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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相關人員、文章、機構等形式的無關業務信息。警方和公安機關將上述信息上傳至綜合應用平臺或信息內容對應的業務信息系統,按照統壹要求對信息資料進行集中分類、整理和檢索,使形成的業務信息資源系統化、全面化,信息資源可重復利用,滿足各類公安工作服務需求[1]。公安業務信息收集是壹項長期、持續的綜合性、系統性工作,也是公安情報活動的核心內容。加強公安機關業務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深度,是公安工作的基本內容,是保障公安情報工作內容的核心工作。
(壹)公安業務信息采集要素的內容
公安業務信息的采集應把握相應信息的特征。通過抽象分析,公安業務信息采集的要素可分為五個方面:壹是人員要素,包括常住人口、工作對象、護照持有人、暫住人口、在逃犯罪嫌疑人、特殊行業從業人員等。,涉及自然人信息;二是物品的要件,如作案工具、危險品、贓物或被搶物等。三是案件要素,如危害程度、類別、報案人、接收人、作案過程、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犯罪線索等客觀信息;四是地址要素,包括戶籍詳細地址、暫住地詳細地址、居住地詳細地址等與公安工作相關的地區、場所、組織信息。
[2];第五,制度要素,包括犯罪團夥、企事業單位、特殊行業、非法組織等社會群體組成的人。
(二)公安業務信息收集方法
根據業務信息的產生和需求,公安業務信息的類型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靜態信息,包括社會中人和組織的真實狀態信息。另壹類是動態信息,包括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和組織事件的動態現實信息。根據靜態信息和動態信息,采集過程可以采用集中采集和常規采集。
二、社會信息收集的內容和方法
社會信息是包含在人類社會傳播系統中的信息。公安機關社會信息是指公安機關黨政機關以外的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組織的業務活動中涉及的客戶、用戶和管理對象的基本信息。這些信息的收集為公安機關進行案件偵查和社會治安管理提供了基本保障。
(壹)社會信息收集的主要內容
社會信息采集的內容從廣義上講,只要是有利於公安機關行政執法,為人民服務的,都是社會信息采集的對象,包括壹切與公安機關案件偵查和社會治安管理有關的信息[3]。從狹義上講,社會信息采集的內容並不是指社會組織所產生的全部信息,而是指公安機關在履行治安管理、案件偵查等社會職責中所需要的社會信息的采集。在實際工作中,公安機關在工作過程中需要根據自己需要的信息收集社會信息,具有選擇性和傾向性。
(二)社會信息收集方法
社會信息的采集方式大致可分為三類:壹是實施采集,即基於公安行政管理的信息需求,利用公安機關相關網絡的社會服務行業信息系統采集社會信息。二是信息交換,通過公共管理部門和社會服務機構掌握的登記信息、服務信息和交易信息進行信息交換和互通,實現信息共享。信息系統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和交換可分為四類:壹是數據提供者提供業務信息查詢服務,提供公安機關需要的信息和數據;二是政法機關內部公開信息和數據的瀏覽;第三,公安部門定期從其他機構和部門復制、摘抄信息;第四,整合不同業務數據形成的信息資源享受平臺[4]。公安機關與相關組織和部門協商,* * *建立信息目錄* * *,實現公安部門與其他組織和部門的信息共享* * *。第三種是直接采集信息,指的是兩種形式:公安機關民警根據某項工作需求采集臨時性信息,出於管理需要長期采集轄區基礎信息。
三。特殊情報信息收集的內容和方法
專題情報信息是反映社會整體秩序的情報信息,如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以及對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威脅等。特殊情報信息因其內幕性、深度和全面性而不同於其他信息。特殊情報信息由公安情報部門和其他專職情報收集機構收集。
(壹)專題信息收集的主要內容
專題情報信息按內容可分為三類:壹是敵情信息,包括與國家安全相關的境內外敵對活動信息,如敵對分子、境內外敵對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恐怖組織、影響國家安全的組織策劃的事件信息等。二是維穩信息,包括群眾遊行、上訪、請願、罷工等集體活動,影響社會穩定的惡性突發事件、惡性刑事案件等情報信息。第三,輿情信息包括重大會議、方針政策和戰略規劃的信息,宗教、思想文化等政治思想,社會輿論,新聞媒體中能夠影響社會安全和政治穩定的信息,能夠反映人民群眾對國家重大事件反應的信息,以及有關黨和政治態度的情報信息[5]。現在輿情信息來源豐富,傳統媒體和現代媒體都有涉及。
(二)專題情報信息的收集方法
專題信息的收集方式大致可分為兩類:壹類是即時收集,即根據上級機關和決策部門部署的信息收集工作和公安中心需要的具體信息,由公安情報部門組織情報專業人員在短時間內收集信息。實時情報收集具有針對性、專題性和臨時性[6]。二是系統收集,是指壹些公安情報組織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而開展的長期專題性、系統性的信息收集,並將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分析整合,建立相應的信息資源數據庫。系統收集具有持久性和系統性的特點。
結論:
綜上所述,公安情報收集是公安情報工作的基礎環節,也是貫穿情報工作全過程的壹項創舉。根據公安情報收集內容和目的的不同,公安情報信息可分為公安業務信息收集、社會信息收集和專項情報信息收集三種類型,每種類型的收集內容和方法都有所不同。詳細掌握公安情報收集的內容和方法,並運用到實際情報收集中,有助於維護我國社會治安和國家安全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