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子產品關稅調整
根據中國幹預世界商業組織的承諾,自2005年6月65438+10月1日起,中國對全部256個稅目的新聞產品實施零關稅;2008年,我國沒有調整其他電子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僅調整了部門消費電子產品、部門電子產品的元器件和公共原材料的進口暫定稅率和稅目;按照中國與有關國家的自由貿易區和談,繼續實施並進壹步降低部門電子產品的協定稅率;根據《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對原產於香港和泛珠三角九省(區)首次在澳門會面並完成原產地規模核準的部門電子產品實施零關稅;繼續做好9個非全稅目零關稅的海關核銷工作。
二。部門電子產品和電子產品公共原材料暫定稅率調整
為促進科技進步、企業創新和電子產品產業鏈向重點產品延伸,2008年,中國新增TFT—LCD液晶顯示器生產用背光模組光學組件、LCD背光模組用冷陰極燈管、LCD玻璃基板、制造平板顯示器用超聲波清洗及安裝、LCD玻璃生產用氧化鋁、碳酸鋇、碳酸鍶、矽酸鋯等零部件和原材料,暫定進口關稅稅率;我們將繼續執行液晶面板、等離子成像元器件、光學平板玻璃(厚度0.7毫米以下)、等離子模組生產用高應變點玻璃(應變點550攝氏度以上)、導電玻璃、新型工業應時玻璃(平整度小於等於65,438+0微米),以及等離子顯示面板用銀電極漿料、介質漿料、阻擋漿料、熒光粉漿料等平板顯示生產用零部件和原材料的現行暫定計劃。此外,增加了2008年電子產品進口暫定稅率,如許可權證書(包括軟件升級許可證、軟件用戶許可證等。),使用有源數據處理設備打印的紙張,接觸式圖像傳感器(掃描頭),熱敏打印頭,磁帶廣播錄像機,CD廣播錄像機,收音機及其組合機的零件。
為促進我國信息產業布局調整、商業平衡和支持高新技術電子產品生產,自2008年6月5438+10月1日起,我國進壹步降低下列電子產品和電子產品公用原材料2007年暫定進口關稅稅率,依次為多晶矽和激光唱機用小型微電機(直徑不超過24毫米、功率
為促進我國信息產權生產技術的增長,從2008年6月65438日+10月65438日+0日起,我國將繼續對下列電子產品及電子產品生產原材料實施現行暫定稅率。主要產品有:印刷電路板制造用光刻膠幹膜、光纖用塗料、電極糊(次要成分為銀、鎳或銅及無機溶劑)、溴含量65,438+08%以上或進口CIF價3800美元/噸以上的環氧樹脂(如溶於溶劑,將溴含量換算成純環氧樹脂)、光通信信微光組件玻璃毛細管、定位管(如玻璃毛細管)。顯像管玻殼及其零件、覆銅板和印刷電路板用銅箔(厚度≤0.15 mm)、電腦間接制版機械、電腦間接制版機械零件、靜電感光多功能機、寬度>:60cm噴墨打印設備(與采集或有源數據處理設備相鄰)、寬度>:60cm靜電照相打印設備(激光打印機,可與采集或有源數據處理設備相鄰)、有源櫃員機出鈔器、功率不超過0.5 W(圓柱形:直徑不超過6 mm、高度不扁圓形:直徑不大於15mm,厚度不大於5mm)。激光唱機機芯不使用微型電機和DC穩壓電源(功率小於1000w)。
穩壓系數小於萬分之壹(列入稅號8471的機械用除外)、具有轉換器功能的半導體模塊、麥克風(話筒)及其支架、單揚聲器和多揚聲器、閃存錄音機、其他使用半導體介質的錄音和放音裝置、其他錄音或放音設備、盒式磁帶錄音機或放音等零件、具有錄音功能的激光唱機機芯。其他視頻信號記錄或回放設備的零件、激光唱機的激光收發裝置(激光頭)、激光唱機的激光收發裝置的零件、車載音頻轉發器或發射機、聲音記錄或回放設備的其他零件、重放聲音或圖像信息的磁帶、僅用於重放聲音信息的記錄光盤、飛機機載雷達、無外接電源的聲音記錄(回放)組合機、無外接電源的收音機、其他記錄(回放)。音頻合成器、帶時鐘的收音機、其他新型工業化的收音機、彩色電視機零件(等離子組件及其零件除外)、體積不超過110dB的小型蜂鳴器、彩色液晶投影儀的照明光源、彩色數據/圖形顯示管(屏幕熒光點間距小於0.4毫米)、電視顯像管零件、其他陰極射線管零件、背投電視顯示屏(包括菲涅爾透鏡屏、雙透鏡屏和保護屏)、 光通信微光元件的光學元件(包括工作波長為800 nm-1700 nm的薄膜濾光片、自聚焦透鏡和法拉第扭轉片)、激光唱機激光收發機安裝用微型透鏡、大眾數碼相機(單反相機除外)的鏡頭、攝錄機的鏡甲等。
三、本部門電子產品及稅率和優惠稅率的調整。
為擴大雙邊和多邊經貿合作,促進地區經濟增長,按照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和談、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協定、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協定和亞太商務協定,對原產於東盟10國、智利、巴基斯坦、韓國、印度、斯裏蘭卡、孟加拉國等國的部門進口的電子產品協定稅率繼續低於最惠國稅率,對有部門征稅目標的電子產品協定稅率進壹步降低。在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框架下,繼續對原產於香港、澳門並已完成原產地規模核準的部門電子產品實施零關稅。繼續對原產於老撾等4個東南亞國家、貝寧等30個非洲國家、也門等39個最不發達國家的電子產品實施優惠稅率。
四、電子產品關稅調整司
根據中國電子產品生產技術成長環境,為有利於制定財產政策、稅收政策和加強進出口管理,在協調制度所列適宜目標的準則下,2008年,中國還調整增加了印制電路用覆銅板、扣式和圓柱形堿性鋅錳原電池和電池、新型工業化有線采集接口卡、無線采集接口卡、無線接入固定站、 稅號8517所列設備的天線及其零件、藍牙耳機、車載音頻中繼器或發射機、未記錄磁盤、未記錄其他光學介質、未記錄半導體智能卡、稅號8471所列機械用未記錄介質及其他未記錄介質等電子產品稅目、緊湊型熒光燈(又稱節能燈)、彩色濾光片、單反相機鏡頭、電子萬能試驗機。 (信息產業部經濟系統丁鑫、經濟運行部鮑福鎖)