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民族樂團是廣東省文化廳直屬事業單位,是我省省級民族樂團。主要任務是繼承和發展廣東嶺南粵、潮、漢民族音樂,探索和實踐中國民族管弦樂交響化。根據國家和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我團決定於2011在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畢業生)和社會人員中公開招聘。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演藝人員***15個崗位,其中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人員)7人,社會工作者8人。
1.招聘應屆畢業生7名(含已暫停就業的畢業生):
招聘崗位,招聘範圍,招聘
招聘人數
專業招聘人員
學歷的其他條件
具有國家1音樂表演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能演奏中國其他少數民族管樂器的曲笛音樂家優先考慮。
女高音嗩吶演奏家具有國家1音樂表演本科以上學歷。
國家1音樂表演本科以上男高音嗩吶演奏家優先。
中軟演奏家全國1音樂演奏本科以上學歷。
音樂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能演奏“粵”的二胡演奏家優先考慮。
大提琴演奏家1音樂表演本科,本科以上。
中西打擊樂演奏者:國家1音樂演奏(打擊樂演奏)本科以上學歷
2.向社會招聘8人:
招聘崗位,招聘範圍,招聘
招聘人數
專業招聘人員
學歷的其他條件
具有民族1音樂演奏的低音嗩吶手,本科以上學歷,民族打擊樂器手優先。
柳琴表演者全國1音樂表演
音樂學本科或以上學歷。
中阮演奏家具有國家1音樂演奏本科以上學歷。
二胡演奏家全國二樂演奏
音樂學本科或以上學歷,能在管弦樂隊中擔任專業演奏員者優先。
大提琴演奏家:1民族音樂演奏本科以上學歷。
中西打擊樂演奏家:全國1打擊樂演奏本科及
以上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在省級以上專業民族樂團擔任打擊樂部門主管者優先。
揚琴:民族中專以上1揚琴專業中級以上職稱。還會彈鍵盤打擊樂的優先。
第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和廣東政策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註冊
1.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 * *產黨,熱愛祖國,遵守中國人民* * *的憲法、法律和法規;道德操守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學歷和學位、範圍、對象、專業及其他要求:
壹、向應屆畢業生(含申請臨時就業的畢業生)公開招聘:
學歷:1)須為全國各類藝術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本科及以上)器樂演奏專業應屆畢業生(含已申請臨時就業的畢業生);2)在省級以上專業演出團體從事至少65,438+00場音樂會(需提供音樂會演出證明或演出單位出具的證明)。妳必須有很好的音樂專業知識,熱愛我們的民族音樂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b、招聘社會工作者;
學歷:1)必須是國內各藝術院校器樂演奏專業全日制中專及以上畢業生。2)在省級以上專業演出團體從事專業演出5年及以上(需提供證明),參加音樂會50場及以上;在省級以上專業演出團體擔任聲部副主任5年以上的,可適當放寬條件(需提供證明),樂隊配合意識強。
(3)年齡要求: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畢業生)的要求為本科生26周歲以下,碩士、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向社會招聘的年齡為初級職稱35周歲以下,中高級職稱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4)儀表端莊,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適應崗位工作的特點和要求。
(五)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或者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2.註冊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郵件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和材料(選擇郵寄報名的只需提供復印件,我組將在初審合格後電話通知,收到通知的人員請在考試前兩天到現場提交原件進行審核):(1)應屆畢業生:簡歷、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暫緩就業畢業生:簡歷、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畢業證和學位證鑒定、獲獎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三)公開招聘人員:簡歷、身份證、戶口本、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和學位鑒定證書、獲獎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以上人員需提交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兩張。報名時必須填寫並提交《廣東省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壹式兩份。
報名及郵寄地址:廣州市水蔭四橫路34號銀燕大廈B座5樓。
廣東民族樂團。
郵政編碼:510075,聯系人:張平;聯系電話:020-87047626。
3.報名時間:2011 6月24日至6月28日,周六日不接受報名。截止時間以郵局郵戳時間或現場報名時間為準。
4.考試條件:同壹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不得低於2: 1。達不到比例的,不能開始考試;廣州以外的人必須符合進廣州的條件。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我組對報名者的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對符合報名條件者發放準考證。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者,壹經查實,取消申請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現場表演)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是自選曲目和視頻。評分標準:考試總成績按照100計算,自選曲目占60%,視譜占40%。60是合格分數。考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錄取。考試成績將當場向考生公布。我們小組將成立壹個考試評審團,負責給考試打分。評委團由樂團音樂總監、樂團正、副總監、樂團人事部門及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專家人數為奇數,成員不少於5人。
考試地點:廣州市水蔭四橫路34號銀燕大廈B座5樓廣東民族樂團排練場。
考試時間:7月初2011。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4)體檢
我組將按照《廣東省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根據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確定體檢人選。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5)政審和考察
我團成立公開招聘考察組,根據《廣東省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和考察。
(六)確定擬聘人員,進行公示
考察、體檢合格者,經我集團招聘工作小組研究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按規定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同崗位應聘人員,遞補人員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後對擬聘用人員名單無異議的,我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首次就業的應屆畢業生
學生(含申請臨時就業的畢業生)試用期壹年。
四。相關問題的說明
(1)應屆畢業生是指2011年畢業,2011年前暫停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2011年6月30日前未能按時畢業並取得學位的,所簽訂的就業協議自動失效。
(二)申請人在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壹經查實,壹律取消考試資格,簽訂的聘用協議無效。
(三)本公告、考試成績和聘用結果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省文化廳公共服務網站上公布。
廣東民族樂團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