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責: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職責:負責協調中央機關和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中心綜合性文字材料、文件、信息、宣傳、門戶網站的管理;負責會議、督查、保密、機要、接待、值班、政務公開、車輛管理和檔案管理;組織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做好監督、檢查和實施工作;承辦和協調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提案;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年鑒、大事記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匯編;負責中央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和勞動管理,會同相關處室對窗口派駐人員進行調整;負責精神文明和基層組織建設;負責工業、青年和婦女工作;負責機關黨總支的日常工作;(以上三項工作由機關黨總支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職責:負責預算編制和財務決算;負責財務收支和管理;負責員工工資的發放,公積金和保險的繳存;負責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和管理;負責物流管理和服務;負責中介服務機構的招標和收費;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業務部門職責:研究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政策;制定進辦公室的業務流程,並監督流程的執行;協調、指導、監督、考核各窗口業務,確定進廳事項承諾時限;聯合海港區行政服務中心,為涉及兩項以上前置審批的企業登記事項提供龍頭服務;負責調整窗口布局,錄入和管理各種業務數據;負責對入駐人員的業務能力考核,協調和監督入駐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服務;受理客戶業務舉報和投訴,並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代理牽頭部門職責:研究制定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的具體措施;會同業務部門,優化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對項目代理涉及的窗口進行考核;負責牽頭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聯合踏勘、聯合指導、聯合審圖、聯合驗收;負責為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受理客戶對建設項目審批的舉報和投訴,並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監管部門職責:研究制定窗口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服務形象建設,維護中心正常工作秩序,組織窗口和工作人員的社會評價;負責組織落實各項服務標準,對文明服務中的窗口和中介機構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負責各窗口及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受理客戶對窗口工作人員違反工作制度和服務規範的舉報和投訴,並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技術部職責:研究和推廣網絡辦公自動化;負責網絡系統、電腦等電子設備的維護和保障;負責內外網之間的數據交換;負責中心門戶網站和秦皇島企業家服務熱線網站的技術支持;負責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相關的技術和設備支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社會服務科職責:負責秦皇島市人民政府12345市長公開電話和8901890政務服務熱線及網站的運行、管理和維護;接受企業和市民的咨詢、求助、投訴和建議,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企業和入口窗口進行處理;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和入口窗口,解決企業和公民生產生活中涉及行政效能的問題;負責吸引為企業和市民提供服務的加盟企業,並對服務質量進行推薦和回訪;負責對政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企業和入口窗口熱線相關業務辦理的監督、考核和通報;配合市紀檢監察部門對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相關企業的服務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和考核;負責熱線話務員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指導部職責: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市副中心、縣和鄉鎮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規範和標準,指導、監督、檢查各項政策制度和規範標準的落實;協調指導市縣鄉三級政務服務中心業務對接,會同相關處室制定完善對接流程和時限要求,並對對接情況進行檢查考核;指導和檢查市分中心、縣、區和鄉鎮中心的業務;負責組織市級分中心、縣區和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的業務培訓和交流;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市級副中心、縣級政務服務中心和鄉鎮政務服務中心,並組織評估工作;協調指導縣鄉政務服務中心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網絡建設和指導培訓工作;會同監察部門,對市級副中心、縣級行政服務中心和鄉鎮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效能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落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督查室職責:監督檢查中央機關和窗口政務公開和執行情況;會同市紀委駐中心效能監督檢查室,對中心機關和窗口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監督檢查中心機關和窗口工作人員遵守黨紀、政治紀律,依法行政,履行職責,受理違法違紀的來信來訪、舉報、控告和申訴;組織開展中心及各窗口黨紀、政紀等紀律教育;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孫寶奇(黨委書記、主任):負責中心的全面工作。
焦立軍(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負責經營管理。分管業務處、社會服務部(市政府12345市長公開熱線、1890政府服務熱線)。
閆誌軍(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領導建設項目,指導縣中心工作。分管縣指導科和機關領導科。
劉東立(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黨總支日常工作。分管監察室和機關黨總支,負責聯系市紀委監察局駐中心行政效能監督檢查室。
李士林(黨委委員、副調研員):負責中央機關日常事務和監督工作。分管辦公室和監察科,負責協調海港公安分局民警進入大廳的治安維護。
焦(副研究員):負責後勤、財務、網絡支持等工作。分管財務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