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位網友是真的有這樣的經歷,還是看到壹些東西後的感受。是否離婚看個人選擇,但是房子能不能退,買房指南還是可以從法律角度給妳解釋的。先說壹個我們在導購前學過的案例。
案例回顧:
在婚姻中出軌的丈夫實際上為三笑買了房子。
小燕和現在的老公奮鬥了五年,才買了房子,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按理說這也是壹對患難夫妻,感情很深。當壹個人有錢時,他就會變壞。經濟條件壹好轉,她老公就在外面找別的女人。小燕發現後堅持離婚。
然而,小燕的丈夫拒絕離婚,稱他和三笑只是逢場作戲,開開玩笑,並承諾與三笑分手。再也不作弊了。那時候孩子才1歲,小燕原諒了他對孩子的不舍和這壹切的辛苦。之後他表現很好,照顧小燕和她的孩子,孝順雙方父母。
誰知壹個偶然的機會,小燕從丈夫的壹個哥哥老婆口中得知,丈夫和小三在壹起三年了,壹直沒有斷過!去年4月,我用家裏的錢給三笑買了壹套100平米的房子,建立了壹個小家。
小燕回憶,丈夫曾告訴自己,和朋友合夥做生意需要60萬元。這是雄辯和真誠的提問和回答任何問題。然後她想到了丈夫為三笑買的房子,氣得渾身發抖,決心離婚。三笑的房子真的白賣了嗎?
讓我們言歸正傳:
如果妳在婚姻中出軌,妳能要回出軌方為三笑買的房子嗎?
這種問題必須先看法律的規定來分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實行同壹財產制度。除非有書面約定,夫妻任何壹方在婚姻期間所賺的錢,歸夫妻雙方所有,不分彼此。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的規定,應該理解為:
(1)丈夫或妻子在處理夫妻財產方面享有平等權利。因日常需要,任何壹方有權決定夫妻是否擁有共同財產。
(2)夫妻壹方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決定的,應當由夫妻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他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雙方表示的,另壹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情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妳什麽意思?主要可以考慮兩點:
壹個是?夫妻相互代理?。
雖然夫妻* * *在婚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但夫妻作為壹個家庭,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如果他們什麽都同意,他們就活不下去。
?夫妻相互代理?也就是說,對於某些事情,法律默認配偶壹方取得了另壹方的同意。比如買菜,賣家不需要問對方配偶是否同意買菜,因為法律已經默認取得同意。
第二,重要的決定應該達成壹致。
也就是說,夫妻之間的代理權不是無限的。這個系統可以應用在生活中影響不大的瑣事上。但是對於壹些重要的事情,壹方單方面決定是不合理的,必須夫妻雙方明確同意。
比如夫妻壹方打算出售房產,需要雙方共同決定。從法律概念上講,未經對方同意處分夫妻財產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無權處分無效。
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也就是說不知道夫妻壹方無權處分,並且第三人付出了合理的代價,那麽第三人就可以合法地擁有夫妻共有的財產,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善意取得。
回到這個案例,丈夫送給三笑的房子能歸還嗎?
這個首先要回答給小三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贈與小三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麽贈與小三的行為不僅沒有經過夫妻雙方的同意,而且是無償的,所以無效,贈與小三的房屋可以返還。
我怎樣才能拿回我的房子?
如果房子確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麽夫妻另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共同財產。
但需要註意的是,只有贈與三笑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時,才能返還。比如有證據證明房子是老公出資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從房產交易中調取房子的信息,包括首付,從中可以看出信用卡是不是小燕老公的銀行卡支付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調取開發商的信息,看看定金是不是小燕老公支付的。
如果證據充分,可以要求撤銷贈與,返還財產。
財產追回後還想離婚怎麽辦?
如果壹方出軌,為第三人買房,屬於單方處分財產,侵害了夫妻另壹方,即侵害了另壹方的財產份額。比如,本案中的小燕有權嗎?第三方?追回自己的那壹半財產,而丈夫的那壹半財產是自願的,小燕不壹定能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