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二條普通本科招生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全國教育會議精神,落實以德育人根本任務,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水平,選拔錄取新生。
第三條學校是國家“雙壹流”大學。學校中文名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簡稱Dada。英文名:中國地質大學,簡稱CUG。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GB編碼:10491。學校網站:。
第四條學校分為南望山校區和未來城校區。南王山校區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388號;未來城校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金城街68號。
第五條章程所涵蓋的普通本科學生招生類型包括:普通班、藝術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國家專項、高校專項計劃、免試生、定向生、中外合作辦學等。
第六條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是向我校培養的普通本科畢業生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授予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和教學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為成員,全面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規則,對招生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領導和決策機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設在學生處(部)。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和學校的招生政策和制度,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學生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監督領導小組,由分管紀檢監察的校領導擔任組長,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擔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監督學校招生管理部門的工作。招生監督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監督辦公室,設在監察科。其主要職責是參與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過程,並重點監督。
第九條各學院應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協助學校招生辦公室編制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宣傳,招收特長生。高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組沒有獨立的對外招生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編制招生計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少數民族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努力促進區域和城鄉招生機會公平,優化我校生源結構,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區域和行業發展趨勢、畢業生就業形勢和人才培養條件,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專業計劃和學生計劃。各省、各專業學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由各省招生辦統壹向社會發布。
第十壹條學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照規定預留少量機動計劃,用於平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解決同分考生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總招生計劃的1%,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使用預留計劃時,堅持質量第壹、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省招辦提供的成績(含省招辦確認的全國高考加分項目)。根據生源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各省(區、市)招生比例,在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0%-120%之間。平行誌願中批次投檔比例壹般不超過105%。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和減分政策,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國家政策加分後形成的分數進行認定,並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分數依據。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對於符合錄取標準的非特長生考生,學校將按照考生省招備案成績排名進行記錄並退回。根據填報專業誌願的具體情況,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即專業優先於填報第壹專業誌願的考生,專業誌願不存在年級差異。同壹專業招生時,考生專業誌願和投檔分數相同的,按數學、語文、外語順序優先錄取相關科目高分者;如個別科目成績完全相同,則采用預約計劃錄取。無法滿足全部專業誌願的考生,如果進行專業調劑,將被調劑到其他專業。不能滿足所有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被辭退。
第十五條江蘇省普通高考考生選考科目要求等級為AB,高校專項計劃和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選考科目要求等級為BB,其他類型考生測試科目等級不得低於江蘇省有關規定。不同專業招生時采取“先分級後單科”的方式,即考生按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按照選考科目、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依次確定優先錄取順序;排名優先順序從高到低依次為A+A+、A+A、A+B+、A+B、AA、AB+、AB。
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以誌願明確、專業明確為原則,即優先錄取想先報考我校的考生,優先錄取想先入檔的考生。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只錄取選考科目與專業要求壹致的考生。
第十六條根據誌願填報批次順序,在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接受非第壹誌願考生,根據填報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仍不足,則征集誌願。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會征集誌願。高校征集誌願和調劑誌願後仍不足的,將剩余計劃調劑到生源質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學校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外語沒有限制。學生入學後,全部以英語為第壹外語參與教學和培訓環節,達到相應水平後才能畢業。
第十八條特殊類型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制定的具體招生簡章執行。2020年學校不再設置藝術類專業的專業技術測試,考生技術成績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在備案範圍內,具體錄取原則以該校2020年藝術類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各省招生辦有相關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的錄取,按照學校2020年招生簡章相應類別的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生、定向生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部門有關規定執行,根據高考成績擇優錄取。體育專業的規則和錄取原則按省級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無此規定的,按其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省統考成績×750/省統考總成績)×50%+(高考成績×750/高考總成績)×50%)擇優錄取(高考成績不含政策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體育統考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設有地下水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數據方向)兩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這兩個專業都是按照國家和生源所在省的政策錄取的。只有填報了專業誌願的考生才能被錄取,錄取後不能轉其他專業。這兩個專業的核心課程都是全英文授課。建議有英語語言,英語成績好的考生報考。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的外方合作方是滑鐵盧大學,專業課的學習需要有壹定的物理、化學、生物基礎。學生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第壹、二、四學年就讀,學費為4.5萬元/年。第三學年在滑鐵盧大學學習,學費按照滑鐵盧大學學費標準收取(課程學習費用3000加幣/門* 15門課程= 45000加幣,每年生活費約65438加幣+02000加幣,僅供參考。如果達不到滑鐵盧大學的入學要求,繼續在我校就讀,後續學習期間仍以我校本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標準為準;要求學生完成兩所大學培養計劃中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同時滿足兩所大學授予學位的要求。他們可以獲得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書和滑鐵盧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數據方向)專業的外方合作方是伊利諾伊理工大學。學生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第壹、二、三學年就讀,學費55000元/年。符合條件者可在第四學年就讀伊利諾伊理工學院,學費按伊利諾伊理工學院學費標準收取(課程學習費用47000美元/年,每年生活費約65438+5000美元/年,僅供參考。實際以當年伊利諾伊理工學院實際收取的費用為準。同時我校第四學年學籍管理收費5850元/人。如學生繼續在我校就讀,學費仍按我校本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執行。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獲得中國地質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報考定向項目並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考生,可享受定向單位設立的定向獎學金,除錄取分數線上執行定向政策外,其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其他雜費除外)全部由定向單位提供。定向生畢業後必須到相應的定向培養單位就業。
第二十壹條少數民族預科班按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執行。預科生在預科培養期間不分專業;預科學習結束,如果考試合格,學校將根據預科培養期間的學習成績和表現以及學生的意願確定專業(類別),轉入本科學習。對錄取到該專業(班)的學生,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分流。
第二十二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通知》(教廳[2]2010號)以及我校制定的補充規定(具體為
第二十三條考生在參加高考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者在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不予錄取。
第五章新生及其他入學
第二十四條新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憑有效證件報到入學。入學時要交學費、住宿費、書費、各種證件(卡)等費用。貧困家庭學生可以提前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可以到校後申請助學貸款。學校有完善的助學體系,新生“綠色通道”、助學金、勤工儉學、困難補助,確保沒有人因為困難而輟學;學校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勵制度,鼓勵學生精益求精。
第二十五條新生遷移遵循自願原則,貧困地區定向生可按國家規定轉移戶口。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對新生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經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及其他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錄取資格。根據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學校會在3個月內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核。復試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資格或退回原戶籍所在地。對藝術、體育、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進行專業復試。如有不符,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校的部分專業按專業類別招生,具體為:
地質學(含國家理科基地班)包括地質學和地球化學;
地質學(資源與能源)包括資源勘探工程和石油工程;
材料類包括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化學;
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地球科學)包括生物科學、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
土木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和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地質學包括地質工程、勘探技術與工程(鉆井工程方向);
地球物理學(地球物理學與信息)包括地球物理學、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
海洋科學包括海洋科學、海洋工程與技術;
機械類包括機械設計制造、自動化和工業設計;
電子信息包括電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
自動化包括測控技術與儀器、自動化;
經濟學包括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管理科學與工程包括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包括工商管理(雙語班)、市場營銷、會計、旅遊管理;
地理科學包括地理科學和地理信息科學;
測繪包括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地理空間信息工程;
數學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公共* * *管理類包括公共* * *業務管理和行政管理;
計算機科學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信息安全、智能科學與技術、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設計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
地質學(精英班)包括地質學和地球化學;
地球物理學(精英班)包括地球物理學、遙感科學與技術。
專業分流工作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還有的按專業招生。
第二十八條學生、體育、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錄取,入學後不得申請轉其他專業。藝術生不允許轉非藝術專業。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學校本科招生官方網站:,招生咨詢電話:027-67848570,027-67883687(附傳真),電子郵箱:zhaoban@cug.edu.cn,學校招生監督辦公室電話:027-67884345。學校通過本科招生網發布招生信息,公示選拔錄取結果。
第三十條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發改委、教育廳文件制定的有關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若上級部門對當年本科生學費進行調整,學校將按照新標準執行。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中國地質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