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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學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為維護考生合法利益,確保南京理工大學順利招生,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規定,結合南京理工大學招生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壹、學校概況

南京理工大學是中國第壹批重點大學,位於鐘靈古都南京。在50多年的建設歷程中,學校凝聚了“以人為本、厚德載物、博學多識”的辦學理念,弘揚了“團結、敬業、求實、創新”的優秀校風,堅持改革創新、銳意進取、提高質量,現已建設成為全國首批理、工、文、經、管、法、教全面協調發展的國家。學校北臨紫金山,西臨明城墻。校園占地面積3118畝。校園內到處都是蜿蜒的池塘,樹木蔥郁,綠草如茵,景色宜人,與中山陵景區融為壹體,是修身養性、求學深造的理想園地。

學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孝陵衛200號(獨立校區)

二、招生計劃

南京理工大學2008年計劃招收本科生3647人,采取按專業招生和按專業招生相結合的方式。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考生也可登陸南京理工大學(zsb.njust.edu.cn)網站查詢。

三、申請與錄取

1,註冊

1)符合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學習成績優秀的考生,均可報考。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國防生必須達到《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學生入學後需要進行體檢,體檢異常者將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凡在體檢中作弊或重大疾病不報者,壹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2.錄取原則

1)堅持新生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我校根據考生申請確定投檔比例,壹般不超過110%,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3)專業之間按成績差錄取,前三個專業誌願之間成績差不超過3分,第三個專業誌願之後無成績差。

4)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照顧類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後的分數安排專業。另壹方面,以我校為第壹誌願報考且高考成績在60分以上(標準分為100分)的考生,錄取時符合其專業誌願。

5)地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地市級以上各類學科競賽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在社會公益活動中有重大貢獻者,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優先錄取與其專業相關的專業誌願者。

6)我校是教育部批準的首批擁有自主招生權的院校之壹。報考我校自主招生並經我校考試確定合格的考生,須按我校要求填寫考生誌願表,我校將根據條件予以錄取。

7)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經我校專業測試達到相應要求,在國家和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政策範圍內,按我校協議錄取。

8)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在各省相關政策範圍內,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9)在北京、山西、重慶等省,我校選拔第二次報考我校且高考原始成績超過本省本批次控制線80分以上的優秀考生。這些考生被保留計劃錄取,符合他們的專業誌向。

10)除國防生外,各專業錄取不規定男女生比例。外語不限於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以外的其他專業。

第四,資金和培訓:

1.首次報考我校高考且高考成績特別好的貧困家庭學生,可申請南京理工大學“新城教育基金獎”,總金額50萬元,由南京新城商業地產有限公司為我校2008級新生設立。獎勵金額為5000元和10000元。同時,為了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全面發展,學校設立了50多項獎學金。

2.學校提供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儉學,幫助貧困學生克服經濟困難,完成學業。

3.新生入學壹年後,學習成績在學院(系)排名前30%的學生,可申請專業調劑壹次。

4.我校將從大壹新生中選拔優秀學生到優秀培訓班學習,特別是優秀的可以培養繼續讀碩士或碩士。我校每年有15%以上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免試保送讀研,1/3以上的應屆畢業生進入研究生階段。

5.我校實行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第二專業輔修、短期海外學習、大學生參與科研培訓等多種人才培養模式。主要基礎課針對不同基礎的學生分層次教授。

五、收費標準和獎學金辦法

1,學費:4600元/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住宿:800到1200元/年,由學校自行安排。

不及物動詞組織結構

學校成立了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學校招生辦負責具體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為加強招生紀律,學校成立了由紀委、監察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法規的落實情況。

七。信息披露

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將在今年招生工作中繼續全面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健全以“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成績等可在網站或相關招生資料上查詢。請不要聽信道聽途說,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咨詢和聯系信息

電話:025-84315260 84315761傳真:025-84432546。

網址:zsb.njust.edu.cn郵政:210094

地址:南京市孝陵衛200號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

電子郵件:njustzsb@mail.njust.edu.cn

九、保送生、國防生、第二學士學位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班、西藏班按教育部規定和我校招生辦法錄取。

X.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I。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