了她所有的問題,直到她同意。為了確定曼花是否理解規定,老師還問了她壹些細節。
兩天沒有空余時間,放學後又被落下,曼花開始按時交作業。媽媽也是曼花習慣形成的貢獻者之壹,因為老師聯系了媽媽後,媽媽還在家裏用了過度批改的方法,讓曼花吃完飯就開始做作業,不拖到睡覺時間。
以上兩個例子,就是用自我矯正和過度矯正來改變不良行為習慣。目的是讓孩子產生厭惡感,產生自我糾錯意識。
第二個有效的策略是回歸法。
馬凡在學校被視為“問題學生”,老師對他感到非常頭疼。因為無論老師讓他做什麽,或者布置他做什麽作業,馬凡總是和老師爭論,問老師為什麽要做這些事情或者說老師布置的作業不公平。
後來老師開始用不同的態度對待馬凡。每當馬凡開始和他爭論的時候,老師就轉身去引導其他同學,或者埋頭自己的工作。3周後,馬凡的爭辯行為不再出現;與此同時,馬凡似乎也變了。他不僅變得更快樂了,其他煩人的行為也似乎消失了。馬凡和班裏其他同學比起來似乎沒什麽問題。
如果別人在做壹件妳不喜歡的事情來引起妳的註意,而妳事先做好了不去註意他的準備,這就是所謂的淡化法,俗稱忽視法策略,也可以稱為“冷處理”策略或註意力的撤回策略。所以不要去關註那些不好的行為,促進他們的出現,這樣壹段健康愉快的關系就會發展起來。對於尷尬、發脾氣、撒嬌、無理取鬧、抽泣、惡作劇、班級小醜等行為,采取有意忽視的方法更為有效。
比如有壹天晚上仙仙想吃糖果,但是家裏沒有糖果。媽媽叫她明天給她買,她卻忍不住哭,堅持要吃糖。不管怎樣。後來我媽把糖果的空罐子拿來給仙仙,對她說:“妳可以在這裏哭。如果妳能叫出糖果,妳就能吃它。哭不出來,可以哭到明天。我要去讀報了。”說完轉身向辦公桌走去。奇怪的是,我媽剛接過報紙,仙仙就不哭了。她擦了擦眼淚,拿起洋娃娃,對自己說:“別哭了,明天我去買糖果。”為什麽她媽媽勸她不聽不理她就走了,她卻理解?在這裏,關鍵是媽媽不再糾纏她,不再理她,讓她靜下心來,明白明天才能買糖的道理。經過兩三次的“冷處理”,孩子以後壹般都會不無理取鬧了。因為他知道鬧也沒用。如果父母從小就能遷就孩子,無理取鬧,就不會出現讓父母無奈落淚的場面。
當孩子無理取鬧,故意挑釁父母時,父母最好采取忽視的方法,即“冷處理”,對挑釁不戰而退。大多數情況下,孩子的挑釁是為了和父母的權利競爭,或者是探索自己的行為範圍,看看自己能獲得多大的自主權。如果我們卷入這場沖突,就是對孩子錯誤動機的壹種鼓勵。從矛盾升級中退出,留下壹個想鬧事的孩子。他知道自己很無聊,沒有對手,也不好玩,最後只好放棄。父母從挑釁中抽身,相當於告訴孩子:“妳太過分了,這就是邊界。”孩子會很快明白道理,調整自己的行為,回到和父母合作的狀態。
馬克的父母對教育孩子並不陌生。他們用各種方法對付他們的小反叛者。他們打他,罰他站墻角,催他早點睡,罵他罵他,這些都沒有多大作用。小馬克的壞脾氣依舊。
後來,壹天晚上,馬克的父母正在客廳看報紙。他們說了壹些激怒他們兒子的話。馬克倒在地上,變得狂怒。他尖叫著,撞著頭,揮著腳。這壹次,雙方家長都徹底被激怒了,但壹時間不知所措,也就沒理他們。他們繼續看報紙,壹句話也沒說。
這正是馬克最不希望的事情。他站起來,看了看父母,又倒下第二次上演之前的戲碼。他的父母再次沒有對此做出回應。這壹次,他們心照不宣地看著對方,然後驚訝地看著馬克。馬克突然倒地,第三次表演。馬克的父母繼續忽視他。最後,馬克的反應是什麽?他覺得趴在地上哭是愚蠢的。從那以後,他不再對別人發脾氣了。
馬克的亂發脾氣自然消失了,因為它沒有得到加強。
例如,鄰居楊洋只有6歲,但她非常有禮貌。有壹天早上看到妳,她喊了壹聲“阿姨妳好!”因為妳當時心情不好,不想和任何人說話,也不理會楊洋的問候。楊洋第二天早上見到妳並向妳問好的可能性減少了。
這個例子是壹個錯誤應用回歸方法的例子,它淡化了壹個好的行為,也就是本該被強化的行為。
斯金納認為,強化是塑造行為的基礎,沒有強化行為很容易褪色。根據斯金納的說法,兒童想要做壹些事情“只是為了引起成年人的註意”。要想讓孩子的不良行為逐漸消失,可以在發生的時候忽略,排除他們的註意力。在孩子眼裏,是否多次受到外界刺激的強化是他衡量自己行為是否恰當的唯壹標準,練習的多少本身並不會影響行為反應的速率。鍛煉對孩子行為的形成很重要,因為它提供了強化的機會。只練不強化,是不會鞏固和發展壹種行為的。
使用無視漸消法的策略要註意以下幾點:第壹,必須多次使用才有效;家庭成員要態度壹致,形成統壹的聯盟;第三,與正強化配合使用。忽視孩子的不良行為,故意忽略,抽回註意力,在孩子管理好行為的時候及時加入關心和欣賞;四連續使用,不能用停,否則會加重孩子的不良行為。
第三個有效的策略是譴責。
王先生夫婦有壹個3歲的女兒叫美美,她經常把食物弄得滿桌子都是。他們認為梅梅已經夠大了,不應該再把食物弄亂了。於是,下壹次全家人開始吃飯,美美開始攪拌食物的時候,王先生用力抓住美美不讓她碰到食物,看著她,語氣堅定地說:“美美!我們不喜歡妳亂弄食物,因為妳這樣玩,爸爸媽媽要花很多時間收拾殘局。現在用妳的勺子吃!”美美吃了幾口後,王先生說:“妳吃得很好,美美!妳吃得這麽好,妳爸媽都高興!”
在吃這頓飯的過程中,爸爸媽媽罵了梅梅幾次,但是當她好好吃了幾分鐘飯的時候,也表揚了她幾次。這個過程在每頓飯時都進行,壹個星期後,美美不再亂動食物。當然,爸爸媽媽也會時不時的表揚美美的好飲食行為。張老師在幼兒園工作。班裏有個男生叫大偉,經常打別的孩子。老師決定通過申斥來糾正大偉的行為。
下次大衛再打人的時候,張老師抓住大衛的肩膀,看著他說:“大衛!妳不能打肖凱。如果妳再打其他孩子,沒人會喜歡妳,妳也交不到朋友。”每當張老師看到大衛打人,就會繼續用這種方式訓斥大衛。此外,每當張老師看到大衛和其他孩子玩得很好,她總是微笑著告訴他們,她很高興看到他們相處得很好。有時候她會拍拍大衛,或者給每個孩子壹些餅幹,這樣過了幾個星期,大衛的打人行為就逐漸減少了。
使用申斥法的基本原則是:
(1)申斥只有明確了以下三點才是最有效的:①被申斥的行為;2被訓斥的理由;③應被替代的適當行為;
(2)語氣堅定,但不能用尖銳的聲音傳達訓斥,也不能失控開始大喊大叫,使語氣不夠堅定;
(3)用肢體語言加強表達,直視孩子或用眼睛盯著他;
(4)壹定要貼近孩子,否則效果微乎其微。如果不靠近孩子,很難用眼睛看著他,也無法抓住他的肩膀來增強訓斥的效果;
(5)不要忽視不良行為,要持之以恒,在不良行為還處於萌芽狀態時就將其根除。永遠不要遷就孩子的“第壹次”犯規,而要密切關註“第壹次進攻”。因為在那些嚴重的不良行為出現之前,總會有壹些輕微的不良行為,而後者更容易用斥責技巧糾正。如果吵架時訓斥,可以避免打架;
(6)利用身體接觸來防止危險的或持續的不良行為,任何對兒童或他人構成威脅的行為都應立即禁止。比如摸電源、在街上亂跑、打架、破壞公物等行為都需要用肢體接觸來斥責;
(7)經常表揚好的行為;
(8)必要時,應有具體行動支持。當申斥達不到預期效果時,可以配合使用其他減少不良行為的方法來增強效果。如隔離、過度矯正、剝奪權利等。
(9)不要情緒失控。訓斥的時候記得控制情緒,不要臉紅脖子粗。如果不想情緒失控,最好讓孩子知道,妳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但不能容忍他的不良行為。利用身體接觸來預防問題行為的發生,可以在不傷害自己或孩子的情況下控制情緒;或者使用隔離和過度矯正等技巧來支持妳的申斥。最後,要註意在好的行為出現後立即表揚,讓孩子知道妳只是不喜歡他的行為而不是他。
有效戰略的第四種制約方法
第壹,規則制約法
達娜早上的動作非常緩慢,所以她的父母決定用“時間卡”來糾正她混日子的習慣。具體做法是讓女兒每天睡前定好鬧鐘。早上起床後,在“時間卡”第壹次關閉處畫壹個圈。如果按時起床,要求她起床後40分鐘內收拾房間、刷牙、洗臉、準備彈琴。如果第壹關耽誤了,她晚上就得提前半小時睡覺;如果她再錯過第二關,她就得提前壹個小時睡覺。她可以在床上學習,但她不能打電話或看電視。這樣做的好處是什麽?我們覺得最大的好處就是把原本由母親承擔的責任還給孩子。因為目標明確,懲罰方式明確,執行起來就容易多了,家長不用捶胸頓足,孩子也不會有太強烈的逆反心理。
約束法是用紀律、規範、制度來約束孩子,使其按照正確的要求去做,逐漸形成良好的品德、品質和習慣的壹種方法。孩子覺悟不高,需要壹定的規則。克服壞習慣既需要內在的意誌力,也需要外在的強制,完全依靠意識是不可能的。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有國法,家規。”紀律、規範、制度的約束,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必要的。沒有岸的小溪只是壹片沼澤,孩子的成長需要限制和引導。有了這些限制,就有了警惕性,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明確規定了可以提醒孩子,防止孩子犯錯。用外在的規則和紀律幫助孩子發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的能力。父母通過壹些規則要求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讓孩子逐漸學會如何控制自己的沖動和能力。如果沒有規定,家長臨時決定,孩子會無所適從,不利於培養規範的行為。規範和規則的約束力是孩子成長所必需的。有了規則和制度,就要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制定得再好,不執行也沒用。制定規則而不執行,比沒有規則更糟糕。沒有規則,妳可以建立規則。如果妳建立了它們卻不去執行,那以後就很難樹立規則的權威了。執行規則和制度是制約法律的關鍵。規則和制度的執行,關鍵在於家長能否用它們來嚴格要求孩子“始終如壹”。要執行好,就要時刻提醒孩子按照規則和制度去做,樹立孩子執行規則和制度的意識,處處用規則和制度提醒孩子,事後總結對比,讓規則和制度真正成為約束孩子的“法律”。
如果制約法真的起到制約作用,就要用獎懲手段。表揚和獎勵認真執行規則和制度的行為,讓孩子執行規則和制度的行為得到強化,更好地執行;我們應該批評甚至懲罰那些違反規章制度的人。沒有獎懲,規則和制度就會失去威嚴,所以獎懲可以說是制約法律的生命。
規則和制度的制定要合理公正。也就是說要符合孩子的年齡特點,要實用。不宜過嚴過寬。為了培養孩子良好的品德,在家裏,每個階段都要強調壹兩個規則,以便集中精力養成或糾正壹兩個習慣。簡明扼要,少而精,規定太多,濫用太多都沒用。制定規則和制度時最好征得孩子的同意。還不如跟他們商量。只有孩子同意,才有自覺執行的基礎,不可能完全強行命令。規則和制度壹旦制定,就要相對穩定,不能壹蹴而就,但也要隨著孩子的成長而增減內容。
執行規則和制度的堅定性來自於組織紀律的約束。沒有壹定的紀律約束,規則和制度就會軟化,規則和制度就不能發揮應有的約束作用。規則和制度軟化的主要原因是監管軟化。如果在監管過程中不堅持原則,讓規範變得有彈性,搞所謂的彈性,或者“扭曲規則和制度”,就會失去監管制度的嚴肅性,讓規範失去威懾力。因此,在執行規範時,必須有嚴格的檢查制度和獎懲制度。
二、家庭規章制度
家規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針對整個家庭的,是大家都應該遵守、共同成長、共同進步的家庭“公約”;另壹種是針對孩子的,父母用守則來約束孩子的行為,這種行為有壹定的強制性。對於任何家庭來說,這兩種家規都是必須的。
(壹)家庭制度
宋女士的孩子長到10歲幾乎不做任何家務,成績壹般;老公沈迷網絡;她也是壹天到晚賭氣不收拾房間,家裏亂七八糟的,經常沒有地方可以浪費。整個家庭處於無政府狀態。我被這個困擾著,不知道怎麽解決。上班的時候,她看到了學校的各種制度。上級的規定經常被貼在宣傳欄裏,掛在墻上,時刻提醒大家遵守,而且與獎懲掛鉤。她萌生了建立家庭制度的想法。當晚,全家討論,壹致通過。
全家人聚在壹起,開始制定制度。妳把壹切都說了,從生活到工作,從家務到學習,壹切都說得很詳細。什麽時間起床,早中晚由誰負責,如何拖地洗衣服,如何控制上網時間,如何安排每天的學習時間,休息日如何鍛煉和放松,晚上什麽時間睡覺……都壹壹展現。為了表示這件事的重要性,用電腦設計了圖案和邊框,最後還簽上了家庭成員的名字。
這樣每個家庭成員的行為都有章可循,任務明確,很少有人不遵守。即使偶爾有,也會及時懲罰:對他們的懲罰是增加勞動任務。
自從家族制度誕生以來,壹個家庭的生活就井井有條,每個家庭成員各司其職,按規矩辦事。家裏的窗戶每天都窗明幾凈,讓人很舒服。孩子的學習壹直名列前茅,宋女士和丈夫也受益匪淺。2005年元旦,宋女士和丈夫對家庭制度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對家庭提出了更高、更細的要求,使之更適合自己目前的家庭情況。比如增加了講文明話、不隨地吐痰、家庭消費等問題。
家庭制度可以培養成員良好的生活、學習、休閑、成長習慣,有利於家庭和諧、溫馨、熱情、健康、進步。(2)好孩子守則
安女士壹家多次獲得省、全國“美麗家庭”稱號,夫妻倆還被評為河南省“十佳父母”。他的女兒和兒子都是在美國留學的博士,女兒有雙博士學位。她把自己的成功歸功於三條家庭守則:壹是好夫妻守則;第二是好父母的守則;第三是好孩子守則。下面重點說說“好孩子守則”。
《好孩子守則》主要是為學齡前和低年級的孩子制定的。孩子越來越大,這種好孩子的守則顯得很幼稚。然而,這壹守則將通過培養良好的習慣使女兒和兒子受益終身。孩子上了初中,幾乎不用管了。
安女士根據孩子的年齡特點,把好孩子的守則編成了順口溜:
1.孩子長大後早睡早起規律。吃飯的時候不要鬧,不要亂跑,不要挑三揀四,不要隨便吃零食。
飯前洗手,飯後漱口,睡前洗臉洗腳,定期理發洗澡。
3.走路要站直,坐臥要直立,走路要註意車,保持道路靠右,紅燈停,綠燈行。
4.客人要先打招呼,雙手奉茶,回答任何問題,禮貌恭敬地道別,歡迎客人。父母不在家的時候不要帶陌生人進屋。
5.不看別人吃飯(註:當時住雜院,邊吃邊看鄰居)。吃別人的東西叫貪吃。午休時不要亂跑亂叫,叔叔阿姨在睡覺。不要亂扔果皮,在墻上亂塗亂畫不衛生。公共場所講禮貌,做文明紳士。
6.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傳遞給別人。今天的工作今天完成,拖延是壹個壞習慣。保管好自己的東西,恢復自己用過的物品。每天掃地,幫媽媽倒垃圾。
7.不打人,不罵人,不說謊,不撒謊。不拿別人的針線,借的就要還。參觀前必須征得同意,舉止要像客人壹樣。
8.孝敬父母爺爺奶,不生氣是第壹位的。每個人都喜歡美好的事物。如果妳缺少,先給我。
9.有要求直接問,不能讓性發脾氣。無理取鬧就要批評,講道理就要獎勵。
10.愛好讀書,學習,打撲克,下棋,學畫,講故事,野外捉蟬,釣魚,遊泳,爬樹,練跑步,跑馬聰明伶俐。
三、原則制約法
限制性法律的壹個延伸概念是紀律,我們決不能在原則問題上妥協或讓步。
女兒高中的時候,有壹次考完試去同學家玩。她玩得很開心,打電話來:“爸爸,我今晚可以不回家嗎?難得我和同學在壹起,好好過壹夜。”爸爸說:“不行!”“為什麽不呢?”爸爸說:“未成年人不允許在外面過夜。這是國家法律,他們必須回家。”“為什麽不呢?我讓同學告訴妳。”她的同學,壹個女生,接過電話說:“叔叔,我們在壹起很開心……”“我知道妳們是好朋友,我也想讓妳們過得開心,但是妳父母不在家,妳決定不了。今天,她必須回家。沒有房間了。如果有壹天妳想住在壹起,妳可以來我家,我會負責向妳父母解釋。”
要敢於對孩子的不良傾向和危險傾向說“不”,並堅持下去。這是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因為壹個孩子在上網,從偷家裏的錢到偷親戚的錢,最後甚至偷鄰居的錢,家長別無選擇,只能主動給錢讓孩子上網。這是原則上的錯誤,會加速孩子災難性的到來。無論如何,原則是絕對不允許的,妥協壹次,永無寧日!這時候家長可以告訴孩子,上網是壹回事,偷錢的性質完全不同。我們仍然不被允許上網。如果我們再發現妳偷錢,不管是家裏的還是別人的,我們都會報警,按警察該做的處理。我們永遠不會難過。妳應該知道偷竊對妳這樣的未成年人意味著什麽。孩子聽後壹般都會有所顧忌,不敢再犯。
妳必須堅持原則,即使妳眼裏含著淚水,也要堅決執行。愛和權威並重的父母,才能給孩子和家庭帶來健康和幸福。沒有權威和原則的教育是可怕的,災難是必然的,會毀了孩子的幸福。良好的養育是兩個因素的結合:愛和紀律,它們是相互依賴和平衡的。如果讓孩子在童年時期自由發展,缺乏外在和內在的權威和管教,他們從不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從不接受自己不喜歡的命令,根本沒有形成尊重長輩的習慣,長大後也很難自發地約束自己。
孩子的成長需要相應的約束。尤其是在成長過程中,出現了壹些嚴重的問題,比如撒謊、偷竊、逃學、沈迷遊戲、不交作業、交壞朋友等。教育者要靜下心來和孩子商量,制定壹個限制性的、糾正性的方案,用法治代替人治。第五個有效的策略是剝奪權利法
有壹次,斯坦納太太的女兒去朋友家玩,說會準時回來。然而,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回來。雖然女兒回來晚了,但坦納太太並沒有責怪她,只是指了指手表,暗示她遲到了。斯坦納夫人認為,女兒不守時是壹種不良行為,必須糾正。為了懲罰女兒,她取消了好好看電影的計劃。女兒見媽媽不讓她去看電影,趕緊認錯,說:“今天是我的錯。請原諒我這壹次!”斯坦納太太毫不妥協地說:“今天太晚了。我只能表示遺憾。”女兒受到這樣的懲罰,我難以忘懷。從那以後,她再也沒有犯過不守時的錯誤。
壹位母親曾問:我們8歲的兒子是個健忘的人。不管我們讓他做什麽,他似乎都記不住。他被分配了壹個任務,但是他忘了讓他給某人帶個口信,這個口信永遠不會接通。隨著年齡的增長,事情似乎變得越來越糟。請問有什麽方法可以提高他的記憶力?
輔導員回答:妳兒子不是健忘,而是不聽話。“我忘了”是壹種回避性的說法,用來代替“我不想”或其他類似的不服從。
孩子會忘記這個和那個,但他永遠不會忘記冰箱裏有冰淇淋,或者他的父母幾周前不經意地提到帶他去動物園。為什麽孩子們總是忘記讓他們做的事情?
為了讓孩子“提高記憶力”,我們不妨把他們可以享受的事情或者壹些“特權”列壹個清單,比如騎自行車、在外面玩、邀請朋友在家聚會、看電視等。反正如果有的孩子對事物很感興趣,很熱愛。把這張單子貼在冰箱門上。每當他“忘記”壹件事,他就開始從單子上的第壹項劃掉壹件事(騎自行車)。每劃掉壹項,特權就開始被撤銷,直到下周壹才能恢復。星期天晚上,送孩子們上床後,我註銷了所有的記錄,取下舊的清單,貼上新的。用這種痛苦的方式,讓孩子為自己所謂的“健忘”付出代價,同時讓他自己為這個問題承擔責任。如果妳能堅持到底,我可以向妳保證,幾個月後,妳會發現他的“記憶力”會有驚人的進步。
以上兩種情況的方法都是剝奪權利法,也叫限制權利法。行為心理學稱為反應成本或行為成本,是指在行為發生後,使行為人失去他所擁有的某種強化的壹種行為幹預方法。反應成本在現實生活中應用廣泛。例如,在壹些公共場所,經常會有禁止吐痰、禁止吸煙、禁止闖紅燈等規定。壹旦有人違反他們,他們將立即受到處罰,如罰款,清潔,維護交通秩序。反應成本的原理是,個體有自己天生的強化傾向。壹旦他們因某種情境下的某種行為而失去了這種強化,他們就會避免以後在同壹個地方摔倒,從而降低這種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反應成本的優點是實現簡單,耗時少,適用範圍廣,可以用來對抗各種不良行為。比如第壹種情況,可以不讓孩子去兒童之家壹個星期而不剝奪看電影的權利,也可以不請孩子回家玩。讓孩子在經歷中成長。再比如,馬虎大意的孩子,除了其他相應的糾正方法,還可以用這個方法:每周扣兩次零花錢,限制自己喜歡的動畫片三天,或者取消壹個期待已久的活動。選擇的懲罰必須對孩子有效且有意義。如果妳的孩子最喜歡聽妳講故事,妳可以選擇不講,作為懲罰。在運用這種方法時,我們應該在不良行為發生之前,設法解釋懲罰。比如“兒子,這幾天吃飯妳表現不好。吃飯的時候再哭,媽媽今天就不給妳講故事了。”讓孩子記住並說出來。違反可以按規定進行,但需要註意的是,對於壹些孩子來說,由於反復被剝奪強化,被限制在自己最感興趣的事情上,被限制在自己應該享有的正當權利上,內心有太多的挫敗感體驗,容易產生對立情緒和逆反心理。為此,壹方面要確定合適的價格,另壹方面要做好幫助和引導工作,即使孩子受到懲罰,也會增強“改邪歸正”的決心和能力。案例應用指南:
孩子遲遲不吃飯,經常錯過正餐;偏食,尤其是不吃蔬菜。鑒於孩子每天晚飯後喜歡打乒乓球吃水果,周末喜歡打籃球或者踢足球,媽媽給他立了這樣壹個規矩:如果吃飯耽誤了,當天就不讓他打乒乓球;放下食物,當天不讓他吃任何零食;連續兩天不吃菜,周末也不讓他打籃球,踢足球。就這樣,過了兩個星期,他養成了更好的飲食習慣,現在也慢慢習慣吃蔬菜了。
適用剝奪權利法有壹個前提條件:行為人必須擁有壹定數量的剝奪強化。當行為人沒有壹定的強化量,想用剝奪權利的方法時,可以做壹些安排,給他提供壹定的強化量。因此,剝奪權利和代幣制度相結合會取得更好的效果。代幣制可以先實行兩到三周,讓孩子有壹定的強化,然後兩者同時結合,讓不良行為得到更好的矯正,讓良好行為得到強化和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