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新政從土地拍賣、住房限購、金融監管、稅收調節、二手房價格、銷售管理、亂象治理、住房保障等八個方面提出了壹系列措施。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認為,東莞調控政策的完善,既是堵塞政策漏洞的舉措,也是對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的前瞻性政策儲備和落實。
為打擊炒房團,將期房納入限購和新房限售期“3改5”
去年下半年以來,在東莞房價上漲的壓力下,政府部門多次發文調控樓市。東莞新政涉及土地拍賣規則、企業拿地資格審查、拿地資金審核、合法拍賣納入限購、個體工商戶暫停購買、新市民限購條件、新房限售、房貸集中管理、稅收調整、二手房價格指導、熱點板塊搖號等諸多具體內容,堪稱東莞“最嚴”樓市調控。
具體來看,根據《通知》,在穩定居住用地出讓價格方面,實行“限房價、控地價、提品質”為主導的土地出讓新方式,結合競爭性保障房研究更加靈活的組合,強化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嚴格征地主體資格審查,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參與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競買,企業聯合體參與競買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出資比例不得低於50%;建立有效的企業購地資金審核制度。投標企業需說明購地資金來源,並承諾為自有資金。相關職能部門可對購地資金來源進行穿透式核查,確保投標企業購地資金符合法律法規。
在住房限購方面,東莞將期房納入限購政策,暫停向個體工商戶出售商品房。同時,東莞加強了對以騙取社保證明等手段購買商品房的處罰力度。壹經查實,五年內禁止購買商品房。
在李看來,將期房納入限購,暫停向個體工商戶出售商品房,都是政策漏洞。
前壹種政策壹般是重點城市采取的,後壹種政策是針對東莞個體工商戶較多,民營企業數量較多的現狀,以及可能出現的政策漏洞,再采取措施。
在加強房產稅監管調整方面,東莞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征期限由2年調整為5年。其中,個人購買住房不滿5年的,按照5%的稅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李表示,“將增值稅免征期限由兩年調整為五年,是熱點城市的普遍做法,也是打擊炒房者、鼓勵剛需買房者的重要舉措。熱點樓盤限購期限由取得產權證後的3年延長至5年,目的同上。”
據了解,東莞新政將加強商品住房銷售監管,不僅建立購房意向登記制度,還將商品住房認購納入監管範圍。對意向購房人數超過上市房源數量壹定比例的房地產項目,也要實行公證搖號選房和積分排序選房制度,優先保障無房戶的住房需求。同時,對擬購房人數比例超過上市房源數量的熱點房地產項目,住宅限售期限由取得產權證後3年延長至5年。相關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此外,東莞從去年開始,二手房價格上漲明顯,多輪調控政策也涉及二手房市場。東莞新政還指出,在二手房產網簽成交價格正常發布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二手房交易指導價發布機制,要求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下架虛假高價房源,對明顯高於本市二手房交易指導價的掛牌價,不得通過線上線下渠道受理和發布。
房價漲了,被約談了。東莞今年多次調控樓市。
去年以來,受深圳樓市需求外溢和東莞新房供需失衡的影響,東莞房價上漲明顯。去年下半年以來,東莞重拳出擊,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調控地價和房價。繼深圳樓市新政“深八條”後,2020年7月25日,東莞十二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涉及九個方面,包括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啟動二手房限購、將限售期提高至三年等。
2026 54 38+0 2月27日,東莞加大樓市調控力度,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東健[2026 54 38+0]6號),包括延長限購年限、新增居民限購、阻斷“假離婚”買房、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加強新建商品房價格指導和監管、強化房地產聯合調控機制等
4月8日,住建部副部長倪虹約談東莞等5個城市負責人,將東莞列為房地產監測重點城市。
經過幾輪調控,東莞房地產市場有所降溫,但地價、房價仍有上行壓力。以土地市場為例,根據中指數據庫監測數據統計,今年6-6月,東莞住宅用地成交15宗,總規劃建築面積1732萬平方米,同比下降56.2%,總出讓金264.7億元,樓面價15283元/平方米,平均。
成交宗地數量明顯減少,推出的住宅用地整體質量較高,房企積極性較高。為給土地市場降溫,6月10日,東莞七部門聯合發布土地拍賣新政,嚴禁“空殼公司”參與土地競拍。
今年下半年,國家對房地產調控政策頻頻發聲。7月22日,中央再次強調“房不是炒的”,央行和住建部均發聲;7月23日,住建部官網信息顯示,住建部等八部門近日下發《關於持續整頓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7月29日,倪虹約談了銀川、徐州、金華、泉州、惠州等地政府負責同誌。約談原因是今年上半年這些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和住宅用地價格上漲過快,市場預期不穩定。
作為熱點城市,東莞的樓市新政是為了落實國家近期“房住不炒”、“壹城壹策”的政策要求。
對於東莞樓市新政,李指出,針對性強,做到了精細化調控、精準化調控。但如果樓市的基本矛盾沒有解決,需求端的調控就無法支撐壹個長效機制,必然在供給端。大驚小怪。
李建議,首先,土地供應端要實行房價地價聯動,控制地價上漲,房價才會穩定。其次是資金的管理和控制。深圳的外溢需求很多是投資需求,資金要穿透式監管,這對東莞當地金融監管和房地產監管的協調是壹個挑戰。再次,在需求端可控的同時,保障性租賃房和人才住房的供給端要盡快增加,分流需求。最後,整頓市場秩序。這次東莞提出的整改有很多方面,包括開發商、房市、中介層面。東莞在這方面要形成常態化的機制和長效機制。
新京報記者段文萍
編輯吳欣校對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