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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房屋拆遷補償是多少

昆明應該發展成為壹個發達的城市。作為昆明人,大家都支持。城中村改造的初衷是提高城中村居民的生活質量,造福城中村村民。但當黨的政策落實到基層,就變成了“壹部分人以犧牲農民利益為代價的營利性工程”。沒有見到真正的開發商,召開村民會議討論和了解改造的補償方案,就在極度恐慌中搬出了自己辛辛苦苦經營了壹輩子的房子。大家都在想:以後怎麽活?

1993之前,我們是農民。黨的好政策使我們能夠擁有自己的土地,我們能夠做壹些小生意來養家糊口。田裏的工作很辛苦,但看到即將收獲的谷物,我們非常高興。我們從心裏感謝黨,感謝我們敬愛的* * *和鄧小平!

從1993到1994,我們的土地被高新開發區征用,征地補償是壹次性買斷,18以上的人13000元,18以下的人8000元。面對這麽低的賠償,我們沒有向政府多要,我們非常配合政府。我們依然堅強的活下去!那時候50多歲了,沒人想找工作。有勞動力的為了不打擾孩子,就去撿壹些廢紙塑料瓶,換點錢貼補家用。三五十歲的爸爸媽媽,老老少少,為了不讓孩子挨餓,不讓老人受苦,只能打零工,到處賣苦力,不厭其煩地跑汽車,賣菜,收垃圾...我們所有人做的同樣的事情就是省吃儉用!我們所有人的祈禱只有壹句話:“希望家人平安健康”!因為醫藥費太高,我們太窮了,承擔不起額外的費用。

2003年,我們發現把自己的壹部分房子出租出去可以收租金,成為生活來源。我們感謝上帝終於給了我們生存的希望!於是我們開始更加努力的賺錢,把所有的錢都投在房子上,從稻草房到土坯房,從土坯房到磚房。我們收了房租,存起來蓋房子,壹層,兩層,三層...到現在,房子變得更高了,更漂亮了,我們也老了,身體也老了。我壹直覺得現在生活穩定,有錢應該會吃的更好。如果我願意,我會去天安門廣場,我們期待著美好的未來!!

2009年,政府表示要對城中村進行改造,並在電視上宣傳要提高城中村村民的生活質量。這個政策對城中村村民是有利的,但是現在,據說7月1開始搬遷!我們想知道: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壹章第四條規定: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三章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依法享有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我們的宅基地是經過國土部門審批後發放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我們的房子是向集團提交申請後建造的私有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做任何解釋怎麽拆?

2.市政府文件說:“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主要審批程序中,拆遷安置方案要提交基層民主表決(90%以上),區政府才能報市規劃部門審批。專項規劃批復後,報市城中村改造領導小組,列入昆明市城中村改造規劃目錄。”為什麽我們還沒有召開村民會議討論規劃方案?沒有90%以上的村民簽約拆遷,我們村就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規劃目錄。誰給我們簽的?

3.城中村改造項目由政府引導,引入市場機制進行規劃。市場不就是買和賣嗎?為什麽買賣雙方不能砍價,但“經典壹城”樓盤的價格卻是每平米5900 ~ 7000元。為什麽同樣的地塊我們的房子只值2000元壹平米?《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指導意見》規定的價格只是最低補償標準。為什麽只能按照最低價格賠償?為什麽高新區要定這麽低無恥的價格,我們只能接受?

4.既然開發商都在投資我們村的改造,為什麽壹直不見?他們制定的拆遷補償方案在哪裏?居委會和居民小組壹直要求拆遷。他們只是村民自治組織,由村民選舉產生,行使村民賦予的權利,村民不同意拆遷。他們有什麽資格代表我們討論拆遷相關事宜?

5.我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並沒有違反國家物權法的相關規定。為什麽超過300平米的違章建築每平米只交700元?

6.這麽低的拆遷價格進行補償,我們不得不選擇拆遷的形式,但是怎麽才能拿到回遷房呢?會不會給我們壹個地理位置不好,采光不好,樓層不好的房子?我們能賣回遷房嗎?現在很多房子空著賣不出去,城中村改造後會有大量的房子。我們的房子能賣嗎?房子不賣可以租嗎?如果租不出去,就要交很高的物業管理費。我們買得起嗎?如果高層建築的公攤按15%計算,我們搬回來的300平米裏有45平米白白損失了。這對我們公平嗎?回遷房只是毛坯房。就算能拿到,隨便裝修也要六七萬,配套費也要六七萬。多出來的654.38+0.5萬去哪裏收?商品房的產權只有70年。70年後房子還會屬於我們的子子孫孫嗎?

7.我們努力工作來創造集體資產。如果集體資產被拆遷,該如何分配?集團表示這筆錢應該作為公益金使用。這麽龐大的公益金誰來管理?誰來監管?

8.我們很困惑。我們現在是什麽狀態?是農民嗎?不會,因為我們沒有土地,現在連宅基地都要被國家收回了!!我們是工人嗎?不會,因為我們沒有工作,沒有醫保,沒有低保!!那我們是什麽?我們將如何生存?村裏的青壯年勞動力誰來安排工作?生病了誰來分擔醫藥費?

我們世世代代生活在自己的村子裏,努力種地養活自己,為城市居民的菜籃子貢獻自己的力量。我們只是想合理補償我們的房子。有錯嗎?老鄉們,兄弟姐妹們,我們的改造拆遷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能不能糊裏糊塗的簽字同意?看著自己辛辛苦苦建了壹輩子的房子,和其他群體壹樣,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建好,成了風險太大沒有前途的回遷房。我們能不流淚嗎?這是我們的生活,是我們賴以生存的經濟來源!!

我們現在什麽都不知道,只是聽其他團體的傳言:這是國家轉型,不可抗拒;政府給了期限,到期不拆,就強行拆,壹分錢不給妳;妳不動就斷水斷電,找社會上其他人鬧事打妳;到時候他們會派人去妳家恐嚇,誘導妳簽協議,主動交出鑰匙,房產證,土地證等嚇人的話。如果簽了,再哭就來不及了,因為妳是自願的。

有市政府規定的城中村改造正式申報審批程序。開發商滿足壹定條件才有資格進行改造,90%以上的村民同意進行拆遷改造。我們沒有見過這些程序。高新區政府說:“不想簽就不用拆!”妳同意拆遷嗎?也許每個人都因為拆遷而失眠。我希望妳能利用這段時間思考過去和未來,做出正確的決定。如果不同意拆遷重建,請我們簽字。我們想讓市裏和省裏知道這裏發生的損害我們利益的事情。我們要讓市裏和省裏在底層聽到我們真實的聲音!!但是這些都需要大家的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